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橫穿馬路被撞死誰的責任(行人橫穿馬路被撞死責任劃分)
行人橫穿馬路被車撞責任怎么認定
一、行人橫穿馬路被車撞責任怎么認定
1、行人橫穿馬路被車撞責任認定如下:
(1)機動車全責,行人無責。事故位置在人行橫道線上,且沒有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行人沒有責任,機動車負全責;
(2)機動車主責,行人次責。行人偏離人行橫道線,但是沒有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機動車主責,行人次責。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的處理流程是什么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并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最新交通法規2024是怎么判定行人橫穿馬路被撞的責任劃分?
行人橫穿馬路被撞時。劃分責任,要根據事故現場的具體情況。
1、行人橫穿馬路時。要走人行斑馬線。
2、如果有過街天橋的要走過街天橋不能橫穿馬路?;蛘哂械叵峦ǖ赖囊叩叵峦ǖ?。
3、沒有過街天橋也沒有地下通道。也沒有斑馬線的情況下。行人橫穿馬路時要注意觀察來往車輛。確認安全的情況下再行通過。
4、通過人行橫道時不能折返。不能中途倒退。
上述幾條都沒有做到的話,發生事故行人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5條就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但是發生事故以后責任的劃分還是要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例如機動車超速。導致行人躲避不及的機動車一方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還有機動車明明已經看見行人在橫穿馬路但是仍然沒有及時采取措施。導致事故發生的機動車仍然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有可能是雙方承擔同等責任。總之不管怎么說行人在橫過馬路時導致事故發生的?行人肯定有責任。責任的大小要根據事故的具體經過來確定。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五條 行人橫過機動車道,應當從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應當觀察來往車輛的情況,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汽車正常行駛,行人橫穿馬路引發的交通事故,責任劃分與如何賠償(急急急)
汽車正常行駛,行人橫穿馬路引發的交通事故,如果此處是雙黃線,行人負主要責任,車輛負措施不及時的次要責任,百分之三十,如果沒有雙黃線,車物就負主要責任百分之九十,行人只負觀察不及時的責任。
行人走在人形橫道上,機動車全責,行人違章橫穿馬路,機動車于行人付同責。
機動車主責,行人次責,行人沒有走人行橫道線,但是已經在機動車道上,機動車未注意誘發事故的。
當發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車主必須要在第一時間內亮起車輛的危險警告燈,并在車后面設置危險警告標識牌,這樣做的好處就是防止有后面的車進行追尾的碰撞,從而保障車內的人員以及車輛自身的安全。
除了設立了警示標識以后,還要對事故的現場進行拍照取證,這是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論的事故證據,在移動車輛之前進行拍照的方法主要是為了避免車主不認問題出現。再填寫相應的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這樣就可以到定損機構進行車輛定損,從而完成相應的維修與檢測工作。
汽車撞人的情況下并不一定就構成交通肇事罪,此時還需要看最后造成的損害結果是怎樣的,其中如果只是造成了輕微傷害的話,那么雙方當事人之間可以自行協商解決,但如果造成的后果嚴重,就要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行人橫穿馬路被撞責任怎么認定
【法律分析】: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3、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4、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五條 接到協查通報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發現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嫌疑車輛的,應當予以扣留,依法傳喚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與協查通報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辦理移交。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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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橫穿馬路被撞責任劃分
法律分析: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一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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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橫穿馬路被撞責任怎么認定
行人橫穿馬路被撞的,如果事件的主要過錯方在行人,而機動車的話如果也有違反規定駕駛和信號指示燈的話,那么機動車駕駛承擔主要責任。如果事件的主要過錯方在行人,而機動車的未違反相關規定駕駛和信號指示燈的話,那么機動車駕駛承擔50%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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