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70年后房子歸誰(買房子40年后房子歸誰)



買房子70年后房子歸誰(買房子40年后房子歸誰)
買房子70年后房子歸誰(買房子40年后房子歸誰)
買房子70年后房子歸個人的私有財產。
所謂70年普通商品房產權,不是指房屋權屬年限,而是指使用國有土地所在地的房屋年限。國家規定,城市建設用地屬于國家,企業和個人可以有償使用,并以有償使用換取使用權。
國有土地使用的70年年限,從拿到這塊土地的那天算起,而所購買的房屋只要有合法的房屋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財產。也就是說,只要房產證還存在,個人就擁有房產的所有權。
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買房子70年后房子歸誰
因為房子的土地產權只有70年,所以很多人比較好奇,買房子70年后房子歸誰呢?
1、房屋產權根據《物權法》中的規定,是一種永恒的權利,屬于個人,并不存在過期之說。
2、而我們常說的70年產權,實際上指的并不是房子,而是房子所占用的土地。根據我國《土地法》規定,城市土地歸國家所有,所以房子所占用的土地都是屬于國家的。
3、國家通過招拍掛的形式將土地的使用權轉移給了開發商,開發商則需要向國家交一筆土地出讓金。所以房子的產權是物權,是的權利,而土地則是使用權,只有70年的權利。
4、所以70年之后,房子依舊是屬于自己的。至于土地使用權到期,那么到時候需要補交后續的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繼續使用。
買房子70年后歸房屋產權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所以,房屋70年后還是屬于房屋實際產權人。
買房子都需要哪些條件:
1、買房的時候首先要了解房屋的基本情況。比如房屋的具體位置、樓層以及房屋的建筑結構形式戶型面積等,因為這些基本情況決定著住戶日后居住的方便與否。在確認了房源以后確定明確的付款方式比如按揭還是全款,公積金還是商貸等等,具體首付款多少、貸款多少等等。
2、確定了房源以及款項接下來就是明確產權登記時雙方的職責分工、產權登記的時間以及有關費用等。不過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應認真查看合同中可能出現的規劃、設計變更事項,并進行詳細約定。當然,合同中商品住宅的保修責任也是要進行明確的。
3、完成購房合同之后,就是辦理交付房款的時候了。如果是全款可以直接繳稅申請房產證的辦理,若是貸款的話主要是與銀行打交道,辦理商品房抵押和貸款。不過在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之前,銀行需要審批購房者的征信和還貸能力,審批通過等待簽合同放款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