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的條件(再審的條件有哪些)
再審條件是什么
法律主觀:
對再審申請進行立案需要符合下列條件:各級人民法院院長、上一級人民法院認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有錯誤的,以及當事人認為已生效的判決、裁定有錯誤的,有證據能予以證明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八條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民事案件再審條件
民事案件再審需要符合三個條件:有新的證據,原判決確有錯誤,案件涉及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在規定再審期限內,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向原審法院申請再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訴法》規定,民事案件再審需要符合三個條件:一是有新的證據;二是原判決確有錯誤;三是案件涉及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有新的證據是指在上訴期或者判決確定后,新發現了對于案件事實的認定具有重大意義的證據,但該證據在原審庭審時沒有取得或者未能提出。原判決確有錯誤是指在原裁判中,當事人認為裁判機關對于案件適用法律錯誤、事實認定錯誤或者證據認定錯誤,導致判決結果錯誤。案件涉及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是指民事案件中有關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案件,如土地征用、環境污染、侵犯知識產權等。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規定的再審期限內向原審法院申請再審,申請需要提供具體的事實、理由和證據。如果符合再審條件,原審法院將會受理再審申請,并對案件進行調查、審理和裁定。
再審期限是多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訴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再審期限為六個月,自判決書送達之日起計算。如果案件涉及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再審期限可以延長至一年。需要注意的是,再審申請必須在再審期限內提交,否則將被視為逾期,原判決將維持不變。
民事案件再審需要符合三個條件:有新的證據,原判決確有錯誤,案件涉及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規定的再審期限內向原審法院申請再審,以糾正錯誤的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回避的審判人員沒有回避的;
(八)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于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九)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一)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二)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十三)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申請再審的條件
【法律分析】:當事人申請再審需要以下條件:
1、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
2、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
3、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一)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
(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四)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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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再審有什么條件呢
申請再審的條件如下:
1、申請再審的主體必須合法:
有權提出申請再審的只能是原審中的當事人,即原審中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判決其承擔義務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以及上訴人和被上訴人。
2、申請再審的對象必須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
當事人可以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申請再審。可以申請再審的裁判,包括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作為一審法院作出的依法可以上訴,但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未提起上訴的裁判、第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裁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裁判。可以申請再審的調解書包括一審法院和二審法院在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基礎上制作的調解書。
3、申請再審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2年內提出。超過2年期限的,即使申請再審的理由再充分,也不能引發再審程序。
對調解書申請再審的時間,民事訴訟法未直接作出規定。但從立法的總體精神看,對調解書申請再審的時間與對判決、裁定申請再審的時間應是一致的。
4、申請再審必須符合法定的事實和理由:
當事人對人民法院裁判已經生效的案件,申請再審必須具備應當再審的法定事實和理由: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審判人員在審理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一)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
(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四)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向原審法院申請再審的條件
法律主觀:
分情況判斷。如果是最高院發現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當事人,可向上一級法院或原審法院提出再審申請。其他案件的當事人,只能向上一級法院提出再審申請。
法律客觀:
是否可以向原法院申請再審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申請再審的一方當事人為多數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申請再審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再審和重審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再審程序是人民法院對已審結的案件,發現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有錯誤,而再次進行審理所適用的程序。它是繼一審、二審程序后,為糾正錯案,撤銷、改正生效判決、裁定而設置的法定補救程序,是對第一、二審案件的再次審理,但不是重審。重審是一審法院對經上級法院二審或再審后認為一審法院或一、二審法院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裁定發回重審而對案件進行的重新審理。重審一般由一審法院另組合議庭進行審理,可追加當事人;再審可由一審法院或二審法院另組合議庭進行審理,一般不追加當事人。上級法院對某一案件再審后,撤銷了原一、二審法院的判決,發回一審法院重審,再審程序即告結束,案件恢復到原告起訴時的初始狀態,一審法院應按照一審普通程序對案件進行重新審理,按舉證、質證、辯論、調解、判決等程序依次進行。當事人(包括新增加的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