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破壞軍人婚姻罪(破壞軍人家庭婚姻是什么罪行)
什么叫破壞軍婚罪
軍婚是指行為人與我國現役軍人締結的婚姻關系,受到國家的重點法律保護。
破壞軍婚罪,是指行為人在明知行為相對人是現役軍人配偶的情況下,與其同居或結婚,從而構成的犯罪。
“現役軍人”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或者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現役軍官、文職干部、士兵及具有軍籍的學員。在軍事部門或者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工作,但沒有取得軍籍的人員,以及復員退伍軍人、轉業軍人等,一般不屬于現役軍人。
中國人民解放軍擔負著保衛祖國安全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任。保護軍婚對于保障軍人安心服役,維護國防建設,保持和發揚我軍的堅強戰斗意志,意義重大。
破壞軍婚是什么罪
破壞軍婚會構成破壞軍婚罪,軍婚是受到國家法律重點保護的,對有破壞軍婚行為的,是會進行嚴處的,會受到刑法的嚴厲打擊。
對破壞軍人婚姻情節一般的,軍人本人不愿聲張的,為避免擴大不良影響,可不作處理。但要制止其不法行為。對于破壞軍人婚姻,造成軍人家庭破裂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則應當依法追究責任。
一、構成破壞軍婚罪的2個情形:
1、現役軍人與其他現役軍人的配偶結婚或者同居的,也構成本罪。
2、行為人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結婚或同居的行為。
二、不構成破壞軍婚罪的2個情形:
1、行為人不知是現役軍人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者同居的,不構成本罪。
2、兩個現役軍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們的配偶都不是現役軍人的,不構成本罪。
三、破壞軍人婚姻罪主要有三種類型:
1、重婚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騙取結婚的;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
2、同居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卻較長時間公開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這種關系不僅以不正當的兩性關系為基礎,往往有經濟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關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關系。
3、通奸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長期通奸,情節惡劣或者造成夫妻關系破裂嚴重后果的。
長期通奸情節惡劣表現為致現役軍人的配偶懷孕或者生育等等。造成軍人夫妻關系破裂的嚴重后果主要表現為:被告人挑撥、唆使現役軍人的配偶鬧離婚,現役軍人的配偶嚴重虐待現役軍人,通奸行為發生后,現役軍人的配偶或現役軍人提出離婚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條
破壞軍婚罪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強奸罪規定定罪處罰。
什么是破壞軍婚罪
在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結婚或同居的,往往此時會構成破壞軍婚罪,同時也有可能構成重婚罪。那么破壞軍婚罪的行為有哪些?涉嫌破壞軍婚罪會受到什么處罰?
一、什么是破壞軍婚罪
破壞軍婚罪是僅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通奸罪,主要是對非軍人和軍人配偶之間發生的外遇所進行的判刑,但如果是兩個軍人之間的奸情,在他們配偶都不是軍人的情況下,則不構成此罪。破換軍婚罪的行為類型有 重婚型、同居型和通奸型,下面給大家具體介紹這幾種類型。
1、重婚型
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騙取結婚的行為;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以夫妻的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行為。
2、同居型
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卻較長時間秘密地或公開地在一起共同生活,這種關系以不正當的兩性關系為基礎,往往有經濟和其他生活方面的關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關系。
3、通奸型
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長期通奸,情節惡劣或造成 夫妻關系破裂等嚴重后果的行為。
二、涉嫌破壞軍婚罪會受到什么處罰
我國《刑法》第259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的手段侵犯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由此可見,破壞軍婚,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結婚的行為。
對破壞軍人婚姻情節一般的,本人軍人不愿聲張的,為避免擴大不良的影響,可不作處理。但要制止不法行為。對于破壞軍人婚姻,造成軍人家庭破裂或其他嚴重后果的,則應當依法追究責任。
對現役軍人的配偶,一般不定罪處罰,但對隱瞞真相,欺騙他人與之結婚的現役軍人的配偶,在不妨礙軍人婚姻關系的前提下,可按重婚罪處理。
說“婚姻就是愛情的墳墓”,大抵是沒有領悟到經營婚姻的技巧,在婚姻生活中遭遇了問題沒有很好的疏導解決。
破壞軍人婚姻怎么判刑
破壞軍人婚姻構成犯罪的,按破壞軍婚罪追究刑事責任,一般是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按強奸罪追究刑事責任。
一、破壞軍婚判幾年
1、破壞軍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破壞軍婚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妻子的,以強奸罪論處。軍婚,受到國家法律重點保護,破壞現役軍人的家庭婚姻關系,應受到刑法的嚴厲打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條
【破壞軍婚罪】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破壞軍婚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客體。破壞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民法典規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關系中的現役軍人的婚姻關系。
2、客觀方面。行為人違反民法典的一夫一妻制的規定;行為人與現役軍人的配偶結婚或者同居。
3、犯罪主體。破壞軍婚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破壞軍婚罪的犯罪對象是現役軍人婚姻,因此非現役軍人與現役軍人的配偶結婚或者同居,可構成破壞軍婚罪主體,現役軍人和現役軍人的配偶結婚或者同居,也可構成破壞軍婚罪主體;兩個現役軍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們的配偶都不是現役軍人,不構成破壞軍婚罪主體。
4、主觀方面。破壞軍婚罪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不知而與之結婚或者同居的,不構成破壞軍婚罪。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 【破壞軍婚罪】
怎樣認定破壞軍婚罪
法律分析:(一)、破壞軍人婚姻罪,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行為。所謂“現役軍人”是指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或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服役的軍人。
(二)、破壞軍人婚姻罪主要有三種類型:一是重婚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騙取結婚的;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二是同居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卻較長時間公開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這種關系不僅以不正當的兩性關系為基礎,往往有經濟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關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關系。三是通奸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長期通奸,情節惡劣或者造成夫妻關系破裂嚴重后果的。
(三)、長期通奸情節惡劣表現為致現役軍人的配偶懷孕或者生育等等。造成軍人夫妻關系破裂的嚴重后果主要表現為:被告人挑撥、唆使現役軍人的配偶鬧離婚,現役軍人的配偶嚴重虐待現役軍人,通奸行為發生后,現役軍人的配偶或現役軍人提出離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