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申請書應當載明賠償的具體要求(賠償申請書應當載明賠償的具體要求,包括)
賠償申請書中需要載明的事項是
法律分析:受害人的基本情況。受害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如果是受害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與受害人有扶養關系的親屬行使請求權時,還應寫明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有扶養關系的親屬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住所,以及與受害人的關系。受害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如果是承受其權利的法人、組織要求賠償的,還應當載明承受其權利的法人、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以及承受受害人權利的事實和原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十二條 要求賠償應當遞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具體的要求、事實根據和理由;
(三)申請的年、月、日。
賠償請求人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書;也可以口頭申請,由賠償義務機關記入筆錄。
賠償請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應當說明與受害人的關系,并提供相應證明。
賠償請求人當面遞交申請書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當場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專用印章并注明收訖日期的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性告知賠償請求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法律主觀:
行政賠償如何申請1、單獨提起賠償請求的(1)必須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對賠償義務機關確定的賠償數額有異議或者賠償義務機關逾期不予賠償,才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2)在滿足國家賠償法第三條(三)(四)(五)和第四條第(四)項的條件時,可直接向法院起訴。(3)法律規定為行政終局裁決的,且被確認違法,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賠償而不予賠償,或逾期不予賠償,或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直接起訴。(4)具體行政行為已經被法院確定違法,判決生效后,當事人可另提出行政賠償問題。2、在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時一并提出的(1)申請復議時一并提出的:行政復議機關在決定撤銷、變更具體行政行為或者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時,應當同時決定被申請人依法給予賠償;(2)提起訴訟時一并提出的:法院分別立案,可以合并審理,也可以單獨審理。行政賠償是指行政主體違法實施行政行為,侵犯相對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害時由國家承擔的一種賠償責任。只有行政行為,即行政主體行使行政權、執行公務的行為,才能構成行政賠償。非行政行為,如立法機關的立法行為、司法機關的司法行為,行政機關的民事行為及行政人員的個人行為等,均不能構成行政賠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九條 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十二條 要求賠償應當遞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具體的要求、事實根據和理由; 3、申請的年、月、日。 賠償請求人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書;也可以口頭申請,由賠償義務機關記入筆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