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可以協議約定孩子撫養權變更嗎
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可以協議嗎
法律分析:可以協議。雙方當事人若是對子女的撫養問題進行了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并且協議的內容不違反法律的規定和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協議有效。變更孩子的撫養協議自雙方簽字時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父母達成了變更協議,可以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孩子歸屬嘛
法律主觀:
離婚后父母雙方可以約定共同撫養孩子,離婚后,父母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共同撫養孩子并共同承擔子女撫養費。,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當中明確,離婚后孩子仍然由父母雙方共同撫養,父母仍然都是孩子的監護人,并結合實際情況實行輪流撫養。,在具體的約定中,可以將輪流撫養的細節盡量表述清楚。,如果以后出現了雙方反悔了,不想共同撫養不想輪流撫養時,一方可以申請變更撫養權單獨撫養。,孩子撫養權可以放棄,歸一方所有,但是支付撫養費的義務是不能放棄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所以在分居期間也需要支付撫養費。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養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離婚協議關于變更撫養權應該如何規定?
法律主觀:
變更 孩子撫養權 可以協議變更, 孩子的撫養權 主要基于有利于孩子的發展來考慮的,你要有穩定的收入,還要有照顧孩子的時間,并有利于孩子的成長 子女隨父方生活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兩周歲以下的子女,雙方協議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3、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父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隨父方生活的可能性較大: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母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女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父方照顧孫子女的; (6)十周歲以上的子女,自己選擇隨父生活的。 子女隨母方生活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隨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較大: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母方照顧外孫子女的; (6)十周歲以上的子女,自己選擇隨母生活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協議離婚可以變更撫養權嗎,如何更變撫養權
法律分析:協議離婚能變更撫養權。父母雙方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來變更撫養權:1、父母雙方可以再次通過協議,約定孩子的撫養權變更為另一方,讓孩子和另一方共同生活;2、雙方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變更孩子撫養權,只要當事人有正當理由,人民法院應當給予支持,將孩子的撫養權變更為另一方,讓孩子和另一方共同生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雙方協議可以更改撫養權么
一、雙方協議可以更改 撫養權 么? 1、可以,協議變更 無論是 協議離婚 還是判決 離婚 后,父母要求變更 子女撫養 關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訴,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協議,只要沒有違法事項和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法律準許當事人作出協議變更。總之,在出現需要變更 子女撫養權 的情形時,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協商,通過交流達成一直意見,直接變更子女撫養權。 2、 訴訟 變更 夫妻走上離婚道路,往往是各種矛盾激化導致的最終結果。因此,很多時候,讓離婚夫妻坐下了心平氣和地談事情,并最終達成一致意見是難上加難的事情。因此,但 撫養 方出現各種問題不再適合撫養孩子時,如果離婚夫妻無法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時,可以同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要求變更 孩子撫養權 。 二、什么情況下可以起訴孩子 變更撫養權 ? 夫妻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 傷殘 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離婚后,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對撫養權的變更沒有受到任何的威脅,是在自己提出以后,撫養孩子的這一方也同意了的情況下,那寫的撫養權變更協議書就會受到法律的保護。當然了,已經離異的夫妻也不要自顧自的處理孩子的撫養權,哪怕是協議變更撫養權的,都最好是在變更之前先問過孩子自己的感覺才好。
離婚協議書孩子撫養權可以變更嗎
法律主觀:
可以,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夫妻 離婚 后的任何時間內, 孩子撫養權 都是可以變更的。因為在確定離婚子女的 撫養權 歸屬時,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的原則,充分考慮父母雙方的經濟情況或家庭環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撫養權的一方因各種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顧子女,無法為子女提供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 撫養 ,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