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額多少構成瀆職罪(涉案金額多少構成詐騙)
瀆職罪量刑最新標準
瀆職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1、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給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3、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一、瀆職罪由什么機關立案偵查
1、瀆職罪由人民檢察院機關立案偵查。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二、構成瀆職罪的要件有:
1、主要要件,瀆職罪的犯罪主體僅限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2、侵犯對象要件,瀆職罪的對象是國家機關的正?;顒?,國家機關包括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軍事機關;
3、主觀要件,瀆職罪的主觀方面多為故意,少數為過錯,故意和過失的具體內容因具體犯罪而異;
4、客觀要件,瀆職罪的客觀方面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給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瀆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妨害國家機關公務活動的合法、公正、有效執行,從而損害公眾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活動客觀公正性的信賴,致使國家與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從而構成的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瀆職罪構成要件立案標準
法律主觀:
瀆職罪的構成要件:
1、主觀上有故意或者過失;
2、實施了行使職權不當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的行為;
3、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
立案標準要看具體的罪名,例如濫用職權罪如果導致1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就應予以立案。
法律客觀:
瀆職罪的構成要件:
1、主觀上有故意或者過失;
2、實施了行使職權不當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的行為;
3、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顒?。
立案標準要看具體的罪名,例如濫用職權罪如果導致1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就應予以立案。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一(一)
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超越職權,違法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5人以上的;
2、導致1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
3、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財產或者法人、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2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
國有企業瀆職罪四個構成要件
國有企業瀆職罪四個構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體是為特殊主體,即國有企業的工作人員;
2、在主觀上為間接故意或者過失;
3、侵犯的客體是國有企業財產權益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4、表現為國有企業的工作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造成國有企業重大損失的行為。
瀆職罪的立案標準有哪些
瀆職罪的立案標準是: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以上,或者輕傷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的;造成有關公司、企業等單位停產、嚴重虧損、破產的;
3、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國有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者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有前款行為,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兩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瀆職罪的立案金額是多少
一般是20萬,但是瀆職罪的認定還要綜合其他因素進行認定,瀆職罪也分很多種,比如徇私枉法罪,就不能簡單以涉案金額認定。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data-filtered="filtered">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瀆職罪的認定依據
法律分析:依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造成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等情形的,構成瀆職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第一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的“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9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輕傷3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6人以上的;
(二)造成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
(三)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一)造成傷亡達到前款第
(一)項規定人數3倍以上的;
(二)造成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
(三)造成前款規定的損失后果,不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不報、遲報、謊報事故情況,致使損失后果持續、擴大或者搶救工作延誤的;
(四)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的“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9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輕傷3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6人以上的;
(二)造成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
(三)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一)造成傷亡達到前款第(一)項規定人數3倍以上的;
(二)造成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
(三)造成前款規定的損失后果,不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不報、遲報、謊報事故情況,致使損失后果持續、擴大或者搶救工作延誤的;
(四)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
企業財務人員瀆職罪判多久
出納挪用公款100萬元,會計可以存在瀆職行為,一般不構成瀆職罪。
瀆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妨害國家機關的正?;顒?,損害公眾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活動客觀公正性的信賴,致使國家與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刑法規定瀆職罪是為了保護國家機關的正?;顒右约肮妼覚C關工作人員職務活動客觀公正性的信賴。
2013年1月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規定: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9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輕傷3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6人以上的;
(二)造成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
(三)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會計瀆職罪一定坐牢嗎
1 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以上,或者輕傷5人以上的;
2 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的;
3 造成有關公司、企業等單位停產、嚴重虧損、破產的;
4 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同時,明確了加重量刑情節即“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標準。其中,特別規定“造成前款規定的損失后果,不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不報、遲報、謊報事故情況,致使損失后果持續、擴大或者搶救工作延誤的”,加重處罰。
擴展資料:
第三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瀆職犯罪并收受賄賂,同時構成受賄罪的,除刑法另有規定外,以瀆職犯罪和受賄罪數罪并罰。
第四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瀆職行為,放縱他人犯罪或者幫助他人逃避刑事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瀆職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與他人共謀,利用其職務行為幫助他人實施其他犯罪行為,同時構成瀆職犯罪和共謀實施的其他犯罪共犯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與他人共謀,既利用其職務行為幫助他人實施其他犯罪,又以非職務行為與他人共同實施該其他犯罪行為,同時構成瀆職犯罪和其他犯罪的共犯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五條國家機關負責人員違法決定,或者指使、授意、強令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構成刑法分則第九章規定的瀆職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中國人大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瀆職刑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