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撫養費現在還能要回撫養費嗎
離婚判決不要撫養費之后還能要嗎?
離婚判決不要撫養費之后肯定是還能要的,父母與孩子的關系不能因離婚而就消除了,不撫養孩子的一方是需要按自己個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進行給予,有兩個孩子的就可以適當的提高。
一、離婚判決不要撫養費之后還能要嗎?
離婚自愿不要撫養費,離婚后是可以索要撫養費的。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特別是在承擔撫養孩子的一方經濟情況惡化、孩子的生活開支急劇增加等情況下,索要撫養費是理所應當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撫養費給付標準是多少?
1、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按月工資收入的20~30%比例給付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撫養費的支付方式和撫養費的范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第9條規定: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根據以上規定,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賬戶或在探視孩子時支付。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為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綜合上面所說的,離婚之后不撫養孩子的一方是必須要支付撫養費用,既使當時不要撫養費,只要孩子沒有到十八歲,那么在之后也是可以進行索要的,如果不撫養孩子的一方拒絕支付這筆費用,作為另一方完全就可以向法院起訴,從而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離婚不要撫養費能隨時反悔嗎
您好,離婚可以協議由一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協議生效后雙方應當遵守,一般不能隨時反悔。但是如果撫養孩子的一方經濟不足以支持孩子日常開銷,或者孩子患重病需要很大花銷的情況下,由于父母孩子之間撫養的關系不因離婚或夫妻協議而解除,因此如果有正當理由以孩子名義請求另一方支付撫養費,法院一般會支持。
希望回答對您有幫助。
【相關法條】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二條
父母雙方可以協議由一方直接撫養子女并由直接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是,直接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三)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
以前說過不要撫養費現在想要了可以嗎?
法律主觀:
可以要 撫養費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 撫養 、教育以及保護的義務,即使是子女已成年的,如果還尚處在學校學習階段,父母也可根據自己的意愿給子女適當的撫育費。并且隨著生活水平的提升,如果父母約定好的撫養費已不能支持子女基本生活水平的,則子女可以申請變更撫養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