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協議只有一方簽字(雙方協議只有一方簽字有效嗎)
合同只有一方簽字蓋章有效嗎
法律分析:合同只有一方簽字蓋章,若合同本身是有效的,即使只有一方簽字蓋章,也不影響合同的效力。簽字代表對當事人產生相應的效力。合同本身的效力,并不以簽字蓋章作為有效要件,而且要具體分析是否具備生效要件。但是合同不成立,需要雙方都簽字或者蓋章合同才成立。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從當事人都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合同上只有一方簽字有效嗎
法律主觀:
合同只有一方簽字滿足下列條件就是有效的: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合同當事人是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人;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條件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電子合同只有一分但是電子合同上有兩個人的名字,但是只有一方簽字了另一方沒簽生效嗎?
是否生效還是需要審慎判斷的:
1. 如果電子合同明確規定必須雙方簽字生效,那么只有一方簽字的電子合同尚不能生效。因為只有一份電子合同,無法證明未簽字方同意。未簽字的一方可以拒絕承認該合同生效。
2. 如果法律法規或當地商業慣例允許單方簽字生效的電子合同,電子合同內容也明確表示即使未來無法取得對方簽字仍生效,那么單方簽字后該電子合同可以成為合法有效的合同。但是未簽字方仍可提出要求簽訂正式雙方簽字版本。
3. 如果只要一方能合理證明另一方同意條款,便可生效,那么簽字方需提供合理的證據證明未簽字方同意該電子合同內容,這樣單方簽字后該電子合同才可能合法生效。否則未簽字方會認為未同意合同條款。
綜上,如果電子合同只剩一份且只有一方簽字,是否生效還是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的。理想情況下,能夠提供足夠證據證明未簽字方同意或簽訂正式雙方簽字版本更為可靠。若無法提供明顯證據,未簽字方也可以拒絕承認單方簽字生效的電子合同有合法效力。雙方應妥善溝通,以避免日后出現爭議。
合同一方簽字,另一方沒有當面簽字有效么
視情況而定:
1、合同一方簽字,另一方沒有當面簽字,但是事后簽字了,另一方接受的,合同也成立。
2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
3、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4、如果該合同是書面合同,只有一方的簽字,而沒有另一方的簽字或者蓋章,該合同是無效的。
5、如果該合同是電子版形式的,則必須事前簽訂確認書,沒有確認書,該合同也是無效的。
法律不禁止雙方分別簽訂合同,一方先簽署,另一方再簽字蓋章,只要雙方均認可簽字蓋章是真實的就是成立的合同。
既然是合同,就需要雙方進行協商,然后簽字確認。
至于合同是不是生效,看合同具體內容,如合同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規定,并且雙方都有簽訂合同的資質或能力,這樣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