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刑事案件從拘留到判刑要多久(刑事拘留37天后不放人怎么辦)
交通肇事被刑事拘留多久才會判刑
交通肇事刑事拘留七個月左右判刑。具體分析如下:
交通肇事被刑事拘留期間,由于會產(chǎn)生各種情況,并沒有統(tǒng)一確定的拘留到判刑的時間,主要取決于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的偵查進展情況和案件本身的事實情況是否復雜。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zhí)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
刑事拘留一般多久才判
法律主觀:
刑事拘留后一般情形下七個月左右會判刑,具體的情況是根據(jù)訴訟案件的實際情況而定。
1、公安機關立案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個月,法定情形下可以延長一個月。
2、審查起訴期限一般為一個月,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十五日。
3、刑事一審程序中人民法院會自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先行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第一個是拘留的對象是現(xiàn)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xiàn)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jù)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第二個就是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公安機關對于現(xiàn)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fā)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fā)現(xiàn)有犯罪證據(jù)的; (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jù)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案件從拘留到判刑要多長時間?
刑事拘留判刑一般要七個月左右。我國法律明確規(guī)定,拘留一般要十四天,最長要三十七天;逮捕、偵查一般需要二個月,最長要七個月;審查起訴一般是一個半個月,最長是兩個半個月;法院一審一般是一個半個月,最長是兩個半個月。如果需要進行二審的,則一般需要一個半個月,最長需要兩個半個月。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zhí)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
1、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
(1)在特殊情況下,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
(2)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2、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7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1)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將執(zhí)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2)對于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
3、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10日內作出決定。
(1)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
(2)對于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
(3)對于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經(jīng)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jīng)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六十七條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十四日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三日。對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對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
從刑事拘留到判刑要多長時間
從逮捕到判刑的時間并沒有一個明確的規(guī)定。那么需要說明的是,批捕之后還需要經(jīng)過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也就是說,有可能案件是存在不起訴的情形,那么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法院受理后至判決是有明確規(guī)定的。一般來說,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兩個月以內宣判,最遲不能夠超過三個月。
刑事案件拘留多久會判刑
從刑事案件的階段進行解答,刑事案件的三個階段,公安偵查階段、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法院一審審理階段,公安偵查階段最長八個月零七天,一般案件兩三個月左右;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因為有兩次偵的權限,最長六個半月,一般案件一個月左右;法院一審審理階段,通常一個月左右,重大、復雜的可延長。因此,從刑事拘留到一審宣判,簡單案件三、四個月左右,普通案件半年左右,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一年左右甚至更長。
【法律依據(jù)】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經(jīng)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我朋友被刑事拘留了20多天,要等到什么時候才判刑,大概判多久?
刑事拘留到判刑一般需要五六個月時間,刑期根據(jù)罪行確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jīng)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經(jīng)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刑事拘留一般多久判刑
法律主觀:
刑事拘留后一般情形下七個月左右會判刑。
從拘留到判刑的程序是:拘留、偵查、審查起訴、法院判決。
公安機關立案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個月,審查起訴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刑事一審程序中人民法院會自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若是進入第二審程序的,法院會在兩個月內宣判,我國實行二審終審制。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jīng)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八條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qū)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