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房子有貸款怎么分配(夫妻離婚房子怎么處理)
房子婚后買的還在還貸款離婚怎么分配?
房子婚后買的還在還貸款離婚分配方式如下:
1、若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雙方可以協議或者選擇向法院起訴的方式取得房產所有權的歸屬;
2、若房產登記一方名下的,法院會傾向于將房產判決給登記的一方,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夫妻離婚其共同財產的分配方法如下:
1、由雙方協議處理,如果夫妻雙方有約定的,那么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應按雙方的約定處理,約定的方式既可以書面形式也可以口頭形式;
2、如果夫妻雙方協議處理不成的,那么夫妻雙方可以收集整理好雙方的共同財產清單,提交申請由人民法院對共同財產依法判決。
辦理房產證所需材料:
1、購房人已婚辦理房產證所需材料:
(1)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2)婚姻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3)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2、購房人單身辦理房產證所需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2)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3)單身聲明具結書 購房者在本地則到民政局辦理。
3、購房人為單位: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校驗原件),無法提交原件校驗,則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綜上所述,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夫妻離婚財產分配,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離婚房子有貸款怎么分配
法律主觀:
夫妻離婚,房子有貸款;婚前一方首付,婚后雙方還貸,產權登記在首付人名下的,由產權所有人償還,另一方進行補償;婚前雙方首付,婚后雙方還貸,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的,除非未登記一方有證據證明購房時有出資行為,由房屋登記方償還;婚前雙方或一方支付首付,婚后雙方還貸,尚未取得產權證的,由取得房屋所有權一方償還。,對于有貸款的房子,可以通過由分得房產的一方還清所有貸款后,再辦理過戶。除此之外也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后去辦理過戶。,根據2024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一)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要解決離婚后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應首先弄明白離婚后按揭房過戶具體有哪些方面。具體來說,離婚后按揭房的過戶情況大致包括以下三種:,1、將離婚雙方共同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原夫妻其中一方,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后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則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辦理夫妻離婚房屋所屬權登記手續,將離婚雙方的名字登記變更為原夫妻一方,并根據相關規定由被過戶方繼續繳納按揭。,2、將離婚雙方中的一方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另一方,如果是這種情況,則需要還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后去辦過戶。,此外,一方當事人單方申請登記,可通過以下兩種途徑辦理過戶:一是若離婚協議上明確了房產歸屬和單方辦理手續時,可以憑離婚協議書、離婚證、身份證及登記機構認為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等,單方辦理歸并手續;二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3、將離婚雙方共同的按揭房過戶給第三人,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后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離婚雙方必須還清銀行貸款或者第三人為離婚雙方清償貸款后方能履行相應的過戶手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離婚有貸款怎么分配
夫妻有貸款,離婚時分割財產的,可以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可以起訴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房子有貸款離婚怎么分
房子有貸款離婚時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分割。
1、婚前按揭買房,離婚有貸款的房屋如何分割的情況:
(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
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
(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后雙方共同還貸,婚后取得房產證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
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并按揭買房,婚后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僅僅因為產權證婚后取得而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將出現一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因為結婚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象,這一結果有違公平原則。
(3)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后共同還貸也不影響房子的歸屬。此時,在離婚按揭房分割時,不參與分割,只歸一方所有。
2、婚后按揭買房,離婚有貸款的房屋如何分割的情況:
(1)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共同還貸。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婚后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占有。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分割。對于償還的貸款,如果夫妻對財產沒有約定的,償還貸款的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共同還貸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不予分割。
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如果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則貸款應該算共同債務,要由雙方共同承擔。一般來說,房子產權歸于一方的話,尚未歸還的貸款也登記為個人的債務。而另一方,可以拿到一筆補償款。具體金額由雙方根據房產的評估價值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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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房子有貸款該怎么分配
離婚房子有貸款分配:
1、由雙方協商分割房屋;
2、協商不成的,法院法院確定房屋使用人,等取得完整產權后,再起訴解決。
3、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屬于夫妻一方財產,不參與分割;
4、婚前一方首付,婚后雙方還貸,貸款房登記在首付人名下的,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則房產屬于支付首付款的登記一方,需要補償婚后一起還貸的另一方;
5、婚前雙方首付,婚后雙方還貸,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的,除非未登記一方有證據證明購房時有出資行為,則法院一般會判決房屋歸屬登記方名下;
6、婚前雙方或一方支付首付,婚后雙方還貸,尚未取得產權證的,人民法院不宜判處房屋所有權歸誰,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比如一方需要撫養子女的判決由哪方居住使用。待到取得產權證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
7、婚后無論是一方償還貸款,還是夫妻雙方共同償還貸款,不影響房屋共同財產的形成。離婚貸款房屋如何分割,具體操作時在分割時不對房產全值均分,需要用房價減去婚前一方已經支付的購房款(首付款和部分貸款),再減去在銀行的貸款,剩余部分由夫妻雙方平均分割;
8、婚后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占有。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分割。對于償還的貸款,如果夫妻對財產沒有約定的,償還貸款的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9、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共同還貸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還貸;
10、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取得所有權后再分割。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起訴離婚的流程如下:
1、想離婚的一方寫好起訴狀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符合受理條件的法院會受理立案;
3、受理后法院向被告送達起訴狀,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4、法院安排庭前調解;
5、調解成功不再開庭審理,調解失敗法院安排開庭;
6、法院審理后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七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離婚后房子有貸款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
1、有貸款的房子離婚按如下規則處理:若依法認定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房子由夫妻雙方自行協商分割方式;2、協商不成,由法院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若依法認定個人財產,則不用分割。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夫妻離婚有貸款的房子怎么處理
離婚貸款房子處理:如果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債務也由夫妻共同承擔。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后面共同還貸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貸款也為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并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一、夫妻離婚,正在按揭中的房屋要怎么辦
1、婚前買房,婚后還按揭款。這種情況下,該房屋的產權歸屬是屬于婚前購買者的但是就婚后還款部份,以及婚后還款部份的升值部份可以要求作為夫妻共同財富進行分割。
2、婚后購房,共同還按揭。這種情況下,該房做為夫妻共同財富進行分割,一般是這種房產處置是歸誰所有,就由誰歸還銀行按揭貸款,并且在法院的判決中,按揭貸款的利息是不予計算的雖然該利息會實際發生。
3、婚后以一方名義辦理按揭。如果男女雙方婚后以雙方名義購買的房地產,以一方名義辦理了按揭,由一方償還貸款,也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要是夫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屋,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無論是登記于雙方名下還是一方名下,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夫妻離婚后買房按揭貸款怎么處理
夫妻離婚后買房按揭貸款在處理時要看該房產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還是一方個人財產,如果房子屬于一方個人財產的;
則離婚時該房的按揭貸款也認定為房產所有人的個人財產;如果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則離婚時按揭貸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
由于房子只有一方能獲得所有權,所以如果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則獲得房產一方應對另一方補償;
獲得房產的一方需要補償對方首付和已還貸款的一半款項,然后剩余應還的貸款由獲得房產的一方自己負責償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按揭貸款買的房子離婚房產怎么分割
按揭房分2種情形:
1、雙方付首付,共同還貸,不分婚前婚后,都屬于共同財產,離婚時如何分割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
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還貸。
一方婚前付首付購買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還貸的房子。在法律上,房子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但是婚后共同還貸以及房子相應的增值的部分屬于共同財產。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