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毀壞財物如何定罪(故意毀壞財物如何定罪罰金)
故意損壞他人財物怎么處理
故意毀壞他人財物可能涉及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行為。
故意損壞他人財物情節較輕不構成犯罪的,可對其處以治安處罰,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損壞他人財物罪立案標準如下:
1、第一是一個比較硬性的數額標準,如果當事人故意毀壞公私財物,造成公私財物損失5000元以上的;
2、第二種情況就是損壞公私財物的次數在三次以上的同樣也可以立案;
3、第三種情況是糾結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例如糾結很多人對于他人的商鋪或者是家庭進行打砸搶等行為就屬于這條規定形容的情況。
4、第四種情況是一個兜底性的規定,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也可以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1、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同時構成故意損壞財物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2、故意破壞正在使用的公用電信設施尚未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故意毀壞尚未投入使用的公用電信設施,造成財物損失,構成犯罪的,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定罪處罰。
3、實施盜竊犯罪,造成公私財物損毀的,以盜竊罪從重處罰;又構成其他犯罪的,擇一重罪從重處罰;盜竊公私財物未構成盜竊罪,但因采用破壞性手段造成公私財物損毀數額較大的,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定罪處罰。盜竊后,為掩蓋盜竊罪行或者報復等,故意破壞公私財物構成犯罪的,應當以盜竊罪和構成的其他罪實行數罪并罰。
4、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強凌弱或者尋求精神刺激,任意損毀公私財物,擾亂學校及其他公共場所秩序,情節嚴重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故意毀壞財物罪具體構成要件是:
1、客體要件
本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犯罪客體可以是各種形式的公私財物,包括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動產、不動產等,但是,行為人故意毀壞刑法另有規定的特定財產,危害其他物要件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處理。
2、客觀要件
本罪的客觀方面是破壞、損毀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毀滅是指利用焚燒、粉碎等方法使公私財物的價值和使用價值全部喪失;損壞是指一件物品的價值或使用價值的部分損失。破壞公私財物的方法有很多。但是,如果行為人使用放火、斷水、投毒、爆炸等危險方法,破壞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應作為刑法特別規定第二章中的相關罪名處罰。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必須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才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是指重要物品損壞嚴重,銷毀手段特別惡劣;毀壞急需的貨物造成嚴重后果;卑鄙的動機,陷害人的企圖等等。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主觀上,本罪是故意。犯罪的目的不是非法取得財產,而是破壞財產,這就是侵犯財產罪中毀財型犯罪與其他貪圖利罪的根本區別。犯罪有各種各樣的動機,通常是出于個人報復或嫉妒。除本法特別規定外,火災、過失斷水、過失爆炸、過失損壞車輛、運輸設備、易燃易爆設備、廣播電視、電信設施等犯罪。按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過失毀壞公私財物不構成犯罪,但屬于民事賠償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毀壞他人物品該判什么罪
法律主觀:
故意毀壞財物罪 ,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 刑事責任年齡 且具備 刑事責任能力 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 ,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毀壞財物罪中的犯罪行為通常是由某種現實原因造成的。行為人可能是出于對財物所有人的打擊報復、或嫉妒心理或其他類似有針對性的心理態度,毀壞財物使所有人的財產受到損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損壞他人財物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
行為人故意損壞他人財物的,對其進行刑事處罰的依據為: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故意損壞他人財物如何處罰
1、故意損壞他人財物處罰如下:
(1)故意損壞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故意損壞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槐胡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灶鏈;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構成故意損害財物罪的條件有哪些
構成故意損害財物罪的條件有:
1、必須是主觀意識上故意去毀壞財物的,不管通過直接還是間接方法,都可構成損害財物罪。非主觀故意、過失造成財物毀壞的,不構成財物損害罪。
2、故意毀壞財物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惡劣的影響和結果達到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的標準的,才構鉛辯攔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損失不嚴重、達不到標準的不構成此罪,只需按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給予懲罰。
故意破壞他人財物如何處罰
法律主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 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也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并應當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如果行為人同時實施私闖他人住宅和打砸毀壞他人財物的,如果犯罪情節嚴重的,那么法院在定罪量刑時,應當處私闖民宅罪和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罪,進行數罪并罰,判處相應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另外,還要賠償受害人實際所遭受的財產損失。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破壞他人財物怎么定罪
故意損害他人財產可能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破壞財產罪的量刑標準如下: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數額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三十三條規定,故意損害他人財產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故意毀壞財物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故意毀壞他人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因此,是否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則是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小、情節較輕的,則屬一般違法行為,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條規定,給予拘留或警告,單處或并處罰款,責令賠償損失。
所謂“情節嚴重”,一般是指毀滅或損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毀滅或損壞公私財物的手段特別惡劣的;出于嫁禍于人的動機等。由于我國刑法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中的數額未作出明確界定,“數額較大”一般為一萬元以上不滿五萬元;“數額巨大”為五萬元以上。犯故意破壞財物罪。
(1)數額較大(福建省數額標準1萬元-5萬元)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數額巨大(福建省數額標準5萬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特別嚴重”,是指毀壞個人財物,導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壞生產、經營設備設施,造成停產或經營停止,引起重大損失;破壞手段極其惡劣的
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當前,在辦理故意毀壞財物案件中,對于犯罪數額的認定存在多種觀點,特別是當犯罪數額影響到罪與非罪、法定刑是否升格時,不正確的認定方式會對案件質量造成重大影響,甚至會導致錯案的發生。
司法實踐中,犯罪數額的認定觀點主要有以下三種,計算公式分別為:犯罪數額=恢復原狀所需要的所有費用總和;犯罪數額=財物損失價格=恢復原狀所需要的所有費用總和(恢復原狀所需主要材料費×綜合成新率+恢復原狀所需輔料費+工時費等合理費用)-殘值;犯罪數額=原值-殘值。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三十三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