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對方拒絕賠償費用的如何處理
特邀律师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拒賠怎么辦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拒賠的處理方法是:
1、如果對方有事故單,他不處理的話,那么他的車子是過不了年檢的,如果對方已經報過保險了,沒有你的維修發票對方的保險也結不了案,保險公司會催他跟你聯系的。
2、可以跟自己的保險公司協商,用“代位追償”讓你的保險公司先賠付你,如果保險公司拒絕,也可以投訴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不執行是要被罰款的。
3、前面兩種方法都無濟于事的話,那么你可以憑事故認定書起訴他和他的保險公司。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特定的人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
交通事故中全責方拒絕賠償的話可以向法院起訴,起訴的流程是: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七十五條
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拾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制保險的,中保險公司在責任限范用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二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第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交通事故中對方不索賠不處理,該如何辦?
交通事故時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員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那當發生交通事故對方不賠償該怎么辦?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法律咨詢:
我騎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上,綠燈亮后一會正常駛向前,突然一輛從我左邊駛過,將我撞倒,我的自行車倒地后還被燃油助力車掛著,事后交警過來了,將兩輛車都拖到了事故處理中心.可是現在對方就是不肯出面處理該事,15天已經到了,我該怎么辦?交警已經認定對方負全責,認定書已經寫好了,請問:我能否把認定書拿回?如果拿回,是不是意味著交警就不處理了?還有,對方的車還在交警那,我有沒有權利將他的車變賣,來充當我的醫藥費等?
律師解答:
1、認定書只是一種認定雙方過錯責任的證據,你可以拿回來。
2、拿回來以后,交警可以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或者雙方不愿進行調解,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對方,要求賠償。
3、起訴的時候,你可以申請將對方的車進行財產保全,但你不能擅自變賣他的車,交警也不會將車交給你,車只是處于調查的需要暫扣而已,很快就會交還對方。
相關法律知識:
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肇事者、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不賠償該怎么索賠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不賠償,協商索賠不成,可以要求交警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達成調解協議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索賠。如果有財產而拒不執行判決的,則將被列為失信執行人,嚴重的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會被判刑。
可以要求的主要賠償項目及標準有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4、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5、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6、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九級傷殘按照20%計算。
7、被撫養人生活費。
另外,還可以請求精神撫慰金、財產損失等等。
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于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是指發生事態是由于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于交通事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交通事故后對方全責不賠償怎么辦
首先,公安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也是當事人就民事損害賠償問題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證據。
其次,可以起訴,侵權方和車輛的保險公司一起列為被告,保險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圍內進行賠償,不足的侵權方賠償。
第三,訴訟費由你先行墊付,可以在起訴中要求被告承擔,勝訴后法院一般會判決由被告支付你所墊付的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七條。、肇事方逃逸的情況下:趕快報警,并且只要報出肇事車主的車牌號碼,說出發生事故地點及時間即可,交警將會通過車牌號通知肇事車主,到快速理賠中心進行車輛查勘、定損、核價等。在以上實際案例中,由于楊小姐安裝了行車記錄儀,并已全程記錄下事故全過程,因此,即便對方踩油門逃逸,她已經掌握了十足的證據,及時打電話報警,等待處理即可。
2、肇事方就拒絕賠付的情況下:按照正常程序,當車輛定損,并在相應維修廠維修之后,將由肇事車主墊付維修費用,隨后持發票找其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報銷即可。而如果車修好了,肇事車主卻遲遲不肯露臉,在無奈之下,只好自己先墊付,再去找肇事主追討。也可以采取了讓自己所投保的保險公司代索的方式去追討,當然,追討成功的話,需要支付一點服務費給這家保險公司。
3、最后仍得不到賠償的情況下:通過法律上訴的手段!可以說,這是最后沒辦法的辦法。一般情況下,如果事故發生后有交警對事故責任進行了認定,則最好讓責任方墊付全部或部分維修費用。因為起訴流程比較繁瑣,從立案審查、受理、排期開庭、開庭審理、最終宣判等,如是簡易程序,大多需要歷時三至六個月,如是普通程序大多需要一年時間。如當事人對一審判決有異議,還需經歷二審程序,最終被告如不主動履行生效判決的,則原告還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綜上所述,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一定要冷靜下來按照程序進入處理。而如果經過責任認定后,交通事故對方全責的話,就要謹慎關注對方作為,最好是讓對方先墊付一定的費用。那么,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不賠償怎么辦?我們只需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