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兩人沒有結婚證怎么離婚(如果夫妻離婚債務怎么辦)
夫妻二人沒有結婚證怎么離婚
法律主觀:
兩人結婚沒有結婚證的,不存在離婚的問題,雙方自行解除同居關系即可。除非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但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的,雙方沒有結婚證,可以先去辦理結婚證再由雙方采取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夫妻沒有辦結婚證怎么離婚
婚姻關系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夫妻沒有辦理結婚證怎么離婚的問題:
(一)同居發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
此時按事實婚姻處理,這種情況除非雙方愿意補辦結婚登記,否則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不能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協議離婚。
(二)同居發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
這種情況不屬于事實婚姻,屬于非法同居,不存在離婚的問題。我國法律是以時間為界,來解決沒結婚證怎么離婚的問題。
不符合事實婚姻要件的或是不愿補辦的,則是同居關系,無需通過民政部門或者法院解除關系,自行解除即可。如果對同居財產分割有爭議,也可以向法院起訴。
夫妻沒有辦結婚證怎么離婚
法律主觀:
夫妻沒有辦結婚證不能離婚。離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如果沒有辦結婚證,那么就不屬于法律意義上規定的結婚,只需要分手即可,無法離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沒有辦結婚證怎么離婚
法律分析:沒有辦結婚證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離婚的。因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規定的離婚程序。要想離婚,應先去婚姻登記部門補辦結婚登記。兩人的關系屬于同居關系,可自行協商解除,在同居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屬于共同財產,二人可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判決。離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解除婚姻關系將產生一系列離婚的法律后果。解除婚姻關系應當符合法定的離婚條件和程序。婚姻關系終止將引起夫妻人身關系消滅、共有財產清算、子女撫養方式變更、共同債務清償等一系列后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如果夫妻兩人沒有結婚證怎么離婚
法律分析:如果是結婚證丟了的,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后,或者申請婚姻登記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即可辦理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如果是沒有辦理結婚登記而導致沒有結婚證的,則雙方不存在合法的婚姻關系,不存在離婚的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