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業沒有參保發生工傷事故農民工如何處理
農民工沒買工傷保險怎么辦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沒有為農民工購買工傷保險的,如果出現工傷的情況,由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賠償;
2.如果用人單位不賠償的,農民工可以投訴用人單位。
一、什么情況可以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工傷保險理賠要準備什么資料
工傷保險理賠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由有資質的工傷鑒定機構出具工傷證明,身份證、社??ǖ炔牧?
2、再持工傷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
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工傷保險申請人的申請,在法定的時間內做出是否符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結論,對于不符合申請條件的要寫明理由;
4、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法律規定向工傷保險申請人發放工傷保險賠償金。
5、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如果企業沒有參保,發生工傷事故農民工該怎么辦
如果企業沒有參保,發生工傷事故農民工可以申請勞動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同時向勞動部門舉報未參保企業。職工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等等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如果企業沒有參保發生工傷事故農民工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沒有買社保,發生了工傷之后,該如何處理?
無論是哪個用人單位都是有這個義務和責任為自己的員工購買社保的,如果單位沒有給我們買社保,在發生了工傷之后,那么所有的費用將會由用人單位全部支付。在相關事故發生了之后,首先我們得先申請工傷認定,這步是非常重要的,在確認了工傷之后還要去做勞動能力的鑒定,接著我們需要做的就是根據鑒定的傷殘等級來計算出最終的賠償金金額。
關于這個賠償金金額的計算方法有很多種,如果自己不是特別專業的話,那么可以找相關的律師幫忙計算,通常我們可以一次性的去爭取傷殘補助金以及醫療補助金,除了這些以外,我們還可以要求企業賠償就業補助金,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費等等。本身用人單位沒有按照規定給員工繳納社保就是違法的事情,所以在發生工傷之后,我們肯定是得讓用人單位來負全責的。
社保是國家強制性的向用人單位以及勞動者征收的一種保險費,所以繳納這個社保費用也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同時也是職工的法定義務。而在社保爭議當中,工傷保險的爭議發生的頻率是非常高的,對于所有的用人單位來講,如果瞞報工傷,那后果其實是非常嚴重的。
《工傷保險條例》當中也是有明確的規定,如果單位在30天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那么在這期間產生的一些工傷待遇的相關費用,全部都由單位來承擔。由此可見,給公司的員工繳納社保費用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不繳納這個費用,一旦出現工傷,公司將要承擔絕大部分的責任。所以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打工的人,不去繳納社保的弊端還是比較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