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婚證債務應該怎么辦(沒有結婚證要承擔對方債務嗎)
夫妻之間沒有結婚證男方的債務承擔嗎
一、夫妻之間沒有結婚證男方的債務承擔嗎
男女之間沒有結婚證的,在確定是否存在事實婚姻關系,如果存在事實婚姻關系,并且男方債務是共同債務時,由雙方共同財產承擔。如果是個人債務,由男方個人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條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依據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
二、夫妻個人借錢怎么證明是為夫妻共同生活
實際中,以下財產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1、一方婚前借款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產生的債務;
2、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
3、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所以,夫妻個人借錢,只要證明是為夫妻共同生活即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不能由個人承擔還款責任。
事實上,為夫妻共同生活,是指維持家庭正常生活支出,具體表現在雙方的衣食住行以及教育等方面。
具體地,是指出于以下方面產生的債務:
1、購置共同生活用品;
2、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房屋;
3、一方或雙方為治療疾病負擔的醫療費用;
4、夫妻雙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業余休閑支付的費用;
5、其他日常家庭支出。
所以,夫妻個人借錢,只要證明為以上費用負擔的債務,那么便可以證明是為夫妻共同生活,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通過以上的分析,依據《民法典》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男女之間沒有結婚證的,在確定是否存在事實婚姻關系,如果存在事實婚姻關系,并且男方債務是共同債務時,由雙方共同財產承擔。如果是個人債務,由男方個人承擔。
夫妻沒有結婚證的情況下債務怎么分
法律分析:如果兩個人沒有結婚證,那么就不存在夫妻關系,所以一方的欠債和另一方無關,不屬于共同債務,應該由個人償還。如果是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就會認定為共同債務,在離婚的時候也會對共同債務進行一個分擔判決。債權人仍然有權就原夫妻所負共同債務向原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償還。當然,夫或妻就共同債務對外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有權基于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向原配偶主張自己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夫妻沒有領證債務怎么承擔
法律主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在部分離婚案件中,確實也存在著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的行為,所以人民法院對夫妻共同債務糾紛,會結合借款金額,轉賬憑證,交易習慣等相關因素綜合判定是否屬于共同債務。,(一)領取離婚證前,離婚協議未生效,隨時可以反悔。,(二)領取離婚證以后,能不能反悔得分以下三種情形加以分析:,1、離婚本身不能反悔。,雙方離婚后其夫妻關系解除部分立刻發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要復婚必須雙方自愿并重新辦理結婚登記。,2、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可以反悔。,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主要涉及撫養權和撫養費。如果依原協議履行嚴重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或撫養費明顯偏低,另一方隨時有權要求變更撫養權或增加撫養費。,3、財產分割協議原則上不能反悔,但也有例外。,實踐中,有的人為了達到迅速離婚的目的,將大部分或者全部夫妻共同財產均答應給予對方,而一旦達到離婚目的,反過來又以顯失公平等為由起訴。法律顯然不能支持這種不誠信的行為。,(1)離婚協議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對男女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應當認真履行;,(2)對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如有變更或撤銷的意見,雙方不能重新達成合意時,必須向法院提起訴訟,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訴訟必須在協議簽訂后的一年內提起,超過一年的,法院不予受理;,(3)提起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一方必須舉證證明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否則會遭到法院的駁回。,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婚前個人債務,在夫妻離婚時,離婚債務另一方不進行承擔?;楹髠€人所負的債務,如果沒有用于家庭生產、生活、經營等事宜,而只是用于個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沒有承擔的義務。如果在婚后個人所負的債務用于改善夫妻共同生活條件、子女撫養、老人贍養等事宜上,夫妻離婚時應共同承擔債務。,協議離婚時夫妻雙方通過協議的方式來進行離婚,即夫妻雙方在離婚時,由雙方進行協商,確定如何分割共同財產,確定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和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承擔。在這種情況下,夫妻雙方對內達成的離婚協議約定的債務承擔的有關問題,不能夠對外對抗債權人的追償。,《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客觀:
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指夫妻為了維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負的債務。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為治療疾病支付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從事雙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娛體育活動所負的債務;婚前一方貸款購置的住房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物的,為購置財物所負的債務;以及其他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由雙方共同負擔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有以下幾個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吨腥A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痹诔袚熑蔚姆绞缴?,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后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沒有結婚證離婚債務該怎么劃分
法律分析:如果是男方婚前的債務或應由男方一方承擔的債務,離婚后女方不需要承擔,如果是婚后因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沒結婚證債務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
兩個人沒登記 結婚 的 債務 處理方法,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司法實踐中通常這樣處理: 同居 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形成的債務,按共同債務處理,即 同居關系 解除時要平均分擔債務。有下列情形的,認定為一方各人債務,由個人負責償還: (一)男女雙方約定好由各人負擔的債務。 (二)一方以各人名義所負的債務,不管第三人是否知道雙方是同居關系。 (三)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收入卻沒有用于共同生活。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 結婚登記 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 解除 非法同居 關系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兩個人沒拿結婚證在一起生活了十年雙方欠的債務由誰來還
如果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則有連帶清償的義務。夫妻共同債務是為維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產生,應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用一方用個人財產償還。確定為個人債務的,債權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償還。
(
1)夫妻共同債務,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
(
2)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是否夫妻共同債務,需要看不同情形:
1、一方賭博等從事違法行為所借的債務,由于該債務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屬于一方個人不合理的開支,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因而應由舉債人個人自行承擔,配偶另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
2、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以上就是夫妻一方欠債另一方有義務還嗎問題的回答。
沒有結婚證離婚債務該怎么劃分
曾經辦理過結婚登記,但結婚證丟失的,不影響夫妻共同債務的承擔。
離婚后債權債務的分配由雙方協商確定,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如果債務是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共同承擔。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雙方對財產歸屬有書面約定,或者有口頭約定,雙方沒有爭議的,離婚時應當按照相關約定處理,但是規避法律和損害國家、集體、他人利益的約定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