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徇私枉法罪應當怎么處罰
徇私枉法什么意思
徇私枉法意思是遷就私情而違反法紀。
一、出處
王朔《人莫予毒》:“再說我們也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難道我會徇私枉法。
二、造句
1、法官斷案一定要大公無私,不能徇私枉法,偏袒一方。
2、一些地方政府及監管部門監管不到位,個別人甚至徇私枉法。
3、我估計,這里面肯定存在濫用職權、徇私枉法、以權代法等等腐敗問題!
4、正確界定徇私枉法罪的客觀行為對于司法實務中正確理解和把握該罪尤為重要。
5、陛下,臣今日要彈劾蒙恬將軍,他監造長城不力,徇私枉法,貪污舞弊,致使長城崩塌!6、榮成市政法機關有案不立,有法不依,違法不究,與黑惡勢力相互勾結,徇私枉法、瀆職不作為。
7、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8、任何組織或任何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9、近年來徇私枉法案件頻發,并在司法實踐中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引起了理論界和實務界的重視。
10、深圳市羅湖兩民警因涉嫌參與黑職介詐騙案,充當保護傘被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和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
11、并不是因為張九齡有多討人嫌,是因為忠耿盡職,秉公守則,直言敢諫,選賢任能,不徇私枉法,不趨炎附勢。
12、第二部分分析徇私枉法罪的客觀要件,包括:枉法對象、徇私枉法罪的實質性要件、行為表現以及犯罪形態。
13、如果在審理過程中受到了阻力,不得不亮的話,那也是沒辦法的事情,只有用此劍鎮住在場的所有人等,徇私枉法了。
14、此外,甘肅省委書記王三運還提到,要“堅決整治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優親厚友、徇私枉法等侵害群眾權益的腐敗現象”。
15、就此,本文主體部分分為四部分,第一部分從司法工作人員與非司法工作人員兩種不同主體來討論徇私枉法罪的主體問題。
16、當年宋遠橋親眼見到師父拍死自己的親生兒子,又逐去了他掌門人的職位,雖然感激師父秉公辦案,絲毫不徇私枉法,偏袒于誰。
17、地府自有地府的規矩,我雖然身為判官,但也不能徇私枉法,按照規矩,你的真靈源于極樂世界,本是應該永遠受限于六道輪回,無法踏上修行之路的。
對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的行為應當如何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缎谭ā返谌倬攀艞l,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不依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或者違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員收受賄賂,有前三款行為的,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釋
具體的司法解釋是,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構成徇私枉法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分析】
枉法追訴、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詢私枉法、徹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 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為。對明知是無罪的人,采取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其他隱瞞事實、違背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責任為目的進行立案、偵查 (含采取強制措施)、起訴、審判的;對明知是有罪的人,即對明知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人,采取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其他隱瞞事實、違背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偵查(含采取強制措施)、起訴、審判的;在立案后,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應該采取強制措施而不采取強制措施,或者雖然采取強制措施,但無正當理由中斷偵查或者超過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實際放任不管,以及違法撤銷、變更強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際脫離司法機關偵控的;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出枉法判決、裁定,即有罪判無罪、無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輕判、輕罪重判的; 其他枉法追訴、不追訴、枉法裁判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條 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不依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或者違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員收受賄賂,有前三款行為的,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三百九十九條之一依法承擔仲裁職責的人員,在仲裁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徇私枉法罪如何認定
法律主觀:
我國人民法院對于徇私枉法罪所適用的認定方式為:
1、主體是司法工作人員;
2、主觀上必須出于故意;
3、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司法機關的正?;顒?;
4、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刑事訴訟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為。所謂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個人目的,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實,違背法律,作錯誤裁判。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條
第一款
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徇私枉法罪量刑標準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不依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或者違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 徇私枉法罪
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不依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或者違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員收受賄賂,有前三款行為的,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徇私枉法情節嚴重認定標準
【法律分析】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為。
徇私枉法罪情節嚴重的具體標準是:
一、對依法可能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訴的;
二、致使無罪的人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三百九十九條 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不依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或者違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員收受賄賂,有前三款行為的,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