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協議書允許反悔嗎(婚前財產協議書怎么寫)
婚內財產協議一方反悔怎么辦
法律主觀:
婚內財產協議 一經簽訂,對夫妻雙方均有法律效力,除非能證明一方存在存在欺詐或脅迫等情況簽訂協議,否則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如果一方反悔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一方當事人履行該協議的內容。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 婚前財產 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 債務 ,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法律客觀:
《民法典》(2024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前協議可以反悔嗎
法律主觀:
婚前協議能不能反悔,要具體看協議約定的是什么內容。下面就實踐中經常遇到的問題簡單介紹:
如果婚前協議約定的是限制一方合法權益的內容,比如結婚之后不準離婚,這種約定違反《婚姻法》確立的婚姻自由原則,約定是無效的。
如果婚前協議中約定一方將自己的個人財產贈與給另一方,比如將自己婚前個人所有的房產贈與給另一方,在未辦理變更登記時,贈與方是可以反悔,可以撤銷贈與的。
如果協議內容是婚后所得財產的約定,比如婚后雙方采用約定財產制,各自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這種約定對雙方是具有約束力的,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
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婚前協議能反悔嗎
合法有效的財產協議不可反悔,忠誠協議由于不具有強制效力,可以反悔。只要婚前財產協議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也沒有違反公序良俗,就應當發生法律效力,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拘束力。對于雙方婚前簽訂的忠誠協議,由于約定的是一種道德義務,不具有強制的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婚內財產協議可以反悔嗎
法律分析:婚內財產協議是不可以反悔的,但可以再次進行協商。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婚內財產協議一經簽訂,對夫妻雙方均有法律效力,除非能證明一方存在存在欺詐或脅迫等情況簽訂協議,否則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并且,雙方符合約定情況的,即可以按照該協議約定的內容履行。婚內財產協議,是一種合同,是夫妻雙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對婚內財產所做出的約定。只要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強制性規定,就應合法有效。協議一經簽訂,對夫妻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除非能證明簽訂該協議時存在欺詐或脅迫等情況,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夫妻雙方一旦發生離婚糾紛,可以按照該協議約定的內容來履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協議約定婚前財產離婚時給對方后悔能要回嗎
在協議書中約定把自己的婚前財產離婚的時候給對方后悔是不能要回的,否則,書面協議的法律效力將無從談起,那簽訂書面協議也沒有任何意義了。因此,如果協議簽訂時并無欺詐、脅迫等情形,那么該協議則將被認定為有效,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持此協議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前協議生效一方不服能反悔嗎
生效的婚前協議如果沒有 違反法律規定 ,自雙方簽字時便成立生效了,一方不能反悔。除非能證明當初簽協議時遭到了欺詐、脅迫能法定的可撤銷情形,否則任何一方無法推翻該協議的效力。《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