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條件有哪些(低保條件有哪些要求)
符合低保的條件是什么?
達到低保的條件是,在當地有農村戶口,家庭平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標準的,家庭財產符合當地政府規定的。主要有沒有贍養人,沒有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等。
一、什么條件達到低保
達到低保的條件是:
1.戶籍條件。申請的人必須為農民,并且具有當地的農村戶口。
2.家庭收入的條件。家庭人均收入要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的標準,也就是低于當地的低保線。
3.家庭財產的條件。也就是申請低保的家庭必須要符合當地政府相關的規定標準。
主要是以下三類人員: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后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標準的居民。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優待的,其撫恤金、定補款不計入家庭收入。
二、低保多少錢一個月
城市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6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10440元提高到11640元,分散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5220元提高到5820元。
三、低保申請書包括哪些內容
找法網提醒您,撰寫低保申請書一般需要包含的內容主要是:
1.開頭稱呼,確定向哪一個部門申請;
2.申請低保人的基本信息;
3.申請低保的事實和理由,主要闡明自己家現在的收入狀況,個人所遇到的困難以及其他家人的生存狀況;
4.表達申請低保的熱切期望,希望政府解決實際困難的心聲;
5.落款和致辭;
6.申請時間。
申請低保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申請低保需要滿足的條件如下:
1、屬于申請地戶籍居民,持有相關戶籍材料;
2、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以及雖有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但其無贍養、扶養或撫養能力的居民;
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4、刑滿釋放或解除勞動教養人員,未及時辦理戶口手續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當年本地區低保標準的人員;
5、其他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條件的人員。
辦理低保需要以下材料:
1、書面申請書;
2、家庭成員的戶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證明;
5、外出務工人員收入證明;
6、離異家庭涉及有贍,扶,撫養關系的應提供離婚證明;
7、非農戶人員的家庭,應提供非農戶口人員的收入證明;
8、對勞動能力有爭議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證明;
9、殘疾人提供殘疾證;
10、審批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綜上所述,如果是符合享受特殊優待的居民,那么他們的撫恤金、定補款不計入家庭收入。
【法律依據】: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九條
國家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什么條件可以成為低保戶
辦低保的條件如下:
1、農村低保;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于當地農村低保標準;
2、城市低保;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領取失業救濟金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后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標準的居民。
低保與社保的區別是:
1、范圍不同。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低保指因家庭成員存在重度殘疾或疾病喪失勞動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
2、持續時間不同。低保不是持續的,是隨當事人處境改變而有可能改變的;社保是持續的,比如養老保險,滿足退休條件了就領取養老金直至當事人去世,待遇只會增加不會減少;
3、條件不同。
綜上所述,凡具有本市正式農業戶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戶籍所在區縣當年農村低保標準的農村居民均屬保障范圍。
【法律依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第七條
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并出具有關證明材料,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初審,并將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管理審批機關為審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調查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什么條件符合辦低保
符合辦低保的條件如下:
1、已經獲得最低生活保障的成績高校學生,學業完成后沒有找到工作之前,可以領取6個月的標準補助;
2、已經勞動力但不符合低保條件的貧困人士,這時候需要低保的救助,提供相關的證明后,確保是勞動能力的可以通過審核;
3、長期在申請低保的家庭居住,申請低保時可以獲得加分的情況;
4、已經獲得最低生活保障的成績高校學生,學業完成后沒有找到工作之前,可以領取6個月的標準補助;
5、大多數一輩子都沒有吃過低保,一旦符合條件后,一次性能領取3到6萬元的低保金;
6、家庭非常貧困,屬于重點救助的對象,一個家庭中有一個人獲得了低保資格,符合條件的話,可以繼續申請。
低保的立案標準:
1、家庭收入:低保的立案標準是以家庭人均收入為依據,通常要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因地區而異;
2、財產狀況:低保的立案標準還要考慮家庭的財產狀況,一般規定家庭不得擁有過多的財產或者過高的存款,具體標準因地區而異;
3、家庭人口:低保的立案標準還要考慮家庭人口,一般規定家庭人口較多的,立案標準相對較低,具體標準因地區而異;
4、其他因素:低保的立案標準還可能考慮其他因素,如家庭成員的年齡、健康狀況、就業狀況等。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的低保申請條件和標準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要求需要根據當地的規定進行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第九條
國家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
低保需要什么條件
低保需要滿足以下的三個條件,具體如下: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2、領取失業救濟金或在領取失業救濟期滿后仍沒開始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標準;3、在職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和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后,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標準。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是符合享受特殊優待的居民,那么其撫恤金、定補款不計入家庭收入。
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群眾評議、信息核查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提出初審意見,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示后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三)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經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予以批準,并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布;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不予批準,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狀況、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對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狀況、收入狀況、財產狀況定期核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狀況、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發生變化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及時決定增發、減發或者停發最低生活保障金;決定停發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低保申請需要什么條件
一、申請低保,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屬于申請地戶籍居民,持有相關戶籍材料;
2、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以及雖有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但其無贍養、扶養或撫養能力的居民;
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4、刑滿釋放或解除勞動教養人員,未及時辦理戶口手續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當年本地區低保標準的人員;
5、其他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條件的人員。
二、申請城市低保的條件
認定城市低保對象三個基本條件是申請人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根據我國相關條例規定,申請城市低保的必要條件就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一)保障對象: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基本生活費后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二)申請材料:
1、申請書;
2、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收人證明:①在職人員收入證明,由其所在單位的勞資人事部門按照市民政局統一規定的格式填寫,并加蓋本單位公章。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需提供由管理部門出具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標準的證明。其它有關收入的證明。
4、其它證明材料:
①在勞動就業年齡(男16一60周歲,女16—50周歲)內、有勞動能力的無業人員,需提供就業(求職)狀況證明。
②殘疾人需提供殘疾證。
③家庭夫妻雙方中一方為本市農業戶口或者外地戶口的,需提供結婚證和戶口證明;有子女的,同時提供子女的戶口證明。
④夫妻離婚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調解)書。
⑤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關證明和材料。
(三)辦理流程:街道辦事處對居(家)委會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調查后報區縣民政局。對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條件的家庭,由區縣民政局負責審批,于申請30日內,核發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認定城市低保對象三個基本條件是申請人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根據我國相關條例規定,申請城市低保的必要條件就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三.農村低保待遇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由戶主通過村民委員會向居住生活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2、初審。村民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后,組織村民代表開展民主評議,并對申報對象的家庭情況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導其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連同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
3、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在校驗申請人上報材料齊全后,正式受理申請人的申請,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對于符合條件的對象,提出補助意見,由村民委員會進行第二榜公示3—5天,對不符合條件的由鄉鎮人民政府通知申請人,對符合條件的上報縣級審批管理機關。
4、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收到上報申請材料后,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復審,進行依法審批,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員會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對無異議的對象發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保障金領取存折,對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法律依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二條 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
前款所稱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包括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應當給付的贍養費、扶養費或者撫養費,不包括優撫對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三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則,堅持國家保障與社會幫扶相結合、鼓勵勞動自救的方針。
領低保需要什么條件
一、要申請低保,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 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以及雖有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但其無贍養、扶養或撫養能力的城市居民。
2. 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城市居民。
3. 持有本市東城等八城區或其他郊區(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農業戶口城市居民,與具有本市農業戶口或外地戶口的人員結婚,并在上述地區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家庭成員。
4. 原為本市非農業戶口、刑滿釋放或解除勞動教養后,未及時辦理戶口手續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人員。
5. 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條件的人員。
二、申報資料:
1.本人申請,并填寫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批表;
2.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需明確是所在地戶籍);
3.導致貧困的相關證明材料,如:病情證明、受災情況證明等。
4.家庭收入證明。
三、辦理流程
1、申請對象向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社會救助事務管理所提出書面申請、提供有關材料、填寫申請表;
2、街道、鄉鎮社會救助事務管理所調查核實申請人的填報情況;
3、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根據調查核實情況作審批決定。決定批準的,報區縣民政部門備案并通知申請人;對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 批準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審批機構采取適當形式予以公布;
5、從批準之月起發放低保金。
法律依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第二條
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
前款所稱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包括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應當給付的贍養費、扶養費或者撫養費,不包括優撫對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第三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則,堅持國家保障與社會幫扶相結合、鼓勵勞動自救的方針。
低保戶標準是什么條件
辦理低保需要什么條件?
一、城市低保申領條件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后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標準的居民。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優待的,其撫恤金、定補款不計入家庭收入。
二、農村低保申領條件
1、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
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于當地農村低保標準(具體詢問當地民政部門)。
三、申請農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書面申請書。
2、家庭成員的戶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證明。5、外出務工人員收入證明。
6、離異家庭涉及有贍、扶、撫養關系的應提供離婚證明。
7、非農戶人員的家庭,應提供非農戶口人員的收入證明。
8、對勞動能力有爭議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證明。
9、殘疾人提供殘疾證。
10、審批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第九條規定,國家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民發〔2012〕220號)第四條規定了申請低保的基本條件: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低保對象的三個基本條件。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低保。
低保需要下列主要條件:當事人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人均收入低于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如果符合申請低保的條件的,當事人就可以依法從當地的人民政府中獲得基本的生活物質幫助。
要申請低保,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以及雖有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但其無贍養、扶養或撫養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城市居民。
3.持有所在地的非農業戶口城市居民,與具有本市農業戶口或外地戶口的人員結婚,并在上述地區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家庭成員。
4.原為本市非農業戶口、刑滿釋放或解除勞動教養后,未及時辦理戶口手續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人員。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條件的人員。
農村居民申請低保的基本條件是持本省農村常住戶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包括因病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以及生存條件惡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難等。
在滿足上述條件后居民可以向所在居委會和村委會提出申請,村委會和居委會成立評定小組調查,評議通過后,公示無異議后上報,整個評議過程公開透明。
法律依據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第九條 國家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第十條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確定、公布,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的認定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
低保申請條件有哪些
要申請低保,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屬于申請地戶籍居民,持有相關戶籍材料;
2、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以及雖有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但其無贍養、扶養或撫養能力的居民;
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4、刑滿釋放或解除勞動教養人員,未及時辦理戶口手續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當年本地區低保標準的人員;
5、其他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條件的人員。
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
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包括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應當給付的贍養費、扶養費或者撫養費,不包括優撫對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
申報資料:
1.本人申請,并填寫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批表;
2.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需明確是所在地戶籍);
3.導致貧困的相關證明材料,如:病情證明、受災情況證明等。
4.家庭收入證明。
辦理流程
1、申請對象向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社會救助事務管理所提出書面申請、提供有關材料、填寫申請表;
2、街道、鄉鎮社會救助事務管理所調查核實申請人的填報情況;
3、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根據調查核實情況作審批決定。決定批準的,報區縣民政部門備案并通知申請人;對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 批準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審批機構采取適當形式予以公布;
5、從批準之月起發放低保金。
法律依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第二條
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前款所稱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包括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應當給付的贍養費、扶養費或者撫養費,不包括優撫對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第三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則,堅持國家保障與社會幫扶相結合、鼓勵勞動自救的方針。
申請低保需要什么條件
申請低保條件: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2、領取失業救濟金或在領取失業救濟期滿后仍沒開始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標準;3、在職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和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后,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標準。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是符合享受特殊優待的居民,那么其撫恤金、定補款不計入家庭收入。
法律法規:《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第四條: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低保對象的三個基本要件。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低保。
農村低保保障對象: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是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以及生存條件惡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難的農村居民。
具有正常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拒絕勞動而造成生活困難的人員以及采取規避法律行為造成無經濟來源、生活困難的人員不屬于農村低保范圍農村低保申請程序:1、戶主申請;2、村委會評議;3、鄉鎮政府審核;4、縣級民政部門審批;5、審批后公示與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