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定金不想買房了能退嗎(交了定金的房子不想買了可以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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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交后不想買房了能退嗎
定金交后不想買房了能退,但需要購房者不存在違約情形。因特殊情況天然要素導致不能簽定合同的、對協議及補充協議內容未能達成合意而無法簽約不歸責于任何一方的,定金能退;關于定金交后不想買房了是否能退的問題,下面我為您詳細解答。
一、定金交后不想買房了是否能退
1、定金交后不想買房了能退,但需要購房者不存在違約情形。因特殊情況天然要素導致不能簽定生意合同的、對協議及補充協議內容未能達成合意而無法簽約不歸責于任何一方的,定金能退;售房者違約導致不能繼續履行的,定金能退雙倍。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有了預售證許可證,開發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
(2)具備相應許可證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2、一定要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
3、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
(1)有一些開發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寫好甚至補充條款也由自己填好,這種填寫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著約定的權利義務不平等的情況。
(2)一旦發生此種情況,買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見,決不能草率行事。
4、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1)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
(2)只有在合同中對面積差異有了詳盡的約定后,才能避免上當。
5、一定要講究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是否規范。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有的開發商不是先簽訂合同,而是先讓購房者交納一定數額的定金,只給購房者一個收條,一旦發生糾紛往往造成購房者在追究其責任方面的舉證困難。
6、一定要認準交房日期是否確定。
(1)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小區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語言。
(2)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7、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最好請律師或行家從法律的角度代為審查合同文本,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損失。
對于已經向開發商支付了定金的購房者來說,若是想要讓對方將自己當初支付的定金返還給自己,那么需要拿出相關證明是因為開發商的原因才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證據,對于沒有證據的情形,一般返還請求不會被受理。
購房繳納定金后不買房能退嗎
1、如果開發商不具備商品房銷售資格,那么不想買房的話,定金可以退回。
2、如果不想買房是因為開發商存在欺詐等行為,或者雙方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對合同條款協商不下,開發商也應當退還購房定金。
3、若因為買方的個人原因不想買房了,定金一般不能退還。
4、因不能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方也是應當返還定金的。
簽定金協議要注意什么?
1、協議簽訂主體:定金合同簽訂時的主體應當與主合同的簽訂主體保持一致,因為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如果主體不一致的話,定金合同無法起到擔保的性質。
2、明確交付期限和方式:由于一般情況下交易雙方的約定都落實到書面上,因此雙方應該在合同中明確一個具體的時間點來保障買方準時交定金,另外也應該約定支付定金的方式,例如現金支付、銀行轉賬等。
3、明確定金數額:定金收多少一般由買賣雙方來協商,但根據我國《擔保法》規定,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主合同標額的20%,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定金的數額約定過高或者過低,都有可能會引起糾紛。
4、寫清款項性質:"定金”和“訂金”、“誠意金”、“認購金”具有很大的差異,因此在簽定金合同時需要仔細檢查合同中的字樣,否則發生糾紛很有可能由于無法判定款項的性質而被視為無效。
5、基本信息要齊全:在定金合同中,房屋的基本信息要標注清晰:如房屋地理位置、房屋交易價格、是否含裝修、是否含車位、車位價格等具體內容。
購房時一般交多少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或替代物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房屋交易中的定金,是指當事人在合同訂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購房者向開發商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實際操作中,定金的數額及比例由開發商制定,但繳納定金的比例一定不會超過總房款的20%。
交定金后不想買房了定金能退嗎
在買賣房屋的過程中,購房者交付定金是首先要做的事情之一。而在購房者不想繼續買房的時候,將購房定金要回也是購房者最先會想到的問題之一。那么,從法律的規定來看,交定金后不想買房了定金能退嗎?
一、交定金后不想買房了定金能退嗎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及《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購房定金是一種為了締結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種擔保形式。按照上述法律規定,不想買房了定金能不能退還,要看具體的情況:
(一)如果開發商不具備商品房銷售資格的,那么不想買房的話,定金可以退回。我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開發商不得銷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的費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銷售條件,而購房者已經交納了定金,那么無論雙方是否約定定金退還事項,開發商都應無條件退還定金給購房者。
(二)如果不想買房是因為開發商存在欺詐等行為,或者雙方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對合同條款協商不下,那么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也是應當退還購房定金。
(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因不能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方也是應當返還定金的。比如,由于發生了不可抗力導致購房者無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二、想退房定金能要回來嗎
很多人知道購房過程中有一個定金,往往是在簽訂居間協議,簽署正式的買賣合同之前支付,用于保證買賣雙方履行居間協議或定金合同,在約定的時候以約定的條款簽署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違約,需要雙倍返還定金;如果給付定金的一方違約,定金將被沒收。
事實上,購房定金能不能要回來主要是要看該情況符不符合退還定金的條件,只有符合了法定或者是約定的退還定金的條件,購房定金才有可能被退還。而在有的情況下,若購房者后悔不想買房了,此時不存在法定的退還定金理由,那么定金就會被開發商沒收。
三、簽定金協議要留意哪些內容?
1、協議簽訂主體
定金協議簽訂時的當事人應與主合同人保持一致,主體不一致,定金協議無法起到擔保的性質。
2、協議中約定交付期限
合同當事人應在定金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定期限內交付定金,協議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時,必須明確、具體。
3、明確約定交付的方式
合同當事人應當在定金協議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方式,比如通過現實的貨幣支付還是銀行支付。如果是以銀行支付的方式必須以收到交易憑證時視為交付
4、定金的數額必須在房屋成交金額的20%以內,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定金的數額,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若定金的數額約定過高,可能使得守約方獲得的損害賠償過分地高于其實際損失額;若約定過低,則起不到擔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具體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能超過成交價的20%,超過部分無效。
5、寫明是定金兩字,以免發生爭議
協議中的款額如果不明確性質,不寫明定金字樣,容易發生爭議;協議中約定的預付款、違約金和定金不能混淆,如果寫成訂金、預付款、認購金、誠意金等,協議條文無明確約定其具有定金性質,則不具法律效力。
6、違約責任應該具備可操作性
買賣雙方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購房合同的擔保,買方拒絕購房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拒絕賣房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買房支付定金的時候,一定要弄清是定金還是訂金,在簽訂定金合同的時候,要注意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買房交了定金不想要了能退嗎
不能退。因為購房者不想買房了,此時不存在法定的退還定金理由,所以定金一般就不會給退還。而且購房交的定金能不能要回來主要是要看該情況符不符合退還定金的條件,只有符合了法定或者是約定的退還定金的條件,購房定金才有可能被退還。
退定金有什么技巧
1、分析退定金事由:通常交購房定金都是需要簽訂定金協議的,買賣雙方可以根據定金協議中的規定來處理退定金的問題。如果購房者想要退定金的話,首先要搞清楚退定金的事由是什么,我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不符合商品房的銷售條件的,開發商不能銷售商品房也不能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的費用。如果是屬于這類開發商責任的情況,那么購房者就可以理直氣壯的去退定金。
2、找開發商協商:不管購房者想要退購房定金的理由是什么,首先都是要跟開發商協商處理,表達自己的想法和意見。大家在遇到問題的時候,可以遵循大事化了,小事化無的做法,購房者在購買房屋的過程中遇到了麻煩,導致自己想要退定金了,首先聯系售房人,與售房人協商如何處理。不管你是購買新房還是購買二手房,不想購房想退回押金時,都需要與售房方協商具體的解決方式,以及退還額度的比例問題。
3、找社區調解:購房者找開發商協商無非有兩種結果,一是雙方協商一致,和平解決退定金的問題,另一種則是雙方針對退定金的事宜產生分歧。如果購房者與售房人意見不一致,沒有協商出結果,那么購房者可以選擇找當地的街道或者社區的相關部門來出面調解此事。這樣也是有個更好的調解中介,找第三方從中調節對雙方來說都比較公平,也不用擔心雙方出現過激的行為。
4、尋求法律幫助:找社區協商只是一種比較綜合的方式,但如果對方比較強勢的話,通常是不會調解出結果的,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就只有利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了。到了需要尋求法律幫助這一步就比較嚴重了,按照法律處理的話是要講究證據的,購房者在交定金的時候要注意保留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