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關于實物出資應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新《公司法》的驗資規定都有哪些?
一、新《 公司法 》的驗資規定都有哪些 新公司法實收資本到位是否需要驗資 絕大多數公司不再需要驗資。直接到工商局去登記就可以了。 新公司法刪去了原公司法的第二十九條。原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這表明未來設立新公司在登記過程中不再需要經過驗資程序。 但是新公司法中有“法律、行政 法規 以及國務院決定對 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 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币韵滦袠I的公司因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仍然需要驗資: 1、募集設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商業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 商業銀行法 》 3、外資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 4、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 5、信托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6、財務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7、金融租賃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8、汽車金融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9、消費金融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0、貨幣經紀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1、村鎮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2、貸款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3、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4、農村資金互助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5、證券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 證券法 》 16、期貨公司:《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17、基金管理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18、保險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 保險法 》 19、保險專業 代理 機構及保險經紀人:《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20、外資保險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 21、直銷企業:《直銷管理條例》 22、對外勞務合作企業:《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 23、融資性擔保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24、 勞務派遣 企業:《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決定》 25、典當行:《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決定》 26、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決定》 27、小額貸款公司:《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決定》 另外, 外資企業 任何行業均需驗資,需找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二、新公司法下股東出資的注意事項 (一)企業應根據自身實力認繳合理出資數額。 根據新《公司法》,出資金額可以由股東(發起人)自行決定。于是有觀點認為,股東(發起人)可隨意認繳注冊資本并無限期不履行出資義務。其實,即便是按照修訂后的《公司法》,股東(發起人)仍舊是在認繳出資的范圍內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的。認繳出資的范圍仍舊是決定股東(發起人)承擔責任范圍的決定因素。而且,可自行約定出資期限也并非意味著可無期限不履行出資義務。出資期限可約定并非意味著長期不履行出資義務無需承擔責任。即便不存在法定出資期限的強制,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發起人)仍舊有權要求該未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發起人)承擔出資義務。 因此,股東(發起人)在設立公司時,仍應理性、客觀地協商確定注冊資本及出資期限。切忌不切實際地認繳出資及毫不忌諱地違反出資義務,以免加重自身的責任及承擔不必要的 違約責任 。 (二)選擇合適的出資方式。 根據新《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可用的出資形式主要包括貨幣以及實物、 知識產權 、 土地使用權 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如下根據新法規定,結合實務操作,分析各種常見出資方式的注意事項。 所以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的前提下,一個公司再按照新公司法的規定,可以不需要提供驗資證明,只需要到相關的工商部門做個鑒定就可以,那么我們也就不難理解新公司法的驗資規定其實也是大大的,方便了一些相應的人員。
公司注冊資本中以實物出資的,須辦理哪些手續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實物出資需要經過評估作價、轉移產權兩道程序。實物出資的驗資需要以下材料:
1、設立企業設立申請報告及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需上級機關或有關部門批準的企業)。
2、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擬設立企業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委托代理人文件,股東會會議紀要,董事會會議紀要。
4、股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股東是法人的,應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資產負債表。
5、投入資本明細表。
6、企業住所和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7.出資實物的相關材料。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
新《公司法》對實物出資的規定是什么
一、新《 公司法 》對實物出資的規定是什么? 對于實物出資,我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 規定:“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薄?公司注冊資本 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第八條規定:“ 注冊資本中以實物出資的, 公司章程 應當就實物轉移的方式、期限等做出規定。實物中須辦理過戶手續的,公司應當于成立后半年內辦理過戶手續,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可見,我國對于實物出資要求一次全部付清并辦理實物出資的轉移手續。 二、出資方式 《公司法》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的出資方式可以采用貨幣持資方式,也可以采用實物、工業產權、非 專利 技術、 土地使用權 作價出資的方式。每種出資方式應遵守以下規定: 1、貨幣出資方式。貨幣出資方式是指股東直接用資金向公司投資的方式,其認繳的股本金額應在辦理公司登記前將現金一次足額存入準備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設的臨時帳戶,并向公司出示其資信證明,以證實其投資資格和能力。 2、實物作價出資方式。以實物出資必須評估作價,并有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評估作價結果核算、確認。股東以實物作價出資,應在辦理公司登記時,辦理實物出資的轉移手續,并由有關驗資機構通驗證。 3、工業產權出資方式。工業產權出資大體分為兩類:一類是 專利權 和 商標權 ;一類是專有技術,股東以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作為出資向公司入股,股東必須是該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擁有者,并經過法律程序的確認。股東以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必須進行評估,并應在辦理公司登記之前辦妥其轉讓手續。同時,公司 法規 定,以工業產權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 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 的20%; 4、土地使用權出資方式。以土地使用權出資入股,其出資作價必須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組織評估,并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并辦理相應的 土地使用證 。 因為實物出資這是區別于貨幣形式直接出資的,所以對于實物出資當然是要進行評估作價的,而且實物出資有著比較重要的產權轉移的這個流程,實物出資有一點最重要的要求就是必須全部一次性付清,另外以實物出資的股東是有義務配合辦理對于實物投資的相關轉移手續的。
新公司法對實物出資的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