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罰則有哪些內容(定金罰則的內容)
什么是定金雙倍返還罰則?
文/諸葛找房
定金雙倍返還罰則即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對于大額的房屋交易是非常有約束力的。
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
雙倍返還定金罰則的目的旨在對違約行為予以制裁,從而擔保合同的履行。
那么,在哪些情況下才適用定金雙倍返還罰則呢?
一、定金合同合法成立
所謂定金合同,是指依附于主合同,為擔保債權實現而設定金錢權利義務關系的從合同。其法律特征是:
1、定金合同是從合同,定金的產生、變更與消滅,都依賴于主合同的產生、變更與消滅。定金合同不能離開主合同而獨立存在。
2、定金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口頭約定無效。
3、定金合同是實踐性合同,即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4、定金合同須以貨幣為標的,且不能超過法定限額。《擔保法》第91條規定,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的部分無效。
二、違約行為與合同目的落空之間有因果關系
違約行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導致雙倍返還定金的適用,只有二者同時具備,且存在因果關系時方可適用,即只有因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才能適用雙倍返還定金。
三、必須有違約行為的存在
違約行為的存在,是適用定金罰則的前提。違約行為是指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債務的行為,其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但這里所說的違約行為是指根本違約行為,即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違約行為,包括不能履行、遲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種形態。
四、必須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實
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是適用雙倍返還定金的基本條件。在房屋交易中,如果因賣方的原因導致合同落空,從而導致交易無法實現,那么在沒有事先約定的情況下,是適用定金雙倍返還罰則的,即賣方將買方所支付的定金雙倍返還。
因此,只有在滿足了上述四個條件后,才適用定金雙倍返還罰則。
定金雙倍返還罰則對于大額的房屋、車子交易具有很大的約束力,也是為了雙方各自的利益著想,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
定金罰則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定金罰則的主要內容有:1、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2、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3、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
一、定金罰則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1、定金罰則的主要內容有:
(1)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2)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3)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二、定金罰則適用的條件
定金罰則適用的條件有:
1、必須有違約行為。違約行為的存在為適用定金罰則的前提;
2、必須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實。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實現,適用定金罰則的基本條件。這里的合同目的僅指主合同的直接目的和主要目的。
3、違約行為與合同目的落空之間有因果關系。違約行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導致定金罰則的適用,只有二者同時具備且存在因果關系時方可適用,只有因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才能適用定金罰則。
定金罰則
1、 定金罰則 具體內容給付 定金 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雙倍返還定金。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2、定金的適用需要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 定金合同 是實踐合同,需要定金的實際交付。定金如未實際交付的,在當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債務 或者不訂立主合同時,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2)主合同必須有效。這是由定金合同的從屬性所決定的。如果主 合同無效 或者被撤銷的,即便當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實,也不能適用定金罰則。但是,當事人可以約定定金 合同的效力 獨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無效定金合同卻不一定無效。 (3)當事人不履行 債務 且無法定免責情形。 3、《擔保解釋》對適用定金罰則的幾種特殊情況作出的規定: (1)視為不履行被擔保的債務的情況。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適用定金罰則。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不完全履行合同時的定金罰則。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因合同關系以外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受定金處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定金能起到的作用就是擔保,在寫定金收據之前,要先了解一下國家對定金的上限是有所限制的。如果對購買的這件物品還猶疑不定就不要輕易支付定金了,因為定金收據中也寫的很清楚,無故違約定金是無法退還的。格外要注意的是區分 定金和訂金 。
定金罰則的內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所謂定金罰則,是指給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雙倍返還定金。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定金罰則及其與違約金的區別有哪些
法律分析:1、定金罰則指: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2、與違約金的區別在于: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時生效。違約金條款簽訂時起生效。約定的定金不得超過合同總價款的百分之二十,違約金條款不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