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合同受法律保護嗎(雙方協議合同受法律保護嗎)
雙方簽署的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雙方簽字的協議是出于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只要是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沒有法定無效的情形就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協議的特點是沒有具體標的、簡單、概括、原則,不涉及違約責任。
一份合法的合同需要什么條件:
1、合同雙方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
2、合同內容、形式、程序不違法;
3、雙方基于真實意思表示而訂立合同;
4、其他條件。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什么是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即法律約束力,指人們應當按照某種法律的規定或合同的約定進行活動且必須服從。法律效力包括時間效力、空間效力和對人的效力,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受法律保護。
綜上所述,雙方簽署的協議,只要是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且不違反法律,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六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百零七條
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協議有沒有法律效應
個人簽訂的協議書若沒有違背法律原則,由個人主觀意愿簽約,則協議具備法律效力。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簽定的書面材料。協議書是契約文書的一種,是當事人雙方(或多方)為了解決或預防糾紛,或確立一種法律關系,實現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后,簽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記錄性應用文。
協議書一般情況下是有法律效力的。協議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就有效:
(一)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二、簽合同的原則有哪些?
(一)平等原則
這一原則包括三方面內容:
1、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在法律上,合同當事人是平等主體,沒有高低、主從之分,不存在命令者與被命令者、管理者與被管理者。這意味著不論所有制性質,也不問單位大小和經濟實力的強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2、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對等。所謂“對等”,是指享有權利,同時就應承擔義務,而且,彼此的權利、義務是相應的。這要求當事人所取得財產、勞務或工作成果與其履行的義務大體相當;要求一方不得無償占有另一方的財產,侵犯他人權益;要求禁止平調和無償調撥。
3、合同當事人必須就合同條款充分協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二)自愿原則
自愿原則是貫徹合同活動的全過程的,包括:
1、訂不訂立合同自愿,當事人依自己意愿自主決定是否簽訂合同;
2、與誰訂合同自愿,在簽訂合同時,有權選擇對方當事人;
3、合同內容由當事人在不違法的情況下自愿約定;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變更有關內容;
5、雙方也可以協議解除合同;第六,可以約定違約責任,在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可以自愿選擇解決爭議的方式。總之,只要不違背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的規定,合同當事人有權自愿決定。
(三)公平原則
具體包括:
1、在訂立合同時,要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濫用權利,不得欺詐,不得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2、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風險的合理分配;
3、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違約責任。
公平原則作為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其意義和作用是:公平原則是社會公德的體現,符合商業道德的要求。將公平原則作為合同當事人的行為準則,可以防止當事人濫用權力,有利于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和平衡當事人之間的利益。
(四)誠實信用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具體包括:
1、在訂立合同時,不得有欺詐或其他違背誠實信用的行為;
2、在履行合同義務時,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及時通知、協助、提供必要的條件、防止損失擴大、保密等義務;
3、合同終止后,當事人也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稱為后合同義務。
事實上,協議跟合同本質上也沒什么區別,在簽合同之前要做的準備工作還是很多的,比如了解一下對方的資質,根據合同當中涉及到的事項,要了解一些相關的法律知識,不然合同的內容不合法的話,合同也不受保護。
合同的簽訂對于雙方當事人來說都非常的重要,因為一旦簽訂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就必須嚴格按照合同約束來履行義務了。日后其中一方不履行義務的,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通常情況下,雙方當事人在自主意思表示之下所簽訂的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合作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合作協議有法律效力的。
合作協議是雙方為了實現合作目的而簽署的協議,其內容包括合作方式、合作期限、權利義務、費用分配等方面的約定。合作協議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簽署生效,雙方都要遵守協議中的約定。如果在合作過程中出現爭議,可以依據合作協議進行維權和解決糾紛。同時,如果合作協議違反了法律法規或者公序良俗,那么該協議的相關條款將被視為無效。
符合以下條件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1、協議主體的情況。協議的主體是需要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既年滿18周歲,能辯認自己行為的正常成年人;
2、協議主體意思的表示。如果簽訂協議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被迫簽訂的,則協議無效;
3、協議的內容。協議的內容在符合法律的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如果違反法律規定的,協議則無效;
4、如果是簽訂協議是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協議是可以撤銷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協議無效:
1、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署的合同無效;
2、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簽署的合同無效;
3、惡意串通簽署的合同無效。
綜上所述,為了確保合作協議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我們在簽署合作協議時應該注意。首先,要確保協議內容明確、合法、合理,避免出現模糊不清、權利義務不平衡等問題。其次,要注意協議的簽署形式和程序,遵守法律法規和合同的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間合同受法律保護嗎
依法成立的民間協議受法律保護。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都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民間協議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是違背公序良俗的,或者是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那么不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協議書受法律保護嗎
協議書只要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的,就受法律保護。
那么協議書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呢?
1、只要協議書的內容沒有法律所禁止的規定,并且是在雙方公平、自愿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有法律效力。
2、如果協議中的內容涉及部分法律禁止的規定,也不能完全否定協議書的法律效力,但對法律有禁止規定的條款將無效。
3、自行達成的協議是可以反悔,但在訴訟中將做為一項考量的參照。經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公證部門等主持達成的協議完全有效。
那么協議書應該怎么寫呢?
協議書內容要有以下條款:
1、協議各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2、協議的具體內容;
3、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4、違反協議約定的民事責任;
5、協議生效期限;
6、當事人落款等。
綜上所述,協議書只要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的,那么就受法律的保護,如果因協議書產生糾紛,可以依法維權。希望回答的內容對你有用,關注律師,帶你了解更多法律知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主要條款與示范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雙方簽訂的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雙方簽字的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視情況而定,雙方簽字且具備下列條件的協議為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
1、該協議的雙方行為人均需要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這實質上是法律對合同主體資格作出的一種規定。主體不合格,所訂立的合同不能發生法律效力。合同主體,無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兩類。非自然人作為合同主體,主要的行為能力。自然人作為合同主體,其合同行為能力的有無,應根據其民事行為能力的狀況來確定。
2、協議雙方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 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個要件。所謂意思表示真實,是指當事人在締約過程所作的要約和承諾都是自己獨立且真實意志的表現。在正常情況下,行為人的意志,就是與其外在的表現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觀上或客觀上,也可能發生兩者不相符的情形。
3、協議的內容不能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這是合同生產要件中最為重要的一個。合同欠缺合法性,沒有補救的余地,只能歸于完全地效。合同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其所指包括合同的目的和內容兩個方面,即合同的目的和內容都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這里所說的“法律”,既包括現行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中的強制性也包括國家政策的禁止性規定和命令性規定。
4、協議內容不會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
5、協議沒有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合同的成立,是指雙方當事人依照有關法律對合同的內容和條款進行協商并達成一致的意見。合同成立的判斷依據是承諾是否生效。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產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合同生效的要件如下:
1、法律沒有限制合同采用書面形式的,自承諾到達要約人時,合同成立;
2、如果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3、如果雙方采取確認書形式時,在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4、若雙方采用合同書形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綜上所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私自寫的協議受法律保護嗎
法律主觀:
私人簽的協議受不受法律保護,是否具 有法律效力 要視具體情況而定。根據法律規定,只要簽訂協議的雙方當事人有相應的 民事行為能力 、意思表示真實、協議內容不違法,則 簽訂的協議 就有效,受法律保護。這與是否是由個人簽訂或單位簽訂是沒有必然的聯系的。只要協議沒有以下情形,都受法律保護:(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 合同生效 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協議受法律保護嗎
法律分析:須視具體情況而定,內部協議需要滿足內容合法合理,雙方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簽署的協議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合同文本采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并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
第四百六十七條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合同,適用本編通則的規定,并可以參照適用本編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合同的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條 非因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適用有關該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編通則的有關規定,但是根據其性質不能適用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夫妻雙方自己簽的協議書有法律保護嗎
夫妻雙方簽署的協議書可以得到法律保護,但需符合法律規定,如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公序良俗等。
夫妻離婚后,雙方可以自行協商并達成共識,簽訂協議書來規定對子女的撫養、財產分割等事項。此類協議書在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但前提是符合法律規定,例如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公序良俗等。如果協議書內容違反法律規定,則該協議是無效的。例如,協議中約定父母放棄對子女撫養權或放棄對共同財產的分割權,這些約定都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因此協議無效。同時,在簽署協議時,需要注意是否存在各種不平等條款。如果協議簽署時存在強迫、欺詐、虛假陳述等情況,造成其中一方的利益受到侵害,將影響協議的效力。此外,為了保證協議的效力,建議在簽署協議前咨詢專業律師,以確保協議書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果協議書內容與法律相沖突怎么辦?如果協議書內容與法律相沖突,以法律規定為準。例如,協議中約定放棄撫養權、放棄財產分割權等,這些約定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在此類情況下,協議書應被視為無效。如果協議書存在一定的違法性質,會影響到離婚案件的審理,法院有權對協議書進行重新審查和裁決。
夫妻雙方簽署的協議書可以得到法律保護,前提是協議符合法律規定、公序良俗等,不能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此外,為了避免協議書無效,建議在簽署協議前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八條 協議自行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否則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并合同的性質、目的、交易習慣和公平原則等確定約定的內容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