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單方面起訴離婚的怎么離婚證領(女方單方面起訴離婚的程序是怎么走的)
女方單方面起訴離婚怎么離婚證領
1、女方單方面起訴離婚作出判決的不需要領取離婚證。
2、《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3、(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4、(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5、(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6、(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7、(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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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先提出離婚怎么處理
女方提出離婚,如果男方也同意離婚,雙方就把孩子的撫養和夫妻共有財產協商好,然后帶上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前去當地民政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領取離婚證即可。
女方提出離婚,如果男方不同意離婚,女方就只有到法院起訴離婚。這時,男方可以收集夫妻感情沒有破裂的證據,比如在近期妻子對男方還很好、還很關心等等方面的生活證據,并向法院表示不同意離婚,這樣,法院一般就不會判決準予離婚的。然后,男方就做出積極的努力,完善自身的不足,挽回婚姻。否則,半年以后女方又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
協議離婚的流程是什么
1、當事人申請自愿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遞交資料;
2、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當事人出具的有關材料,進行嚴格審查;
3、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審查后,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且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經過30天冷靜期后當事人申請發給離婚證的,應當予以離婚登記,發給離婚證。
1、單方面離婚起訴如下: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人民法院不受理,說明理由;受理,進行開庭調解,審理;
(3)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仔衡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襪戚陸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告頃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起訴離婚有判決書去哪里拿離婚證
法律主觀:
協議離婚之后就可以向民政局領取離婚證,但是如果訴訟離婚的,則就不會發放離婚證,而是下離婚判決書,該判決書是等同于離婚證的。一、起訴離婚判決書下來了離婚證什么時候下來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的途徑有兩個,一是到民政局登記離婚,二是到法院訴訟離婚。既然法院已經判決離婚,就不需要再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了。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者離婚調解書,與民政局的離婚證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都可以證明夫妻雙方的婚姻關系已經解除。二、離婚的條件登記離婚,應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下列五個條件:1、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合法婚姻關系當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實婚姻當事人均無條件提出登記離婚,因此,凡無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的登記離婚申請人,婚姻登記機關均不受理。2、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應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所謂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指能對離婚法律行為的法律后果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民法通則》規定,年滿十八周歲、精神狀況正常、能完全辨認其行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凡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訴訟離婚的方式提出,解決婚姻關系問題。3、離婚申請書是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并承擔法律后果。登記離婚最重要的條件是夫妻雙方自愿離婚,這種自愿的行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撓、干涉,完全發自內心的自愿行為。因此,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遞交申請,陳述理由。4、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就家庭共同財產、債權、債務及子女的撫養或對生活困難一方的幫助達成協議,并自覺履行這種承諾。5、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共同提出登記離婚申請。離婚,是家庭婚姻關系發生重大變更的法律行為,它涉及到離婚當事人的各種權力,是一種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動,是不得請人代理、代替,以達到確實維護當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三、離婚訴訟的流程怎么走1、起草離婚起訴狀,準備離婚訴訟所需要的證據,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和相關證據。2、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開庭時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3、法院依照原告方的離婚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材料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4、對于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或裁定不滿意,在判決作出十五日、裁定作出十日內可以向一審法院上一級法院上訴。5、對于一審判決不同意離婚的案件,原告在沒有新事實、理由的情況下,需要在該判決生效之日起6個月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離婚。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法院判決離婚,就不需要再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了,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者離婚調解書,與民政局的離婚證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都可以證明夫妻雙方的婚姻關系已經解除。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起訴離婚怎么辦離婚證
起訴離婚一般不用辦離婚證。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后,此法院判決書就等同于離婚證,同時法院會郵寄一份判決書到所在地民政局,不需要再去民政局辦離婚證了。如果是經過調解或者是協議離婚,一定要到民政部門領取離婚證書。
訴訟離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給予立案。如果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調解的結果如下:
(1)經調解后雙方愿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2)經調解后,對方同意當事人的離婚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當事人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后,當事人仍堅持要求離婚而對伐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單方面申請離婚在哪里申請
單方面申請離婚方式如下:
1、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2、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一、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議內容應有利于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二、離婚要具備以下條件:
1、協議離婚要具備雙方已登記結婚、已訂立離婚協議、當事人親自申請離婚登記、經過三十天離婚冷靜期、親自領取離婚證等條件;
2、訴訟離婚要具備婚姻關系合法有效、當事人自愿提出離婚主張、夫妻感情破裂等條件。
三、民政局離婚流程和辦理手續:
1、當事人提交身者旅份證、戶口簿、結婚證、離婚協議等材料,并提出登記申請離婚;
2、提交離婚申請后一個月內,當事人沒有撤回的,在期限屆滿一個月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斗嫌拍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3、經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發給離婚證。
綜上所述,單方離婚即是起訴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對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等的問題上未達成協議,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兩種方式解決:一是調解離婚,是指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調解下,就財產分割、子女養育等問題達成一致,人民法院批準其離婚并制作離婚民事調解書,作為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法律文書。二是判決離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形下,就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就夫妻共同財產和子女養育等作出離婚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