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保管人侵吞遺產應該怎么辦呢(遺產保管人)
父母遺產被霸占了怎么辦
法律分析:保管人侵吞或故意損壞遺產的,繼承人、被繼承人生前債權人可向法院起訴,要求返回或賠償損失。
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所謂存有遺產的人,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實際控制遺產的人。存有遺產而且負責保管的人稱為遺產保管人。遺產保管人既可以是繼承人,也可以是遺囑執行人,還可以是其他人。
遺產保管人應對遺產妥善保管,非經全體繼承人同意,不得使用、處分遺產。保管人不稱職的,可經繼承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的申請而更換。保管遺產所花的費用,最后從遺產的價值中扣除。保管人侵吞或故意損壞遺產的,繼承人、被繼承人生前債權人可向法院起訴,要求返回或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父母遺產被霸占了怎么辦
當繼承人做出對被繼承人或者其他繼承人因繼承問題傷害他人人身的行為。視為遺產繼承權喪失。情形嚴重的,殺害被繼承人或者其他繼承人。那么以下內容為您解釋父母遺產被霸占了怎么辦?希望內容能對您們有所幫助。一、父母遺產被霸占了怎么辦
保管人侵吞或故意損壞遺產的,繼承人、被繼承人生前債權人可向法院起訴,要求返回或賠償損失。
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所謂存有遺產的人,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實際控制遺產的人。存有遺產而且負責保管的人稱為遺產保管人。遺產保管人既可以是繼承人,也可以是遺囑執行人,還可以是其他人。
遺產保管人應對遺產妥善保管,非經全體繼承人同意,不得使用、處分遺產。保管人不稱職的,可經繼承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的申請而更換。保管遺產所花的費用,最后從遺產的價值中扣除。保管人侵吞或故意損壞遺產的,繼承人、被繼承人生前債權人可向法院起訴,要求返回或賠償損失。
二、繼子女繼承權的法律規定
1、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的子女對繼父母的遺產享有代位繼承權。代位繼承又稱間接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由其晚輩直系血親代替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種法定繼承形式。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的生子女、養子女對繼父母的遺產享有代位繼承權,但法律沒有規定關于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的繼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繼承權,在實踐中一般認為只要繼子女與其繼子女形成了扶養關系,則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的繼子女就享有代位繼承權。
2、繼子女繼承繼父母的遺產不妨礙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與繼父母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同時對繼父母和生父母都享有繼承權。
3、繼子女繼承權的確定標準的相關規定
與繼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對繼父母的遺產享有繼承權,因為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形成了法律上的擬制血親關系,繼子女也就能象婚生子女一樣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成為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
在法律上扶養關系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繼父母對未成年的繼子女履行了撫養義務:繼子女受繼父母經濟上的供養;繼子女受繼父母生活上的撫養、教育。
(2)繼父母對已成年但系限制行為能力或無行為能力的繼子女履行了撫養義務。
(3)繼子女對繼父母履行了贍養義務:
(4)繼子女在經濟上供養繼父母;
(5)繼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繼父母。
若繼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時,繼子女已經長大成人,分居另過,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繼子女未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撫養教育成人,繼子女對繼父或繼母也未盡過贍養撫助義務的,則不能視為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形成了撫養關系,繼子女也就不能繼承繼父母的遺產。只要能具備繼父母對繼子女的撫養和繼子女對繼父母的贍養的情形之一,就可認定為繼子女與繼父母形成了扶養關系,依據法律規定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就互相享有繼承權。
三、未成年繼子女有繼承權嗎
繼子女是否有權繼承遺產要看是否形成撫養關系。我國《民法典繼承編》中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根據人身關系或者血緣關系而產生。作為繼承人應該履行自己的責任。方才可以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這是公序良俗原則所體現的。為了社會公平,維持社會秩序。
遺產被侵占怎么辦
法律主觀:
一、遺產被侵占要怎么辦
遺產被侵占可以按以下方法進行:
1.與侵權人協商要求其返還;
2.侵權人拒不返還的,繼承人可通過訴訟的方式,要求侵權人承擔相應的返還財產,和承擔損害賠償的責任。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條規定,占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權請求返還原物;對妨害占有的行為,占有人有權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損害的,占有人有權依法請求損害賠償。
二、構成遺產的條件是什么
1.遺產必須是財產,其中財產包括積極財產和消極財產。消極財產即債務。遺產不能是人身權及身份等,這是由現代繼承法作為財產繼承而決定的,此與古代社會的宗祧繼承制相區別。
3.遺產必須是非專屬于死者自身的財產,有些財產依其人身專屬性不具有可繼承性,因此不得繼承。養老保險金請求權,被保險人死亡后則該種權利歸于消滅。
三、遺產包括哪些財產
遺產包括的財產有: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法律客觀:
遺產被侵占拘留嗎非法占有人如果也是繼承人的話:某些繼承人不通知其他繼承人,私下分割了遺產,是民事侵權,侵犯了其他繼承人的繼承權,沒有刑事責任,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非法占有人不是繼承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那么就會構成侵占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犯罪對象只限于三種財物:一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二是他人的遺忘物,遺忘物不等于遺失物,也不同于遺棄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在中國刑法史上一直沒有明確的定義,就是在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中也沒有使用“侵占”一詞。因而在確定侵占罪概念之前,有必要對“侵占”一詞進行分析,因為“侵占”是侵占罪罪名中的關鍵詞,它代表了侵占罪的主要內涵。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弟弟霸占了父母留下的房屋遺產,我該怎么辦
如果父母留下了有效遺囑,指定讓弟弟繼承房產,弟弟就算不是霸占。如果父母沒有留下遺囑,或者留下的遺囑無效,父母的房屋哥哥也有繼承權。可以和弟弟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訴。
法律分析
一般從法律角度考慮,首先需要確定父母是否留有遺囑,如果有遺囑的存在,就沒有弟弟霸占房產一說。同時,兄弟之間的事情建議可以通過協商來解決。如果不能通過協商解決,可以去法院起訴。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保管人侵吞或故意損壞遺產的,繼承人、被繼承人生前債權人可向法院起訴,要求返回或賠償損失。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所謂存有遺產的人,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實際控制遺產的人。存有遺產而且負責保管的人稱為遺產保管人。遺產保管人既可以是繼承人,也可以是遺囑執行人,還可以是其他人。遺產保管人應對遺產妥善保管,非經全體繼承人同意,不得使用、處分遺產。保管人不稱職的,可經繼承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的申請而更換。保管遺產所花的費用,最后從遺產的價值中扣除。保管人侵吞或故意損壞遺產的,繼承人、被繼承人生前債權人可向法院起訴,要求返回或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