公司法人變更后果是怎樣的(公司法人變更怎么辦理)
法人變更對企業的后續經營有什么影響嗎
一、公司法人變更有什么后果
財務沒有影響,就是要去銀行更換印鑒卡,出納還是照樣每月去銀行拿對賬單,基本沒有影響。所以公司法人變更后對企業的影響不是很大。
二、公司債務的承擔問題。
1、根據法律規定,公司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包括變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債權債務應該由變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擔,不需要另行說明。如果確實需要出具相關情況說明的,也只要說明變更前公司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后的單位承擔其債權債務。
2、若公司名義貸款,更換法人不影響還款,由公司承擔還款責任。債務不是法人來承擔的,是公司來承擔,法人只是處理債務問題。如果法人不是股東,那法人沒有直接的利益損失。如果新法人是股東,也就是公司是轉讓過來的,但股權轉讓是協議是有規則的,如果原股東債務沒有告訴新股東,那按規定是可以追究原股東的責任!在公司法人轉讓前務必弄清楚債務清償的事情,并有協議劃分原股東的債務清償問題!
三、有關公司法人的相關知識。
1、什么叫做法人?
法人的變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組織、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等重要事項發生的變化,這些事項的變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決定,法人只要作相應的變更登記,即可發生變更效力。惟企業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與相對交易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為了維護交易秩序和相對人的信賴利益,法律對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債權債務移轉,做了強制性規定。民法通則第44條第1款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應的規定。
2、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區別。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這里規定得相當明確,法人是一種組織,而不是某一個人。“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據法人的內部規定擔任某一職務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法定代表人”是一個確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沒有正職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職負責人擔任法定代表人,設有董事會的法人,以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沒有董事長的法人,經董事會授權的負責人可作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注冊公司法人變更后對原法人還有影響嗎
在現實生活中,有些法人由于特殊情況不能履行法人的權力的時候,往往這個時候公司就會更換法人,那么注冊公司法人變更后對原法人還有影響嗎?下面就讓為大家帶來相關的法律內容,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注冊公司法人變更后對原法人還有影響嗎
公司法人變更后和原法人沒有牽連。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經變更登記,擅自改變登記事項的,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因此公司法人辦理變更登記后與原法人沒有牽連。
二、公司法人變更后果嚴重不
公司法人變更后果并不是很嚴重。財務沒有影響,就是要去銀行更換印鑒卡,出納還是照樣每月去銀行拿對賬單,基本沒有影響。根據法律規定,公司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包括變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債權債務應該由變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擔,不需要另行說明。如果確實需要出具相關情況說明的,也只要說明變更前公司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后的單位承擔其債權債務。若以公司名義貸款,更換法人不影響還款,由公司承擔還款責任。債務不是法人來承擔的,是公司來承擔,法人只是處理債務問題。如果法人不是股東,那法人沒有直接的利益損失。如果新法人是股東,也就是公司是轉讓過來的,但股權轉讓協議是有規則的,如果原股東債務沒有告訴新股東,那按規定是可以追究原股東的責任。在公司法人轉讓前務必弄清楚債務清償的事情,并有協議劃分原股東的債務清償問題。
三、法人可以變更嗎
法人可以變更。
法律依據: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17條:企業法人改變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經營范圍、經營方式、注冊資金、經營期限,以及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應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第18條:企業法人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準后三十日內,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第19條:企業法人分立、合并、遷移,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準后三十日內,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開業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以上就是為大家帶來的注冊公司法人變更后對原法人還有影響嗎的全部內容。法人代表有著明確的責任規定,若法人變更了,要追究前法人代表的責任則要分而論之。一般而言就代表公司行使的職權行為,法人變更后就不能再向該前法人代表追究之前的責任,若是觸犯了刑法的行為,則能夠向其追究。
公司法人變更后果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司法人變更后結果:在新設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滅;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歸于消滅。在新設式分立,原法人消滅;在存續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財產或組織機構發生變更。因合并而消滅的法人,其債權債務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其中,公司法人是企業的一種組織形式。以營利為目的的社團法人。在資本主義國家中也稱為商事公司,是依照商法或有關法律成立的營利為目的的企業組織,包括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兩合公司等。英美法中的公司法人與大陸法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并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變更名字和法人了,原來公司是不是等于注銷了
法律主觀:
公司法人變更 后果是否嚴重需要看具體情況,公司法人變更后果主要有:在新設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滅;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歸于消滅。在新設式分立,原法人消滅;在存續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財產或組織機構發生變更。因合并而消滅的法人,其債權債務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
法律客觀: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三十五條企業法人根據《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時,應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原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文件; (三)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變更公司法人有什么后果
法律分析:變更公司法人有如下后果:
(1)法人變更后,原法人均告消滅;
(2)債權債務承受主體改變。因合并而消滅的法人,其債權債務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債權債務,應依分立前締結的合同確定的分擔份額,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3)其他后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公司法人變更后果嚴重嗎會給公司帶來怎樣的風險
法律主觀:
公司法人變更后果嚴重與否需要看情況。變更后果:在新設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滅;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歸于消滅。在新設式分立,原法人消滅;在存續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財產或組織機構發生變更。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七條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公司變更法人有什么利弊
法律主觀:
公司法人變更 后果是否嚴重需要看具體情況,公司法人變更后果主要有:在新設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滅;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歸于消滅。在新設式分立,原法人消滅;在存續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財產或組織機構發生變更。因合并而消滅的法人,其債權債務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
法律客觀:
《 公司法 》第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 變更為 股份有限公司 ,應當符合本 法規 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 公司變更 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 債務 由變更后的公司承繼。
公司變更法人有什么風險
法律主觀:
公司變更法人沒有風險。公司法人變更是指法人的名稱、經營范圍以及經營地址等的變更。這些都沒有影響公司的主體資格以及流動資金。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名稱在注冊一年之后才能夠變更。
法律客觀:
《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