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繼承可以繼承全部遺產嗎(代位繼承可以和第一繼承人平分遺產嗎)
代位繼承人可以繼承被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嗎嗎
法律主觀:
代位繼承人 不是繼承人。代位繼承人是 被繼承人的子女 先于被繼承人死亡 時,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先死亡的長輩直系血親,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項法定繼承制度。而繼承人是有權通過法定繼承,或者遺囑繼承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則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則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 繼承的遺產 份額。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老人死后老伴繼承全部遺產嗎
老人死后老伴是否繼承全部遺產,視情況而定:
1、老人一方過世后遺產不是老伴一個人全部繼承的,除非老人有遺囑將遺產全部留給另一半;
2、老人的第一順序繼承人還有老人的父母和子女,原則上父母、配偶、子女繼承的遺產份額均等,如果沒有遺囑的,此時老伴不能繼承全部遺產。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遺產繼承有糾紛的,準備好民事訴訟狀,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代位繼承的財產如何分配
應當以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為限,申請代位繼承。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一般可以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且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代位繼承的遺產分配如下:
1、代位繼承人應當與其他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平均分配遺產。
2、對于有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或者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可以多分。
3、繼承人協商同意的,可以不平均分配遺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孫子能繼承祖父的遺產嗎
孫子繼承祖父遺產是可以的,但是只有在遺囑繼承和代位繼承中可以由孫子繼承祖父的遺產。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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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代位繼承可以繼承什么遺產
代位繼承可以繼承其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但不能繼承全部的遺產的。如果代位繼承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或者對被繼承人盡過主要贍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但繼承人已喪失繼承權的,其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如該代位繼承人缺乏勞動又沒有生活來源,或對被繼承人盡贍養義務較多的,可適當分給遺產。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不受輩數的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父親去世,還有兩個姑姑,當孫子的我能全部繼承爺爺奶奶的遺產嗎?
孫子不能全部繼承,只能繼承父親那部分遺產。如果有遺囑說明財產都給父親,孫子能全部繼承。
法律分析
隔代繼承的法律規定這里可以分三種情況:一,轉繼承。就是說爺爺奶奶死亡之后,父親還沒有繼承爺爺奶奶的遺產也隨即死亡,那么孫子是可以替代父親直接繼承爺爺奶奶的遺產。但是份額是有所下降的。二,代位繼承。爺爺奶奶死亡之前,父親已經死亡了,作為直系血親的孫子是可以直接繼承爺爺的遺產。這樣,孫子的繼承份額要比轉繼承要多。三,立遺囑。因為遺產的處分是個人權利的行駛,所以爺爺奶奶是有權利決定遺產的處置方式,當然的包括把遺產全部給孫子。但是也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1,近親屬里面有沒有無生活來源又是需要爺爺奶奶進行撫養的,這個人的費用是要預先留出一部分。2,爺爺奶奶的遺產當然是可以自己處置的。繼承順序的明確為遺產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時還應注意的是,在遺產的分割中,應堅持男女平等,養老育幼、照顧病殘,以及互諒互讓、團結和睦的原則。即便是立有遺囑的情況下,也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以及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此外,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無清償義務,當然自愿清償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第一千一百五十條 繼承開始后,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
代位繼承能繼承全部遺產嗎
法律主觀:
代位繼承不一定能繼承全部遺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如果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律規定,依法適用代位繼承的,代位繼承能繼承被繼承人生前有權繼承的全部遺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代位繼承可以和第一繼承人平分遺產嗎
法律分析:代位繼承人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參加繼承,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人應繼承的遺產份額。代位繼承人雖作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參加繼承,但其并不是直接繼承自己應繼承的遺產份額,而是代位繼承被代為人應繼承的遺產份額,正因為如此,代位繼承又稱為間接繼承。所以,代位繼承人為數人的,原則上由數個代位繼承人平分被代為人應繼承的份額,而不能由數個代位繼承人于其他繼承人一同按人分配被繼承人的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