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刑事案件一般多久判(已滿16歲盜竊怎么判刑)
未成年開庭后多久出判決結果
未成年開庭后多久出判決結果,需視情況而定:
1、正常情況下,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兩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2、對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延長期限不能偵查終結的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未成年取保候審開庭判刑情況如下:
1、未成年取保候審開庭也可能會被判刑的。取保候審在法律程序上屬于偵查階段,接下來是起訴-審判-判決,不過未成年是法定的減輕或從輕情節,這在審判中有很大作用;
2、刑法總則中在定罪、量刑、行刑三個方面對未成年人缺乏特別保護的原則規定;
3、在定罪方面,刑法第17條規定了不滿14周歲不能成為犯罪主體,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可以成為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犯罪主體,年滿16周歲可以成為任何罪的犯罪主體。可見犯上述8種罪的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未成年人和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這兩類未成年人定罪等同成年人,但在量刑上體現了一定的從寬政策。
未成年取保候審判緩刑如下:
1、如果符合緩刑的條件,可以爭取緩刑。否則,不能判緩刑;
2、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1)犯罪情節較輕;
(2)有悔罪表現;
(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5)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6)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綜上所述,未成年人犯罪是可以從輕處罰的,但對于在取保之后會如何處罰同樣也需要結合案件的情形來,只要在犯了錯之后選擇主動的認錯,并積極的參與賠償,那么也是會獲得原諒,只要情節不太嚴重的話,是可以免于刑事處罰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
【公訴案件的審限】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未成年砍人要判多久
未成年砍人的怎么處理
砍人行為一般是屬于故意傷害行為,故意傷害罪判多久取決與故意傷害造成被害人的傷害程度。分為輕傷、重傷幾種情形。判處的刑罰分別不同,致人輕傷的,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的,一般判處三至十年。當然對個案而言,具體判決多少年還需要考慮很多因素。包括是否有自首、立功、賠償被害人等情節。因為是未成年人,法律還規定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在量刑時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對未成年人承擔刑事責任的情形有比較詳細的規定:
1、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2、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5、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6、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1)犯罪情節較輕;
(2)有悔罪表現;
(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如何處理未成年人殺人的行為
下列情形可以免除處罰或不認為是犯罪:
首先,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被脅迫、誘騙參與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屬于犯罪預備、中止、未遂,情節一般的,可以免除處罰或者不認為是犯罪。
除了殺人行為,未成年還可能觸犯其他犯罪。
其次,若有以下情形,可以不認為是犯罪:
1、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強凌弱,使用語言威脅或者使用輕微暴力強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學習用品或者錢財的;
2、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盜竊財物,數額剛達到或者略過“數額巨大”標準,而其他情節輕微,又系初犯或者偶犯的;盜竊近親屬的財物,其親屬不要求對被告人定罪處罰的;
3、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偶爾與幼女發生性行為,情節輕微、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完全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相對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組織未成年犯罪要判多久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的量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之二:組織未成年人進行盜竊、詐騙、搶奪、敲詐勒索等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未成年犯罪最高判多少年
法律分析:對于未成年的罪犯,最高的刑罰為處無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刑罰中的主刑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五種;《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九條 對于未成年人的罪犯不能適用死刑(包括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所以,對于屬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罪犯,從理論上來講,最高的刑期就是被判處無期徒刑。
未成年搶劫怎么判刑
未成年搶劫的量刑標準具體如下:
1、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搶劫的,一般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但是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搶劫的,不承擔刑事責任。
一、未成年人犯罪,家長的處理方式:
1、帶領孩子主動自首,如實交代罪行,自首是相關法律規定的從輕量刑情節之一,直接關系到量刑是否從輕的問題。因此,自首是避免東窗事發、減輕刑罰的最好途徑;
2、收集并保留有利證據,未成年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情況下被迫走上犯罪道路,或者是初犯、偶犯,或者與整個犯罪活動沒有密切聯系的情況下,收集保留好能夠證明相關情況的證據,并及時提供給公安機關;
3、立功贖罪,爭取從寬處罰,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受外界因素影響,若能夠及時抓住立功贖罪的機會,則有可能減輕甚至免除處罰。如果是犯罪分子重大立功表現又有自首情節的,甚至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二、處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則具體如下:
1、從寬處理的原則;
2、不適用死刑的原則;
3、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則;
4、分案處理的原則;
5、保障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的原則;
6、不公開審理的原則;
7、全面調查的原則。
綜上所述,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搶劫的,一般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但是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搶劫的,不承擔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要是未成年販毒一般能判幾年
不滿14周歲的不需要付刑事責任,年滿14周歲及以上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的規定進行判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第三百四十八條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鏟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后又種植的;
(三)抗拒鏟除的。
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第三百五十二條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三百五十三條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
第三百五十四條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