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立案標準(四川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立案標準是多少)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怎么判
一、隱瞞犯罪所得怎么判
1、自然人犯隱瞞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隱瞞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御賀數法》第三百一十二條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鎮首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隱瞞犯罪所得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處罰:
1、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
2、一年內曾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受過行政處罰,又實施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的;
3、掩飾、隱瞞的犯罪所得系電力設備、交通設施、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拍燃施、軍事設施或者是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4、掩飾、隱瞞行為致使上游犯罪無法及時查處,并造成公私財物損失無法挽回的;
5、實施其他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妨害司法機關對上游犯罪進行追究的。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一、隱瞞掩飾犯罪所得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1、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立案標準是:
(1)涉案贓物價值4000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
(2)一年內曾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受過行政處罰,又實施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的;
(3)掩飾、隱瞞的犯罪所得系電力設備、交通設施、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軍事設施或者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救濟款物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1、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客體是司法機關正常查明犯罪,追繳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動;
2、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客觀方面包括“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行為。窩藏,是指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處所,有隱匿、保管的主觀故意。轉移,是指將犯罪分子搬動、運輸其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窩藏和轉移均要求其犯罪程度達到足以影響司法機關正常的查明犯罪、追繳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動的程度,如在一個房間內的轉移贓物行為不能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客觀行為;
3、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主觀方面要求必須是一種明知。
隱瞞掩飾犯罪所得立案標準 是什么?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價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間;
2、一年內因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受到行政處罰,并實施隱瞞、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的;
3、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來源包括電力設備、交通設施、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軍事設施或者救災、應急救援、防洪、特殊照顧、扶貧、移民、救濟資金和物資;
4、隱瞞上游犯罪所得不能及時查處,造成公私財產損失不可挽回的;
5、實施其他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行為,妨礙司法機關追究上游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條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量刑數額標準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數額5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或者多次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累計數額3000元以上不滿6000元的,為罰金刑。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量刑數額標準:
1、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數額5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或者多次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累計數額3000元以上不滿6000元的,為罰金刑;
2、犯罪所得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5萬元或者多次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累計數額6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為管制刑;
3、犯罪所得數額1。5萬元以上不滿2萬元或者多次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累計數額1萬元以上不滿1。5萬元的,為拘役刑。
4、掩飾、隱瞞犯罪所得2萬元或者多次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累計數額1。5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5、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情節嚴重的,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構成條件包括:
1、犯罪客體為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
2、客觀方面包括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行為;
3、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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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條【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