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贍養義務的成年繼子女有繼承權嗎
贍養義務的成年繼子女有繼承權嗎
法律分析:有贍養義務的成年繼子女有繼承權,如果繼子女與其繼父母之間形成了扶養關系或具有法律擬制的直系血親關系的,則其可享有繼承權。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與繼父母形成扶養關系繼子女是否享有繼承權
法律分析:繼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對繼父母的遺產享有繼承權,因為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形成了法律上的擬制血親關系,繼子女也就能像婚生子女一樣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成為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1、繼父母對未成年的繼子女履行了撫養義務:繼子女受繼父母經濟上的供養;(2)繼子女受繼父母生活上的撫養、教育。2、繼父母對已成年但系限制行為能力或無行為能力的繼子女履行了撫養義務。3、繼子女對繼父母履行了贍養義務:繼子女在經濟上供養繼父母;繼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繼父母。若繼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時,繼子女已經長大成人,分居另過,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繼子女未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撫養教育成人,繼子女對繼父或繼母也未盡過贍養扶助義務的,則不能視為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形成了扶養關系,繼子女也就不能繼承繼父母的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作為成年繼子女有繼承權嗎
一、成年繼子女有 繼承權 嗎 根據 民法典 的規定, 法定繼承人 分為第一順序 繼承人 和第二順序繼承人。 繼承 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同時規定,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養子女和有 扶養 關系的繼子女。 由此可知,繼子女是有繼承權的,但前提是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有 撫養 關系。 二、繼子女能否繼承繼父母的遺產 前面已經指出,只有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才能繼承繼父母的遺產。那么,什么叫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呢?主要應指以下情形: (1)繼子女尚未成年,隨生父母一方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時,繼父或繼母對其承擔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費,或成年繼子女在事實上對繼父母長期進行了 贍養 扶助,亦視為形成了撫育關系。 (2)繼子女與繼父母共同生活,繼父母對繼子女給予生活上的照料與撫養;或者雖未與繼父母共同生活,但繼父母對其承擔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費、教育費;或者成年繼子女事實上長期贍養扶助繼父母。 (3)繼父母負擔了繼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費和教育費;繼父母與未成年繼子女共同生活,對繼子女進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負擔 撫養費 用,也應認為形成了撫養關系。 因此,符合上述情形,即可認定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有扶養關系,在此情況下,繼子女才有權繼承繼父母的遺產。 繼子女對繼父母的遺產是否享有繼承權,其實并不是看繼子女是否已經成年,而是要看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是否形成了撫養、教育、照顧的關系,如果形成了這樣的關系,那么在繼父母去世之后,作為繼子女也是可以實際繼承繼父母的遺產,并且在 法定繼承 中,也是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的。
繼子女有繼承權嗎
成年繼子女有沒有繼承權分二種情況:如果父母再婚時,繼子女已經成年,那么沒有繼承權;未成年就有繼承權。前面已經指出,只有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才能繼承繼父母的遺產。
法律分析:成年繼子女有沒有繼承權分二種情況:如果父母再婚時,繼子女已經成年,那么沒有繼承權;未成年就有繼承權。前面已經指出,只有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才能繼承繼父母的遺產。那么,什么叫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呢?主要應指以下情形:(1)繼子女尚未成年,隨生父母一方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時,繼父或繼母對其承擔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費,或成年繼子女在事實上對繼父母長期進行了贍養扶助,亦視為形成了撫育關系。(2)繼子女與繼父母共同生活,繼父母對繼子女給予生活上的照料與撫養;或者雖未與繼父母共同生活,但繼父母對其承擔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費、教育費;或者成年繼子女事實上長期贍養扶助繼父母。(3)繼父母負擔了繼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費和教育費;繼父母與未成年繼子女共同生活,對繼子女進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負擔撫養費用,也應認為形成了撫養關系。因此,符合上述情形,即可認定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有扶養關系,在此情況下,繼子女才有權繼承繼父母的遺產。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于2024年1月1日生效)的規定,法定繼承人分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同時規定,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