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失蹤怎么證明(夫妻一方玩失蹤怎么起訴離婚)
70年代的結婚證檔案能查到嗎夫妻一方去逝 無法證明親屬關系怎么辦
70年代的結婚證檔案可以到當地的檔案管理部門去查,能否查到就要看當地的檔案管理是否規范了。如果夫妻是有單位的,可以到單位開具婚姻證明;沒有單位,是城鎮居民的,可以到居住地的居委會開具婚姻證明;是農村戶口的,可以到居住地的村委會開具婚姻證明。
法律分析
戶口本是有寫明關系的,可以拿著戶口本到當地村委會如果是城鎮的,則到居委會,開一份親屬關系證明,然后拿著村委會的親屬關系證明和戶口本到派出所開一份證明。結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結婚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將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婚姻登記檔案遺失的,當事人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其婚姻狀況的證明。戶口本上夫妻關系的記載,單位、村(居)民委員會或者近親屬出具的寫明申請人婚姻狀況的證明可以作為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使用。補辦結婚證,一方就可以辦理,不需要雙方到場 需要持有身份證,戶口本,照片,到當初辦理結婚證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查檔補辦結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第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及其婚姻登記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一)為不符合婚姻登記條件的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二)玩忽職守造成婚姻登記檔案損失的;(三)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補發結婚證、離婚證超過收費標準收取費用的。違反前款第(三)項規定收取的費用,應當退還當事人。
結婚后女方失蹤怎么辦
法律主觀:
女方失蹤起訴離婚程序一般包括:
1、男方先向法院申請認定女方為失蹤人口;
2、法院會發出公告,公告期滿之后,對方還未出現的,法院會宣告其失蹤;
3、男方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離婚。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四款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夫妻一方失蹤或聯系不上怎樣證明對方找
你可以以利害關系人身份,到法院申請宣告對方失蹤,
然后憑對方失蹤證明,到法院起訴離婚,
《民法通則》:
第二十條 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
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夫妻一方故意失蹤能報警嗎
法律分析:妻子如果是故意玩失蹤離家出走,那不算失蹤,報案也是可以的,符合失蹤的特征才可以定義為失蹤:
(一)失蹤現場有明顯侵害跡象的;
(二)有證人證明失蹤人員遭到侵害的;
(三)人與機動車一起失蹤或攜帶大量財物失蹤的;
(四)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不滿18周歲的在校學生,失蹤超過48小時的;
(五)失蹤人員在失蹤前與他人有重大矛盾糾紛的;
(六)失蹤原因不明,失蹤時間超過3個月的;
(七)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利害關系人申請宣告其失蹤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