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銷后是否可以恢復(公司被吊銷怎么恢復)
公司被吊銷后如何恢復經營
一、公司被吊銷后如何恢復經營
1、公司被吊銷后,不能恢復經營。公司需要依法辦理清算和注銷登記。但如果企業認為行政機關的吊銷決定是錯誤的,則可以通過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來推翻行政機關作出的吊銷決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作出行政復議決定,適用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
二、工商吊銷和注銷的區別有什么
1、定義不同。注銷是指符合法定條件的企業經過向原登記機關申請,并經過規定清算程序后公司完全消失,法人資格合法終止,所有員工遣散,所有銀行的錢收回,所有的債權債務結束。公司注銷是企業主動停止經營的最終唯一并且合法的結果。吊銷指企業違反了法律法規或行政規定,被工商行政部門強制停止其經營活動。在吊銷后注銷前,公司依然存在,有權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起訴、應訴等,但是不能開展經營活動;
2、性質不同。注銷公司注銷是企業主動停止經營的最終唯一并且合法的結果,是企業通過書面材料,提交有關文件、證件自行向登記機主管機關申請終止市場經濟活動和民事關系的登記行為。吊銷是工商行政機關對企業違法行為依其行政職權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是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
3、流程不同。企業注銷時,企業要走的流程相對復雜。需要成立清算組,出清算報告,支付稅款、工資,理清債權債務關系,稅務注銷,工商注銷,銀行注銷,完成前面所說的流程后,企業才能合法注銷。
公司被吊銷后如何恢復經營
法律主觀:
企業被吊銷后若想恢復要看吊銷的行政處罰決定是否合法合理。如果該決定是依法,依程序作出的,不能恢復;如果該決定違法、有錯誤或程序有瑕疵,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根據《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法律客觀:
《行政復議法》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營業執照吊銷后是否可以恢復?
大家都知道一家公司可以正常的運營,營業執照一定是必不可少的,那么有很多公司的營業執照可能會因為各種各樣的事情而被吊銷,這樣一來就會給公司的正常運營帶來一定的困擾和麻煩,所以這時很多的企業就會希望可以快速將營業執照恢復過來。其實營業執照被吊銷是一種處罰,也就是主體資格雖然存在的,但是現在已經退出市場了,一般這是不能夠被恢復的,同時也有一部分省市交納了罰金以后恢復的狀況,你可以到本地的工商局咨詢一下。可以先提出行政復議,復議結果不滿意提出訴訟,也可以直接提起訴訟的要求撤銷行政的行為,然后再恢復原狀。
一、為什么會出現公司營業執照吊銷的情況
行政行為的實質確定力要求實施的這個行為的行政主體不能任意的改變自己所作的行政的行為。吊銷營業執照行為一般是執法機關依法維護與分配公共利益的主要的行為,如果這個行政行屬于違法,或者是不符合公共利益,行政主體應該首選承擔起法律的責任,然后再按照法定程序去改變。
《行政許可法》以及行政規章的要求營業執照被吊銷以后應該辦理注銷的相關性手續。
《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嚴格規定,行政許可證件被依法吊銷的,行政機關應該依法去辦理有關行政許可的注銷手續。行政許可證件被行政機關吊銷,同時就意味著該項行政許可已經結束了,其主體資格因為經營資格喪失已經無存在意義,應該再予以注銷。
新《公司法》嚴格規定: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撤銷登記的應當解散,并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算結束以后,申請注銷的登記,公告公司結束;公司清算未結束,或者股東應當組織清算而未組織清算,未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的,股東不得設立新的公司或者其他企業。對已經被處以吊銷營業執照處罰的主體,要求其必須辦理注銷手續。因此至少在現在這時候,恢復被吊銷的營業執照沒有法律的依據。
營業執照被吊銷了怎么恢復正常
法律主觀: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吊銷營業執照不能恢復。也有部分省市交納了罰金以后恢復的情況,你可以到本地工商局咨詢一下。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被吊銷還能恢復嗎
法律分析:能。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只是企業解散程序的開始而不是終結。我國法律、行政法規對企業法人由設立到終結定出了一套嚴密的法律程序。法律規定,各類企業法人解散到終結都必須經過清算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三條 利用公司名義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違法行為的,吊銷營業執照。我國法律、行政法規對企業法人由設立到終結定出了一套嚴密的法律程序。法律規定,各類企業法人解散到終結都必須經過清算程序。
吊銷未注銷的企業可以恢復嗎
吊銷未注銷的企業不可以恢復。只能注銷后再重新注冊。營業執照被吊銷是一種處罰,也就是主體資格雖然存在,但已經是退出市場了,這是不能恢復的,也有部分省市交納了罰金以后恢復的情況,可以到本地工商局咨詢以下。可以先提出行政復議,對復議結果不滿意可以提出訴訟,也可以直接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行政行為,恢復原狀。
公司被吊銷執照而不及時申請注銷的,則會存在以下法律風險:
1、處罰與罰款;
2、法定代表人進入黑名單;
3、股東的連帶責任;
4、董事、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債務清償責任;
5、將涉及無照經營。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應當將營業執照公章、合同專用章等繳回原登記機關,拒不繳回的,屬違反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可以提請當地公安機關協助收繳。利用應收繳的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按無照經營論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 第二十一條
企業認為其他企業名稱侵犯本企業名稱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請求為涉嫌侵權企業辦理登記的企業登記機關處理。
企業登記機關受理申請后,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企業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行政裁決。
第十一條
企業名稱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損害國家尊嚴或者利益;
(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妨礙社會公共秩序;
(三)使用或者變相使用政黨、黨政軍機關、群團組織名稱及其簡稱、特定稱謂和部隊番號;
(四)使用外國國家(地區)、國際組織名稱及其通用簡稱、特定稱謂;
(五)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
(六)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
(七)違背公序良俗或者可能有其他不良影響;
(八)可能使公眾受騙或者產生誤解;
(九)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營業執照被吊銷后可以恢復嗎?要具備什么條件才能恢復?
營業執照被吊銷無法恢復,且三年內不能使用。
營業執照吊銷是沒法恢復的,三年內不能使用,如果要沿用原營業執照只能等三年后。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 企業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準:
(一)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二)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符合本辦法第十八條的企業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三)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原名稱相同;
(四)與注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
擴展資料:
《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辦理有關行政許可的注銷手續:
(一)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
(二)賦予公民特定資格的行政許可,該公民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終止的;
(四)行政許可依法被撤銷、撤回,或者行政許可證件依法被吊銷的;
(五)因不可抗力導致行政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行政許可法
吊銷營業執照可以恢復嗎
吊銷營業執照是無法恢復的。吊銷營業執照是對企業相當嚴重的處罰。在我國企業最重要的就是具有營業資格,因此營業執照對于企業是相當重要的證明,一旦被相關部門吊銷了營業執照就意味著不再具有營業資格。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應當解散,在吊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預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織成清算組進行清算。如清算義務人等怠于行使清算職責,將會承擔造成損失的連帶賠償責任。
吊銷營業執照的條件如下:
1、虛報注冊資本取得公司登記,情節嚴重的;
2、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情節嚴重的;
3、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
4、公司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
吊銷營業執照屬于什么處罰?
吊銷營業執照就是屬于行政處罰。企業在被吊銷了營業執照之后就會依法的對公司的財產進行清算,從而辦理工商注銷的登記;在營業執照被進行吊銷了之后,一般是不能再進行申請辦理了。
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國家工商行政法規對違法的企業法人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吊銷營業執照并不是企業法人立即消滅的程序,企業經營權的再行恢復不是沒有法律可能,且也是有法律依據的。正因為如此,吊銷并沒有剝奪企業法人的民事主體資格,而只是剝奪了其生產經營權,實質上是對企業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一種限制,是將其經營范圍限制在清算活動之內,包括以自己的名義起訴和應訴。只不過此時的公司是受到一定限制的,正如自然人中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死亡前的民事主體資格不能被剝奪一樣,企業法人在因違法吊銷營業執照后其民事主體資格同樣不能被剝奪。
綜上所述,吊銷營業執照不可以恢復,一旦被相關部門吊銷了營業執照就意味著不再具有營業資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九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通報批評;
(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三)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四)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