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責任不明顯時應該怎么辦
交通事故中責任不明顯時應怎么辦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交通事故責任不明時,如果事故發生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推定機動車負全責;如果事故發生在機動車之間,推定雙方負同等責任。因本案的事故發生在機動車之間,法院在無法查明事故責任時才作出雙方承擔同等責任的判決。
為何陳某的賠償責任為何將近九成,法院的判決是錯了嗎?當然不是。我們通常見到的事故責任和賠償責任兩者不是等同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機動車必須投保交強險,投保交強險以后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因此,即使車輛駕駛人承擔了事故責任,只要損失沒有超過交強險的限額,損失全部由保險公司承擔,車輛駕駛人、所有人以及責任的另一方都不用承擔賠償責任。
但如果沒有投保交強險,車輛駕駛人和所有人就要承擔交強險限額內的全部賠償責任。本案中因車輛未投保交強險,法院判決上述交強險限額內的損失120000元由陳某和張某承擔連帶責任。再加上超過交強險限額的部分陳某仍然要承擔50%的責任,兩者相加需賠償139884.97元,將近事故損失的九成也就不足為怪了。
交警不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該怎么辦
一、交警不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該怎么辦
1、交警不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處理方法如下:
(1)發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不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能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二、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的標準是怎樣的
1、一方行為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各方行為及過錯程度對事故作用相同的,各方負同等責任;
3、一方對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的,另一方負次要責任;
4、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辦
法律分析:
當事人可以申請復核。根據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如在交警作出責任認定后,各方當事人如對責任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目前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后維持率很高,很少有改變原有認定的。所以,當事人沒有十分把握,一般不要申請復核,可以在調解時要求調整責任比例,或在訴訟中要求法院重新劃分責任。如果你當初申請復核過,并且復核結論是維持原認定,調整和重新劃分責任就會更加困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三十一條 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行政復議機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應當制作行政復議決定書,并加蓋印章。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汽車是全責的情形:
1、追尾前車(后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全部責任);
2、變更車道發生事故;
3、倒車、溜車發生交通事故(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后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撞刮擦;
5、綠燈行或沒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6、進入喚醒路口的車未讓使出或在環形路口內行駛的車輛;
7、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隔離實線發生事故;
8、逆向行駛(逆向行駛本就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9、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
10、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生交通事故;
11、沖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
12、有禁止掉頭標志、標線的區域即在人行橫道、橋梁、陡坡、隧道掉頭發生交通事故;
13、碰撞依法可暫停、停放的車輛;
14、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
15、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
16、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不劃分責任怎么辦
一、交通事故不劃分責任怎么辦
1、交通事故不劃分責任處理如下:
(1)當事人可以報警處理,由交警對事故責任進行認定,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2)可以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在復核期間,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復核終止。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二、出現交通事故怎么處理
1、應及時報警;
2、交通部門現場勘查;
3、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4、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
5、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交通事故責任無法劃分怎么辦
法律分析:首先推定機動車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對于機動車一方規定的是過錯推定責任,在該類交通事故發生后,首先推定機動車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但如機動車一方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一方存在過錯的,可以適當減輕機動車方的責任。如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一方故意造成事故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事故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根據學者的理解,就是“汽車比人優;車輛間則以增減速、控制力及最小徑回轉能力等性能上較好的汽車為優,或就速度、硬度、重量、大小等對他人汽車危險性較多之汽車為優者;而由優者來負擔危險。”具體到機動車與行人,兩者在行使通行權方面的地位事實上是不平等的。相對于機動車而言,行人明顯處于“弱者”地位。由于機動車比行人危險大,其注意義務就應當重,這樣在承擔民事責任時,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同等條件下承擔的責任就更重。
交通事故責任不確定怎么辦
法律分析:首先應由保險公司在責任范圍內賠償,超出范圍的則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依據相關法律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