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農村宅基地新規(2020農村宅基地新規定新政策)
農村宅基地新政策2020每人多少平方
一、農村宅基地新政策2020年每戶限制多少平方?
在即將到來的2020年農村宅基地的面積標準會根據人均耕地情況的不同而不同,在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是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而在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是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三十平方米;在壩上等地區,也就是草原升高形成的地帶,每處的宅基地不得超過467平方米。然后各地再在這個大體的框架之下,制定出當地的宅基地面積的標準,一般來說城郊的宅基地標準面積一般會在120平方米左右,農村宅基地的標準面積會在200平方米左右,也就是說在2020年農村宅基地每戶的限制會在200平方以內。
二、2020年農村宅基地新政策有哪些?
1、屬于危房改造范圍
危房改造是國家一項比較重要的扶貧項目,所以符合了危房改造范圍的,是可以去申請建房的。并且如果是統計在冊的危房或者是經過了政府認可的危房,都是可以向村委申請危房改造補助的。
2、房子需要重新翻建
這主要有兩方面,一是房子已經比較舊了或者是孩子結婚需要蓋新房的,可以在原來的宅基地上進行翻建。這也是在農村建房大多數的原因,不過想在申請宅基地建房是比較困難的了,因為目前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的制度。在宅基地確權之前,建房相對還是比較快的,確權之后一定要按照規定執行。
以上就是有關于農村宅基地新政策2020年每戶限制多少平方的相關知識了,綜上所述在2020年宅基地的新政策明確表示了每戶限制的面積不能超過200,而各地也會存在著一定的差異,大家也可以向當地有關部門進行詢問。
農村宅基地新政策2020每人多少平方
法律分析:不同地方會有不同,以安徽為例: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等用地。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積標準城郊、農村集鎮和圩區,每戶不得超過160平方米;淮北平原地區,每戶不得超過220平方米;山區和丘陵地區,每戶不得超過160平方米;利用荒山、荒地建房的,每戶不得超過300平方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農村宅基地建房新政策2020,農村宅基地建房八不準,農村宅基地建房怎樣辦理房產證
農村扎基地建房需要先申請宅基地才能進行建房,因此,對農民來說,宅基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下面就帶大家來了解下農村宅基地建房新政策2020,農村宅基地建房八不準是哪八個不準,以及農村宅基地建房怎樣辦理房產證。
一、農村宅基地建房新政策2020
1、三權分置
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一直都是在村集體手里的,使用權自然就是歸農民了,的經營權是可以交給其他企業或者個體的,只要跟擁有使用權的農民協商好即可。
2、兩條“紅線”
兩條“紅線”指的是,農民不得以買賣宅基地為出發點;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3、可抵押貸款
農村以往人們發展可能受到限制,而有了確權證書的農民,可以合法的進行一些抵押貸款,這樣一來也為一些想著的農民提供了便利,當然這個還是得謹慎使用。
4、一戶一宅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應嚴格按照批準面積和建房標準建設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積占用宅基地。經批準易地建造住宅的,應嚴格按照建新拆舊要求,將原宅基地交還村集體。
5、閑置宅基地
鼓勵村集體和農民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通過自主經營、合作經營、委托經營等,依法依規發展農家樂、民宿、鄉村旅游等。城鎮居民、工商資本等農房居住或開展經營的,要嚴格遵守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
6、允許村集體內流轉
2020年起,農村宅基地除了可以自愿退出外,還可以進行村集體內流轉,按照三權分置,把宅基地的使用權轉讓給本村的其他村民,這樣不但可以得到一部分收入,也不用擔心私自買賣宅基地的問題。
7、宅基地收費
如今有的地區已經對那些面積超標的房屋進行了治理,想要繼續使用,那就需要繳納一筆費用才行。而各地對房子的占地面積都有一定的標準,一旦超標的話可能就要收錢了,大家要注意。
8、有償退出宅基地使用權
如今我國也在一些地方進行試點,一旦全面推行,一些不想繼續在農村的農民也可以有償進行退出土地了,從此和農村沒個關系。
二、農村宅基地建房八不準
農村宅基地建房八不準其實表達的是同一個意思,耕地不能用來建房,《通知》中明確,對此類嚴重土地違法行為“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要拆除,該沒收的要沒收,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要追究責任”。
農村宅基地建房八不準分別是:
1、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
2、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
3、不準占用基本農田建房。
4、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
5、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
6、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7、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8、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
三、農村宅基地建房怎樣辦理房產證
農村宅基地建房怎樣辦理房產證,一般情況下,農村辦理房產證是需要滿足一定條件的,并不是所有的農村房屋都能申請的,農村建房所需要的宅基地是需要申請的,必須得先提出申請,只有審批通過之后,才能建房并辦理房產證。
農村宅基地建房房產證申請條件:本村集體組織成員,并無其他住宅,確實有建設房屋必要的農戶。
所需資料: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建房申請。
農村宅基地建房產證辦理流程:
1、建房戶向當地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村委會經過村民委員會審核同意,簽字蓋章。
2、向鄉政府部門提出申請,鄉政府工作人員實地勘查之后,認定其滿足建房所需條件,且符合鄉鎮規劃建設,同意建房。
3、到鄉政府領取房屋建設申請表,經鄉建辦簽字同意,主管領導簽字蓋章,核實同意。
4、交縣規劃建設局審批,獲得建房許可證。
5、房屋建設完成,經過合格檢驗后,建房戶到有關部門領取產權證,即獲得農村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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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農村宅基地新政策
2020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正式實施,其中對于土地征收、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和集體經營性土地入市三大方面進行了修改。那么其中關于農村宅基地,有什么新的政策呢?
1、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九條: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2、新《土地管理法》完善了農村宅基地制度,在原來一戶一宅的基礎上,增加宅基地戶有所居的規定,明確:
(1)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2)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3)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2020年國家對農村宅基地政策
1、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
2、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
3、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
4、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
5、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
6、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
7、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8、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自然資源部執法局局長崔瑛說,《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實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用途。“通知將其擺在8類亂占耕地建房情形的首位,目的就是要突出不準亂占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建房的總要求。”
擴展資料:
崔瑛表示,對‘八不準’未涵蓋的其他農村亂占耕地行為,也要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對“八不準”通知下發后出現的新增違法違規行為,該拆除的要拆除,該沒收的要沒收,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農業農村部農村合作經濟指導司司長張天佐表示,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在特別注意分戶的合理性基礎上,要充分尊重農民意愿。
參考資料:人民網-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政策解讀)
農村宅基地新政策2020
2020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正式實施,其中對宅基地做出了新的規定,具體如下:
1、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2、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3、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4、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5、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2020年農村宅基地新政策是怎樣的?
1、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制度
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等用地。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應嚴格按照批準面積和建房標準建設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積占用宅基地。
經批準易地建造住宅的,應嚴格按照“建新拆舊”要求,將原宅基地交還村集體。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對歷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積超標和“一戶多宅”等問題,要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分類進行認定和處置。
2、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
鼓勵村集體和農民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通過自主經營、合作經營、委托經營等方式,依法依規發展農家樂、民宿、鄉村旅游等。城鎮居民、工商資本等租賃農房居住或開展經營的,要嚴格遵守合同法的規定,租賃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合同到期后,雙方可以另行約定。
3、宅基地可以流轉
根據調查,全國大概有10%左右的宅基地是閑置的。我們已經按照三權分置,把這個使用權這個市場適度放活,允許他們來租賃,但是我們也必須把所有權不變和資格權保護做好。
20年之內,農戶如果簽訂了合同,按照新的三權分置,你把使用權流轉給投資者,投資者在這20年之內,他的權益同樣是得到保護的。
2020年農村蓋房政策有哪些規定?
蓋房子新政策:
1、宅基地流轉給他人的農民;自從國家推出農村宅基地流轉政策之后,許多農民都將自己的宅基地出售給本村其他人,這類農民將不能夠在農村重新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
2、原有宅基地面積超標的農民,國家對于農村宅基地的使用面積有著嚴格的規定,但是如今許多農村家庭的宅基地面積都超過了規定標準,未來這一類農民也不能夠在農村重新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
3、一戶多宅的農民,隨著國家一戶一宅政策開展之后,將會全面清理農村一戶多宅等相關問題,多余的宅基地將會采用付費試用、有償退出、復耕補貼等方式進行處理,而擁有多余宅基地的農民也不能夠在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
4、當地無宅基地可申請,如今國家對于農村宅基地有著嚴格的管控,在許多人口較多的農村,已經沒有了宅基地的相關規劃,這些農民也不能夠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
2020年農村宅基地新政策是怎樣的?
從 2019年9月農業農村部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來看,2020年起,國家將大力支持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及住宅,這可看作是宅基地政策的一個重大變化。很多朋友問,支持盤活利用是不是表示宅基地政策變寬松了?宅基地是不是可以自由買賣了?其實并不是。因為從《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來看,國家支持以下5種盤活方式,但并不支持宅基地買賣。
1.鼓勵村集體和農民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發展農家樂、民宿、鄉村旅游等。
2.鼓勵城鎮居民、工商資本等租賃農房居住或開展經營,以盤活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3.鼓勵村集體開展閑置宅基地整治,整治出的宅基地用于滿足農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莊建設和鄉村產業發展。
4.鼓勵農村村民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轉讓宅基地。
5.鼓勵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
通過以上5種盤活方式,能讓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得到更好地利用,既避免了土地資源的浪費,也能讓農村村民更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