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房產份額,離婚時怎么處理(婚內房產單獨所有離婚時如何分配)
婚內買房房產寫單獨所有時離婚怎么分
財產寫為單獨所有時,離婚歸一方所有,不需要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分別所有權是指夫妻雙方只有一方擁有。如果房產證上注明歸對方所有,也就是說房產所有權100%歸他所有。首先,婚前買房,婚后領房產證,屬于夫妻個人財產。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無論房產證上是一方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婚后夫妻共同投資(包括貸款)的房屋產權,都是共同財產。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那么這套房子就是婚前財產。所以,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婚內所購房產寫一方的名字離婚時怎么分割
在結婚期間購買的房子但只寫了其中一方的名字,后來雙方離婚了,房產證上面沒有彼此名字的人就擔心在離婚的時候房子自己沒有分割的權利。那么,婚內所購房產寫一方的名字離婚時怎么分割?有更多知識,歡迎瀏覽。
婚內所購房產寫一方的名字離婚時怎么分割
如果不是父母贈與的,那么依然是夫妻共有財產,正常分割。
1、一般情況下,婚后以共同財產買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雖然登記在一方名下,也應當按照共同財產進行處理(均分的原理,一方取得房屋,對另一方按照市場價格補償;出售房屋,所得均分;雙方競價取得房屋所有權,對另一方按照市場價格補償)。但是還存在例外情形。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只要是婚內共同財產,在離婚的時候都是雙方共同分配,并不會影響到各自的權利,大家可以放心。
婚內按份共有房產離婚時怎么分
法律分析:按份共有房產離婚分割的方式有以下幾種:1、離婚雙方可以直接分割房屋;2、房屋作價補償;3、直接分割房屋與房屋作價補償相結合;4、房屋變價分割。雙方達成一致,協議即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內房產單獨所有離婚時如何分配
一、婚內房產單獨所有離婚時如何分配?
1、婚后房產證寫單獨所有,離婚一般按照共同財產分割。婚后買房,不管房產證登記人是夫妻倆誰名字,只要沒有雙方事先特殊書面約定,住房產權屬于夫妻共有財產,一人一半權益。
2、房產證如果只寫一位名字,都會注明單獨所有。為防止房主私自加上其他人名字在房產證,并不表示屬于房產證的登記人一人所有。
二、離婚怎么分割夫妻共有房產?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三、屬于夫妻共同房產的有哪些?
1、婚姻期間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雙方的積蓄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購買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財產組織重建的的房屋;僅有部分改建、擴建的,改擴建部分屬夫妻共同所有。
5、結婚前,父母出資購置的房屋,明確表示贈與夫妻雙方的。
6、結婚后,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的房屋,未明確表示贈與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系期間繼承的房屋歸夫妻共同所有,但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單位基于職工的勞動人事關系、職工工齡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雙方出資購買的職工福利房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婚內購買的房產登記一個人名下離婚后怎么分
法律分析:1,婚前一方所有房產證,婚后未變更為夫妻共有的,離婚時仍為一方財產。 2,婚前或者婚后一方父母購買,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為對自己子女贈與,離婚時不能分割。雙方父母購買,登記在雙方名下的,離婚時按父母的出資比例分割房產。 3,婚前一方購買,婚后共同償還貸款的,離婚時,對方可以償還貸款及升值部分要求對方補償。 4,婚后購買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協商分割,或者通過法院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房產證寫明份額離婚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1.婚后雙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情形,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占有。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
2.婚后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情形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
3.婚后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情形,視為只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認定為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對方無權請求分割該房產。
4.婚后一方以個人財產出資,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取得房產證的,應該屬于購房者一方的財產,離婚分割房產時,另一方無權請求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房產約定份額離婚怎么判
【法律分析】
夫妻買房在辦證時約定房產產權的份額在簽合同的時候都會注明,可以直接附加協議注明產權份額,或者直接在合同上補充產出份額的比例說明,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脅迫、欺詐等情形,這樣的約定是有效的,在離婚時,房屋依照合同約定的份額由雙方進行分配。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對于不動產所有權的設立、變更、轉移等行為,均應以登記公示為生效要件。且物權一經確立,即具有絕對性和排他性。產權證是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依據。除非另有協議,法院在認定房屋權利人時,非常強調應當以房產證記載的權利人為準。即使某一共同共有的權利人,在購買房屋時沒有出資,但由于其名字記載于產權證之上,因此,其他共有人也不能以該共有人在購房時沒有出資為由,在共有關系終止時,剝奪其房產分割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