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坐牢起訴離婚怎么辦(一方坐牢怎么離婚)
一方坐牢一方可以離婚嗎怎么辦離婚手續
法律主觀:
一方坐牢可 離婚 。這種情況離婚的可以采取 訴訟離婚 的方式; 原告可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客觀:
《 民事訴訟法 》第22條,下列民事 訴訟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 ;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老公坐牢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觀:
男方在坐牢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需要準備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以及能夠證明自己所主張離婚理由的證明材料。在起訴前要先確定受理案件的管轄法院,一般為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由本人或者代理人前往法院立案。法律還規定了特殊情況,如果男方已經被監禁一年以上的,則應該向男方被監禁地所在法院起訴。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方坐牢起訴離婚怎么辦
法律主觀:
可以向法院 提起離婚訴訟 ,通過 起訴離婚的 方式 解除婚姻關系 。夫妻雙方中有一方在坐牢的,若想解除婚姻關系,協議離婚的可行性很小雙方通常是通過訴訟方式來離婚的,由于一方不在住所地,需要先確定受理離婚案件的管轄法院在進行處理。 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下列民事訴訟,由 原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轄 ;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所以,您可以向您居住的所在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對方在坐牢怎么起訴離婚
法律主觀:
對方在坐牢,另一方要到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條之規定:“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雙方身份信息(身份證或者戶口本)
2、結婚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審查表)
3、小孩身份信息(小孩身份證或出生證明或者戶口本)
4、起訴狀(陳述你的離婚的訴訟請求)
5、證據材料(證明你們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財產的證據等)如果是存在婚外情的時候,則可以不經過調解,直接判決夫妻雙方進行離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方入獄怎么才能辦離婚
法律分析:一方坐牢的,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如果一方因為坐牢導致夫妻關系完全破裂了,那么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因為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準許夫妻雙方離婚的前提是:夫妻之間的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只要起訴方有重組的證據可以證明,婚姻已無法挽回,那么就可以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老公坐牢了怎么辦離婚最快
老公坐牢了,去法院起訴離婚快,原因如下:
1、由于男方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只能訴訟離婚,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但如果雙方已經達成協議的,向法院起訴的同時要求法院調解,并說明已經達成協議,這樣法院會盡快調解的。
老公坐牢起訴離婚流程如下:
1、準備好離婚起訴書,到管轄所在的法院立法庭提交材料,開始訴訟的流程;
2、法院受理后,根據相關的證據,做出審理,審理通常包含審理前準備、調解、開庭審理共三個階段;
3、法院做出判決。人民法院宣判需要公開進行,如果是當庭宣判的,需要在十日內送達判決書;如果是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刻發出判決書。
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綜上所述,由于男方坐牢,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只能訴訟離婚,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但如果雙方已經達成協議的,向法院起訴的同時要求法院調解,并說明已經達成協議,這樣法院會盡快調解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三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