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撞傷人責任界定(電動車撞傷人全責賠償標準表)
特邀律师

電動車載人撞了人出了事誰負責
一、電動車載人撞了人出了事誰負責
搭載人應當對摔傷的后果承擔主要責任。在交通事故中被載人受傷,被載人沒有責任,被載人受傷的賠償處理由本次事故的責任人負責賠償,事故中電動車如果沒有第三者碰撞,那么,就需要由電動車承擔。
二、交通事故責任的法律依據節選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我國侵權責任的規則原則是過錯原則,除了法律另有規定外,只有在當事人存在過錯的情況下才會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五條規定:摩托車后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
因非機動車道被占用無法在本車道內行駛的非機動車,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行駛,并在駛過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駛回非機動車道。機動車遇此情況應當減速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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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騎電動車撞人怎么定責
未成年騎電動車撞到人的責任劃分標準:
1、一方全責一方無責:機動車與行人之間:機動車負全責的,承擔100%賠償責任;機動車無責的,也要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非機動車與行人之間:非機動車負全責的,承擔100%賠償責任;非機動車無責的,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2、一方主責一方次責:機動車與行人之間:主責方承擔70%,次責方承擔30%;非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的:主責方承擔70%,次責方承擔30%;
3、同等責任:如果雙方駕駛過錯責任相同,則雙方承擔同等責任,各自承擔50%責任;
4、不確定責任:無法確定事故的責任,對事故責任不作認定。
電動車的性質認定:
1、電動車分為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其中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屬于機動車;
2、駕駛屬于非機動車的電動車,需要年滿16周歲;駕駛屬于機動車的電動車,需要年滿18周歲;但是駕駛人的年齡并不屬于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的依據。
綜上所述,主要還是看事故認定書對責任的劃分,如果被劃分為主要責任或者全責,就要看孩子是否滿16.周歲,如果滿16歲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是要判處刑事責任的。一人死亡全部責任為一至兩年。另外要對其所駕駛的車輛進行鑒定,如果是三輪車很可能被認定為機動車,如果是兩輪可能是非機動車,非機動車如果在事故中沒有過錯也承擔的責任不超過百分之十。建議及時與交警部門和對方溝通,如果主要責任以上及時與對方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監護人將監護職責委托給他人的,監護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受托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電動車撞人怎么劃分責任
一、電動車撞人怎么劃分責任
1、電動車撞人的責任劃分如下: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處理
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
4、對調解結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5、法院經過審理作出判決。
電動車撞傷人怎么追究什么責任
法律主觀:
電動車撞人 的,也屬于 交通事故 ,應該及時報警,先由交警認定事故責任,再由雙方根據交警認定的責任就賠償進行協商,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主要的賠償項目有: 醫療費 、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 護理費 、營養費、交通費、住宿費等,如果傷者構成 傷殘 的,還應該根據 傷殘等級 賠償 傷殘賠償 金、精神撫慰金和殘疾輔助器具費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對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訴訟 。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第七十四條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電動車撞傷人責任怎么進行界定
法律分析: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機動車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機動車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10%;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過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5%;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一、電動車上牌規定:
1、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以下簡稱“新國標”)并獲得CCC認證的居民個人自用電動自行車,憑有效材料登記核發白底黑字正式號牌和行駛證。
2、“新國標”實施前在用的,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簡稱“舊國標”)或符合“新國標”但未獲得CCC認證的居民個人自用電動自行車,應當在2024年9月30日前辦理過渡期登記,憑有效材料登記核發黃底黑字過渡期號牌和行駛證,號牌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0日止。
3、符合“新國標”并獲得CCC認證的網約配送電動自行車,憑有效材料登記核發藍底白字正式號牌和行駛證,并按網約配送的用途使用。
二、電動車上牌的流程:
1、帶上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電動合格證、電動車購車發票等材料到登記處安排上牌。
2、將電動車停在指定位置,請專門的人過來用手機拍照。隨后將電動車照片洗出來。
3、到辦事處填寫非機動車登記申請表,如下圖有范本。把車架號填入電動車自行車查驗記錄表,接著把所有材料給柜臺人員。等查驗結論合格后,就可以把車騎走到稱重處。
4、把電動自行車規范的停到稱重處,將車架號蓋跟坐墊打開。會有專業的人進行稱重記錄。
5、到窗口取號排隊,辦理完后到另一個窗口繳費。隨后等待20-30分鐘,牌號就制作完成
人行道騎電動車撞人怎么分責任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電動車撞行人責任劃分責任如下: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二、電動車逆向行駛責任劃分責任是什么?
逆向行駛責任劃分責任是:逆行出現交通事故的,逆行車輛負全責。根據各個地區的習慣不同,法律規定了機動車的行駛方向,逆向行駛就是指機動車反方向的行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逆向行駛的罰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扣3分。逆向行駛機動車會給自己和他人帶來很大的危險,交通規則里有懲罰條款。
逆向行駛是非常嚴重的道路交通駕駛違法行為,極易造成重大的交通事故和經濟財產損失。駕駛人員在駕駛車輛的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道路安全規定,按照相關法規規定的駕駛方法進行行駛,避免出現違規駕駛的行為,如果造成了人員傷亡的情況下,還應當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電動車撞人后,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責任,由于逆向行駛造成交通事故發生時,由逆行車輛承擔全部責任,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反方向行駛會被認定為逆向行駛,在城市道路上逆向行駛,罰款20~200元不等,駕駛證扣三分;在高速路上逆向行駛,駕駛證扣12分。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