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的結婚證日期是什么時候(補辦結婚證沒有原始檔案怎么辦)
結婚證丟失補辦日期還是原來的嗎
結婚證丟失補辦日期還是原來的。根據(jù)查詢民政局相關規(guī)定,補辦結婚證登記日期是補辦當天日期,補領結婚證時原結婚登記日期。原本的婚姻關系是存在的,沒有改變,補辦結婚證就是補發(fā)原來損毀、丟失的結婚證,所以日期是不會變的。
補辦結婚證的日期還是原來的日期嗎
法律主觀:
一、補辦結婚證還是之前的日期嗎
補辦結婚證不是之前的日期,補辦結婚證日期會變,補辦結婚證登記的日期是補辦當天的日期。
夫妻雙方補辦結婚證,應到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qū)、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或者是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進行辦理。夫妻雙方須是依法登記結婚的合法婚姻關系,現(xiàn)今仍然維持該狀況,即夫妻關系仍然存在。在補辦結婚證時,夫妻雙方應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本、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一般在當天就可以拿到新結婚證。
二、離婚之后復婚要什么材料
公民有結婚的自由,復婚沒有時間的限制,只要結婚是雙方的真實意思,可隨時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不過,在實踐中,往往夫妻辦理離婚手續(xù)的當天是不允許再辦理復婚手續(xù)的。
婚后的雙方,如果后悔想要復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申請。復婚手續(xù)和辦理初婚登記的手續(xù)是差不多的,只不過需要將雙方的離婚證或是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帶上。
所以,辦理復婚手續(xù)時,需要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簽字聲明;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離婚證或者是法院的離婚判決書、離婚調解書。
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xù)后,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fā)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fā)生法律效力。
三、復婚注意事項有哪些
復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復夫妻關系的,說明雙方的感情并沒有完全破裂,或造成離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允許雙方重新確立婚姻關系。但是,婚姻關系是一種法律關系,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
(一)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就不用再進行婚檢。
(二)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會按照結婚登記的程序啦進行辦理,還會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注明恢復結婚的字樣。工作人員會收回離婚證。
(三)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要得到結婚證后,才是真正的恢復夫妻關系。
(四)復婚和結婚要履行的手續(xù)是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去辦理登記手續(xù)。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法律依據(jù):《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補辦結婚證,登記日期是哪一天
法律分析:補辦結婚登記,發(fā)出的結婚證上的“登記日期”是當事人補辦登記當天的日期。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補辦的結婚證日期是什么時候
補辦的結婚證日期是領取結婚證的日期,但是會注明補發(fā)結婚證的日期。法律規(guī)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補辦結婚證結婚日期是寫什么時候的
法律分析:補辦的結婚證,日期是你們原來結婚登記的那一天。不過會在備注一欄打印好現(xiàn)在補領結婚證的時間,和補發(fā)的結婚證號碼。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結婚證遺失補辦后新證上的日期是什么時候的
法律主觀:
補辦的結婚證上面登記的日期是夫妻雙方最初結婚登記的那一天。不過會在備注一欄打印好現(xiàn)在補領結婚證的時間,和補發(fā)的結婚證號碼。《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 戶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記機關 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fā)結婚證、離婚證。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fā)結婚證、離婚證。登記日期不變。
補的結婚證和原始結婚證日期一樣嗎
補的結婚證和原始結婚證日期不一樣。
補辦結婚證登記日期是補辦當天日期,補領結婚證是原結婚登記日期。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fā)結婚證、離婚證。
補辦結婚證的條件:
1、雙方已經進行了結婚登記,結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
2、補辦結婚證的,當事人帶齊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3、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fā)結婚證。
綜上所述,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fā)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tǒng)一制定,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統(tǒng)一印制,縣、市轄區(qū)或不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并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若結婚證丟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請補辦。結婚要領證是為了讓男女雙方之間的關系受到法律的保護。除此之外,結婚證還是夫妻雙方之間的關系憑證。一切需要用來證明夫妻關系的,都需要使用到結婚證。
【法律依據(jù)】: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fā)結婚證、離婚證。
補辦結婚證結婚日期是寫什么時候的
法律主觀:
補辦結婚證 的日期是你們原來 結婚登記 的那一天。不過會在備注一欄打印好現(xiàn)在補 領結婚證 的時間,和補發(fā)的 結婚證 號碼。 補結婚證需要以下手續(xù): 補辦結婚證的手續(xù)是: 1、男女雙方的書面申請; 2、雙方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4、雙方的 身份證 、戶口簿復印件; 4、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三張。 需要到各區(qū)縣檔案館查出登記材料,復印后再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照片到當?shù)?婚姻登記 處補辦結婚證即可,當天就可拿到新證。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六條
男女雙方依據(jù)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guī)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規(guī)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fā)結婚證、離婚證。
補辦結婚證的日期還是以前的嗎
律師解析
是的。
補辦結婚證的日期是以前的。
補辦結婚證和原結婚證的的登記日期是不變的,補辦結婚證時需要查閱當事人的檔案,不會因補辦結婚證而更改結婚生效日期,只是在備注欄里增加一條補辦日期。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法律依據(jù):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