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去要欠款(怎么去欠款人家里要錢)
怎么樣才能要回欠款
法律分析:1、訴前財產保全。建議當事人先查對方的財產,如果有房產或車子等資財在欠債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訴前財產保全,將欠債人的財產先查封,為日后執行階段做好準備,也可以通過這種方式逼迫欠債人現身。
2、到法院起訴還款。對方欠錢不還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確的被告,居住地址,聯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3、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債務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拒絕支付失的,債權人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將代管人列為被告。
4、盡量查詢到債務共同償還或者連帶償還責任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如果能夠舉證證明借款用于家庭開支或者改善家庭生活等行為,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因此可以請求債務人的配偶清償債務。對于沒有可執行財產的債務人,債權人可以追究保證人責任。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發生的重大困難情形,包括債務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怎么向朋友要欠款最有效
法律分析:1、登門討債
所謂登門討債就是指債權人或者討債人走出去,到債務人的所在地,到債務人大本營去,和債務人直接進行面對面的交涉、協商,直接向債務人就債的清償進行催討。
2、請進自家門
債權人將債務人請進自己的大本營實行討債行為,最關鍵的是“請”的方式和“請”的時間。只要債權人請的方式巧妙。請的時間正好,債務人不但會愉快地接受邀請,債權人也會順利地達到其討債的目的。什么樣的方式和時間最好,這就要債權人根據各自的情況,根據各自債務人的情況而決定了。需要提醒債權人的一點是,不要等到債務人不還債的時候才想辦法去向債務人追討,雖說是亡羊補牢,猶未為晚,但畢竟是遭受一定的損失,對債權人來說最好是債務人能按時清償債務。為此,在債務合同的期限快到之時債權人將債務人請進自己的大本營以極其巧妙的方式暗示對方要遵守債務合的約定,按時清償到期債務,這或許能在某種程度上防患于未然。
3、各種聚會
現代社會當中,每一個社會成員都處在上下左右、縱橫交錯的關系網之中,債權人或者債務人當然也不例外。每一個債權人或者債務人都有極其復雜廣泛的社會關系。要應酬如此眾多的社會關系,各種各樣的社交、聚會場合,那么討債人就可以利用這樣的聚會、社交場合債務人實施催債、討債行為,特別是對那些故意拖欠債務的債務人,討債人在這種場合向他實施討債行為常常都會取得令人滿意的結果。
4、喜慶場合
在現實經濟生活當中,一旦債權債務關系產生,那么債權人就會密切注意債務人的重大行動。不僅是債務人的重大經濟活動,還包括債務人其它方面比如宣傳等重大活動。當債務合同期限快到之時,債權人應更加關注債務人的一切重大活動,只有這樣,債權人才能抓住時機實施催討債務的行為。特別當債務人遇有什么大喜事時,債權人或討債人出現在這種喜慶場合抓住時機實施討債行為往往也會產生特殊效果。比如當債務人舉行隆重的慶典如廠慶、產品獲獎、工廠晉級等活動時,債權人或討債人提醒或催討債務。債務人心情高興之時常常都會有“慷慨之舉”的。特別是提醒討債的人不能懷有敵意,抱著搗亂的態度出席債務人的喜慶活動。雖然目前一些私人之間發生的債務糾紛常有趁對方喜慶之時大吵大鬧以損毀債務人的信譽、面子,有些也能起到討債的作用,但也很容易引起債務人強烈的逆反心理和對抗情緒。使彼此之間的關系進一步僵化,債務合同更加難以履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條 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