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責任對方沒賠償能力怎么辦(車禍責任方無能力賠償怎辦)
交通事故對方主責沒賠償能力怎么辦
法律主觀:
若有責任的一方不予配合處理及不賠償的,車主盡快依法向事故地交警報警,由交警部門立案,調取路面監控,通知對方前來進行事故責任認定和理賠。若對方仍不配合的,可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相應損失。,建議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事故發生地法院起訴維權。,在出險后,客戶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在汽車保險公司內勤接到報案后,會要求客戶將出險情況立即填寫《業務出險登記表》;之后保險公司內勤會根據客戶提供的汽車保險憑證或保險單號立即查閱保單副本并抄單以及復印保單、保單副本和附表。確認保險標的再保險有效期限內或出險前特約交費,要求客戶填寫《出險立案查詢表》,予以立案(如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要求客戶填寫),并按報案順序編寫立案號;經立案后向被保險人發放有關索賠單證,并告知索賠手續和方法(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然后通知檢驗人員,報告損失情況及出險地點。,(一)交通事故發生后,交通隊介入調查,待交通隊下發事故認定書后,各方才能就自己的損失提起訴訟。,(二)受傷人員在責任認定確定后,可以就自己已經花費的費用提起訴訟,但本律師認為,作為傷者如果自己有能力墊付醫療費等費用,盡量在第一次治療完畢后提起一次訴訟,二次手術并鑒定傷殘后,進行第二次訴訟,這樣既保證了自己的權利,又節省了訴訟資源。,綜上所述,當我們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負主要責任的一方是需要進行賠償的,如果對方不進行賠償我們可以起訴對方。
法律客觀:
一、交通事故無能力賠償要怎么處理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墊付”;2、成公共財產或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且無能力賠償數額在40萬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責任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且無能力賠償數額在80萬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責任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3、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期限為兩年,法院在用盡所有執行措施后,仍無法執行的,法院會中止執行,待對方經濟狀態有所改善后,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二、交通事故在何種情況下需要承擔責任1、未經允許駕駛他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的規定請求由機動車駕駛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具有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條規定(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情形的除外。2、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3、被多次轉讓但未辦理轉移登記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最后一次轉讓并交付的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4、套牌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套牌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被套牌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應當與套牌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5、拼裝車、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或者依法禁止行駛的其他機動車被多次轉讓,并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由所有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6、接受機動車駕駛培訓的人員,在培訓活動中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駕駛培訓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并不代表就不用進行賠償了。此時根據購買的車險,保險公司會做出一部分賠償。而不足的部分,就需要由肇事的一方承擔了。需要注意的是,在交通肇事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下,不僅涉及到民事賠償,還會涉嫌構成刑事犯罪。
車禍責任對方沒賠償能力怎么辦
一、車禍責任對方沒賠償能力怎么辦
1、車禍對方全責卻沒有能力賠償的,可以由其保險公司按保險合同的規定償還。或者向法院起訴,法院出具判決書之后依法申請強制執行。實踐中,常見的兩種方法,一是雙方協商分期賠償,達成分期賠償的相關協議。二是由受害方起訴,交由法院審理判定,法院會依情況,以及受害方的申請,強制執行。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一條
交通事故責任者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負責墊付。但是,機動車駕駛員在執行職務中發生交通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在賠償損失后,可以向駕駛員追償部分或者全部費用。
二、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流程是什么
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
2、交通部門事故認定;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
4、對調解結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5、法院經過審理作出判決。
出了事故對方無能力賠償怎么辦
法律主觀:
賠償義務不會因為目前沒有賠償能力就可以不用賠的。當賠不起的時候,受害方會向法院提起訴訟,等法院判決書下來后,根據判決書申請強制執行,一旦申請執行的話,就是什么時候有財產什么時候履行賠償義務,執行的財產性質可以是賠付方的物權、債權、知識產權等等。另外賠不起的話受害方還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是否構成犯罪,需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這個需要看事故造成的后果和承擔的責任是否符合我國刑法規定的犯罪情形來加以判斷,但是一般交通肇事罪,肇事方積極主動賠償、取得受害方諒解、認罪態度好的絕大多數案件都是判處緩刑,不會坐牢。當然,最終是否能夠被判緩刑,法官是根據案件事實情況綜合而判決的。 在交通事故中,當事人雙方能夠達成諒解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程序,也可以很快的解決事故爭議,減輕肇事一方的民事和刑事上的責任。但是達成諒解的,雙方最好不要只是口頭上的,以免雙方事后反悔,然后再因此事進入不必要的爭執,所以最好雙方需要簽訂賠償協議、和解協議,開具賠償款的收付憑據、出具諒解書等,一切都應有相應的依據為憑證。 在事故中,絕大多數的爭議和糾紛都源于賠償問題,但是解決糾紛和化解矛盾的方式有很多種,雙方和解、調解、訴訟等,選擇訴訟途徑解決的,需要對起訴地點(即法院管轄權)加以注重,因為不同的起訴地點賠償的標準會不一樣,所以起訴地點直接影響了賠償。另外起訴時要向法院提交起訴狀,起訴狀需要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即原被告雙方的必要信息,比如:姓名、聯系方式、實際居住地址等必要信息,還需要寫明原告具體的請求事項,以及原告基于什么樣的事實理由可要求被告賠償。起訴的時候證據很關鍵,所以要盡可能的準備相關的損失憑證、證明材料等。
法律客觀:
一、交通事故無能力賠償要怎么處理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墊付”;2、成公共財產或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且無能力賠償數額在40萬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責任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且無能力賠償數額在80萬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責任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3、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期限為兩年,法院在用盡所有執行措施后,仍無法執行的,法院會中止執行,待對方經濟狀態有所改善后,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二、交通事故在何種情況下需要承擔責任1、未經允許駕駛他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的規定請求由機動車駕駛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具有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條規定(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情形的除外。2、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3、被多次轉讓但未辦理轉移登記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最后一次轉讓并交付的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4、套牌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套牌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被套牌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應當與套牌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5、拼裝車、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或者依法禁止行駛的其他機動車被多次轉讓,并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由所有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6、接受機動車駕駛培訓的人員,在培訓活動中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駕駛培訓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并不代表就不用進行賠償了。此時根據購買的車險,保險公司會做出一部分賠償。而不足的部分,就需要由肇事的一方承擔了。需要注意的是,在交通肇事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下,不僅涉及到民事賠償,還會涉嫌構成刑事犯罪。
交通事故全責方無能力賠償怎么辦
一是雙方協商分期賠償,達成分期賠償的相關協議。
二是由受害方起訴,交由法院審理判定,法院會依情況,以及受害方的申請,強制執行。最后可就肇事司機的財產,依法進行拍賣賠償。
賠償車的損失:
首先我們分有無保險兩種情況。
1、有保險
車主有購買車險的,可以通過“車險代位賠償”實現賠償。
車險代位賠償的意思就是在理賠范圍內,保險公司先行向墊付維修費后再向責任方追討賠償。
譬如,當事人的車與其他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對方全責,但是對方無經濟能力,無法進行賠付。這時候當事人可以向自己所投保的保險公司進行賠償申請,保險公司把維修車輛等相關費用賠付給當事人,然后保險公司再向肇事方追討賠償款。
2、沒保險
車主沒有購買車險,或在車險賠付范圍之外的,可以拿著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找對方協商賠償事宜,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起訴索償損失。可以分期分年進行還款賠償。
當事人可以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協商,也可以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當時人不同意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或經交通管理部門調解達不成一直意見的可以向交通事故發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訴。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之日起五日內,對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依法應當吊銷駕駛人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決后,由設區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同時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同時依法作出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修訂) 》
第八十六條 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后,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第九十四條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第九十五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
第九十六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再受理調解申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期間,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調解終止。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卻又無能力賠償怎么辦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卻又無能力賠償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調解、訴訟來解決。
1、協商和解是指債權債務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
2、協商不成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若無法調解可申請訴訟。
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起訴流程有:
1、確定管轄法院,起訴前要確定的首要問題是向哪個法院起訴。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2、寫起訴狀,民事起訴狀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原告、被告基本情況,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應當在訴狀中注明該情況,并盡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戶籍地;
(2)訴訟請求,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如系給付物的,應寫明種類和數量;如系給付行為的,應寫明為何行為或不為何行為;
(3)事實和理由,是民事訴訟原告對其訴訟請求的佐證和支持;
(4)署名和時間,由原告簽名或蓋章,并簽署時間。
3、整理證據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需下列證據:
(一)交通事故認定書等證明道路交通事故存在的證據;
(二)受害人死亡,其直系親屬提起訴的,應提交親屬證明及受害人死亡證明;
(三)受害人傷殘的,可以提交法醫鑒定書、殘疾等級評定證明書;
(四)醫院診斷證明、醫藥費單據、殘疾用具費、交通費單據、車輛維修費等單據;
(五)受害人及其陪侍親屬的誤工費證明、受害人及其陪侍親屬的經濟收入證明;
(六)其他須提交的證據。
4、立案,即到管轄地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訴狀并提供證據。
5、交費,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6、等候審理判決,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
7、申請強制執行,在判決生效后,判決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對方仍然沒把錢全給你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車禍肇事者無能力賠償怎么辦
車禍肇事者無能力賠償的話,受害人可以申請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賠償,或者起訴肇事方,請求法院強制執行,交通事故肇事方的保險公司也會在保險額度內賠付。
交通肇事賠償首先由保險公司在強制險范圍內進行賠償,不足部分再由肇事方根據責任比例賠償。如果肇事者沒有能力支付受害者賠償金的,受害者可以要求法院對肇事車輛(肇事車輛歸肇事者所有)進行查封拍賣,如果被執行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有很多當事人在進行民事調解的時候無法達成賠償協議,只能通過人民法院的民事訴訟來解決。交通事故的賠償問題,人民法院在進行民事判決之后,如果對方不履行賠償的話,會將案件移交給法院的強制執行庭進行強制執行。
避免交通事故的方法如下: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具有對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責任感,認真對待自己的特殊職業,謹慎駕駛,規范行車,保證旅客、貨物、行人及自身的安全,既是完成運輸任務的前提,也是汽車運輸最基本要求;
2、安全駕駛車輛需要駕駛員必須有較市制駕駛技能。努力鉆研業務,加強學習,掌握安全行車常識,不斷總結安全行車經驗,特別是通過分析別人發生的事故案例,從中吸取教訓,指導行車實踐,在道路上正確處理好人、車、路三者之間的關系,不斷提高駕駛技術,這樣才能確保行車安全;
3、作為一名駕駛員,只有檢查維護好車輛,才能安全行車,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因此,不管工作多忙、多累,都應認真檢查車輛。出車前重點檢查轉向系、制動系及燈光、喇叭、刮水器、后視鏡是否齊全有效,傳動系的螺栓是否松動,做好車輛清潔工作,做到心中有數。
綜上所述,交通肇事賠償首先由保險公司在強制險范圍內進行賠償,不足部分再由肇事方根據責任比例賠償。如果肇事者沒有能力支付受害者賠償金的,受害者可以要求法院對肇事車輛進行查封拍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交通事故對方沒有能力賠償怎么辦
一、肇事車輛購買了保險的:
1、請交警大隊對肇事車輛承保保險公司出具《交通事故醫療費用墊付函》。
2、向肇事車輛駕駛人所在地或事故發生地法院提出先予執行申請,由法院對肇事車輛承保保險公司下達《先予執行裁定書》。
二、肇事司機未買保險,又無錢賠償的:
1、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指依法籌集用于墊付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的社會專項基金。其主要用于墊付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相關費用。根據規定,下列情況之一時,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
(1)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的;
(2)肇事機動車未參加交強險的;
(3)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
2、走保險“代位追償”,代位追償的意思是,如果你與對方車輛相撞,交警判對方全責。但是因為對方只買了交強險,條件也不好,沒錢賠你。這時你可以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先把修車的錢賠給你,然后由保險公司去向對方追討賠償款。
“代位賠償”已經被《保險法》規定為每家保險公司必須要承擔的一項責任,保險公司不能再以“投保人無責任”這種借口,拒絕賠償無責任方的相關損失。此外,很多保險公司都將“代位賠償”寫入了保單的說明中,您在投保的時候一定要讓保險公司的相關人員給您說明,避免未來遇到相關情況的時候給您造成損失。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強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六條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十日內,根據本規定第六十一條確定各方當事人責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受害方當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以及受害方當事人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損害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車禍肇事者無能力賠償怎么辦
法律主觀:
在法律中通常肇事者應當為其引發的事故承擔相應的責任。受害者可以要求法院對肇事車輛(肇事車輛歸肇事者所有)進行查封拍賣,如果被執行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人民法院應向申請執行人簽發一個債權憑證,延緩賠償。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發生交通事故后無能力賠償怎么辦
一、發生交通事故后無能力賠償怎么辦
1、發生交通事故后無能力賠償的,受害者可以要求法院對肇事車輛進行查封拍賣,如果被執行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人民法院應向申請執行人簽發一個債權憑證。如果被執行人在10年之內有可被執行的財產,申請人可以隨時申請人民法院恢復執行。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二條
交通警察應當對事故現場開展下列調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現場,查明事故車輛、當事人、道路及其空間關系和事故發生時的天氣情況;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現場證據材料;
(三)詢問當事人、證人并制作詢問筆錄;現場不具備制作詢問筆錄條件的,可以通過錄音、錄像記錄詢問過程;
(四)其他調查工作。
二、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么
1、肇事者對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損害,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其中索賠包括:醫療費用、住院費用及其伙食費、誤工費用等等,若導致被害人受到嚴重傷害或者嚴重殘疾的情況,受害方還可以要求賠償殘疾賠償金、后續康復護理治療費用等;
2、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導致受害者死亡,侵害方除了要賠償搶救的相關費用外,還要賠償相應的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和對其受害者親屬的精神損害賠償費用等等;
3、受害人可以通過與侵害人協商約定相應的賠償費用,也可以請求交警部門或者調解委員介入調解,若調解無效,則受害者可以依法上訴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