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需要什么證據(工傷需要什么證據材料)
工傷都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法律分析: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報登記表》、《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申報證據清單》。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需要什么證據
法律主觀: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不給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自己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由上可知,申請工傷認定,需要的證據有,申請表,還有與勞動單位的關系證明書,以及醫療證明書。
法律客觀: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工傷需要醫院出示哪些證明?
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判定書)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議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手續: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手續;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判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意外發生的時間、地點、原由以及工人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手續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手續。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手續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擴展資料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規定,以下四種情形可認定為工傷:
(一)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受到傷害,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沒有證據證明是非工作原因導致的;
(二)職工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到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內,職工來往于多個與其工作職責相關的工作場所之間的合理區域因工受到傷害的;
(四)其他與履行工作職責相關,在工作時間及合理區域內受到傷害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工傷保險條例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職工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如果發生了人身損害的,是否可以確定屬于工傷的范疇需要相關規定,讓職工進行工傷認定了,看看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1
勞動者通過勞動保障監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或者申請工傷認定、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等,都需要提供證明自己主張或案件事實的證據。如果勞動者不能提供有關證據,可能會影響自身權益。因此,法官提醒,勞動者在平時的工作中應注意保留有關證據包括:
1、來源于用人單位的證據,如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工資單、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收取押金等的收條、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書、出勤記錄等;
2、來源于其他主體的證據,如職業中介機構的收費單據;
3、來源于有關社會機構的證據,如發生工傷或職業病后的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寄出舉報材料等的郵局回執;
4、來源于勞動保障部門的證據,如勞動保障部門告知投訴受理結果或查處結果的通知書等。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此外,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一是由于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必須通過其他途徑證明其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如果勞動者不能證明其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則其各種勞動保障權益將難以得到保護。
二是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則勞動者難以證明雙方有關工資等事項的一些口頭約定,致使這些雙方口頭約定的勞動保障權益難以得到保護。
對于當事人來說即使自己的利益維護出現問題,但是只要自己的資料準備齊全就可以進行一定程度的維護,國家對于此類問題有著明確的法律規定,所以自己對于具體的事情一定要做好準備,因為對于當事人來說,權益的維護肯定會存在著材料證明。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2
一、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
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后,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蚱髽I營業執照注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
1、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或證明;
2、《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3、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
4、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敘述事故發生經過);
5、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
6、道路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的);
7、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傷員工委托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二、如何進行工傷認定
1、《工傷認定辦法》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規定》指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3、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認定決定包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和不屬于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在進行工傷認定以后,只有認定結果確定屬于工傷的范圍了,職工才能進行后續的程序。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3
一、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傷者居民身份證或死者居民身份證
2、傷者或死者家屬委托律師或其他人代理申請工傷認定的:
(1)委托律師代理的,律師需要向勞動局提交律師事務所函和傷者或死者家屬的授權委托書,隨身攜帶律師證備驗;
(2)委托其他人代理的,需要向勞動局提交傷者或死者家屬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
2、工傷認定申請表
工傷認定申請表是認定工傷的基本材料,包括事故者的個人自然信息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屬于下列情況應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1)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提交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
(2)職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或者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應提交事故的相關證據材料;
(4)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應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者其他證明;
(5)由于機動車引事故起的.傷亡提出工傷認定的,應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證明;不屬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提交相關部門的證明;
(6)因公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應當由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或其他有效證明;
(7)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認定因工死亡應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結論;
(8)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應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和死亡證明;
(9)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應提交民政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有效證明;
(10)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應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醫療機構對舊傷復發的診斷證明。
4、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申請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應當提交職工受傷害或者被診斷患職業病時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或者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證明。職工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可以提供一些能夠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領取勞動報酬的證明(包括工資條、工資卡或其他工資支付憑證)、工作證或工卡、單位出入證、單位同事的證明等等。
受傷害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勞動關系發生爭議的,當事人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確定勞動關系。依法定程序處理勞動爭議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的時限內。
5、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的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機構(或鑒定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6、受傷害職工就醫醫院出具的病歷
另外,在工傷認定程序中,有些傷亡者有兩個以上的姓名,病歷、診斷證明、勞動合同上的姓名與居民身份證上姓名不一致的,應提交相關公安部門證明系同一人的結論。
二、工傷認定后,主要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1、一般工傷: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3)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4)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5)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6)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7)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8)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2、工傷傷殘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①享受條件
因工受傷或確診為職業病,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一級至十級的工傷職工,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人員舊傷復發的以及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后舊傷復發的,不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②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標準相當于本人受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月繳費工資的6至24個月。一級24個月,二級22個月,三級20個月,四級18個月,五級16個月,六級14個月,七級12個月,八級10個月,九級8個月,十級6個月。
(2)傷殘津貼
①享受條件
工傷職工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的,應當退出生產、工作崗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
②待遇標準
傷殘津貼的標準為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的90%至75%。一級90%,二級85%,三級80%,四級75%。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以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作為傷殘撫恤金的計發基數;
工傷職工受傷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低于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傷殘津貼的計發基數。
(3)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的待遇問題
①一至四級的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的待遇
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工傷職工,舊傷復發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②五至十級的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的待遇
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工傷醫療待遇。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訴訟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法律分析:工傷訴訟需要準備下列證據材料:1、證明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如勞動合同、工資條。2、工傷認定書、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病例資料等證據。3、各類賠償項目的相關證據。例如醫療費的票據,殘疾賠償金得有殘疾鑒定報告,護理費得有三期鑒定,后期醫療費用得有后期醫療費用評估等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四條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進行工傷認定時,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引言:對于一些在公司上班的人來說,如果因為給公司做什么事情而導致出了意外的話,是會被鑒定為工傷的,那么在進行工傷認定時,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工傷認定需要什么材料?
首先需要傷者居民身份證,或者是死者的居民身份,傷者或死者家屬委托律師或其他人代理申請工傷認定的,律師需要向勞動局提交律師事務所韓和傷者家屬的授權委托書,還要隨身攜帶律師證已被檢驗,如果是委托其他人代理的,需要向勞動局提交傷者的授權主托書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此外,還需要有一份工傷認定申請表,這張表里包括傷者的個人自然信息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勞動合同或其他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材料,還要有醫院開的診斷證明和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此外,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需要提交交通事故認定書,路線圖甚至考勤管理制度等,如果是在上班期間突發疾病搶救無效死亡的,需要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證明,或者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他人暴力傷害的,需要提交公安機關的證明材料或者是人民法院的判決書。
二、工傷認定者有哪些待遇?
在工傷認定后,單位會給予醫療救治和康復期間的工資,包括工傷,醫療和康復待遇,住院伙食補助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如果受傷比較嚴重的,需要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的,會按照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的標準,由工傷保險基金一次性支付傷殘輔助器具的安裝配置費用。在工傷認定之后,傷者可以獲得一次性經濟補償待遇,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亡補助金和喪葬補助金,以及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還有生活保障的長期待遇,包括傷殘菌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金屬撫恤金。
三、總結
近幾年,我國的勞動法也在不斷的普及和健全,如果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系后,當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受到了傷害,也可以根據工傷件定的結果來申請工傷索賠,如果勞動者出現了工傷后,不僅會給傷者的工作方面帶來影響,也會給生活等諸多方面帶來影響。
工傷認定需要哪些證據材料
法律分析:工傷認定需要的材料包括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需要什么資料
法律分析:
自己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帶的有:1.按要求填寫的工傷認定申請表;2.受傷害職工的居民身份證;3.醫療機構出具的職工受傷害時初診診斷證明書;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及病歷,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程序如下:1、首先需要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獲得賠償的前提。2、填寫一份工傷申請表,準備好身份證復印件和疾病證明書。(1)如果單位同意工傷就請法人在相關位置簽字,蓋單位公章。待社保工作人員調查后出工傷認定書。如認定為工傷,就可報銷相關治療費用。(2)另外一種是單位不同意認定工傷,則由被申請單位提供不是工傷證據,社保機構會根據被申請單位提供證據認定是否是工傷。(3)還有一種情況老板就是根本不認你是他的工人,就要先請你收集有雇傭關系的相關材料,再提起勞動仲裁,根據仲裁結果再到社保相關機構做工傷認定。4、認定工傷后應當評殘疾等級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這是計算賠償數額的依據。5、如果加工廠仍不賠償,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請求,由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裁決雙方當事人不服裁決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進入兩審終審的訴訟程序。6、計算賠償數額時都要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按照傷者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和全省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計算數額。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衍生問題:
工傷認定申請后多久可以做工傷鑒定?
在工傷認定之后做工傷鑒定的時間:勞動者領取到工傷認定后,要在病情穩定或者出院時到設區市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一般情況下,應是將申請鑒定的資料交給所在地勞動局工傷科,由工傷科代為申請,而職工接通知到指定醫院做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