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立有效遺囑(如何立份有效的遺囑)
如何立一份有效的遺囑?
立一份有效的遺囑需滿足三個基本要素:自由、真實、合法。最好請律師協助草擬,并指定遺囑執行人。需要注意,部分財產可能無法通過遺囑處置。
想要制定一份有效的遺囑,需要遵循以下三點基本要素:1. 自由:遺囑書必須是自愿的,不能是被他人迫使或欺騙而簽署的。在遺囑書草擬時,應當明確自己真正的意愿,不受任何外界因素干擾。2. 真實:遺囑必須反映如實的意愿和情況。在遺囑草擬時,應當解決現實問題并考慮未來環境的變化,以免遺囑失去效力。3. 合法:遺囑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和內容要求。遺囑必須是正式的書面文件,且必須含有遺囑簽署人的身份證明、財產清單和遺囑簽署日期等重要信息。此外,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措施來進一步確保遺囑的有效性:1. 律師協助:可以請律師協助草擬遺囑,并指導遺囑簽署人如何正確地執行遺囑。2. 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是負責遵守和執行遺囑內容的人。在遺囑中指定遺囑執行人,可以有效保障遺產的分配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需要注意的是,部分財產可能無法通過遺囑處置,如個人所得稅、公積金等。此外,在遺囑草擬時,應當仔細考慮到自己的家庭狀況、財產情況等因素,確保遺囑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如果遺囑簽署人在死亡前沒有及時變更遺囑,而其之前立的遺囑并不符合其真實意愿,該怎么辦?在這種情況下,遺囑簽署人之前立的遺囑將被視為其最后意愿。如果存在其他證據可以證明該遺囑并未反映其真實意愿,遺產繼承人可以在遺產分配時提出異議。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出異議之前,遺產繼承人需要先確認產生異議的遺囑是否確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存在多份遺囑,以最后一次簽署的遺囑為準。
制定有效遺囑是每個人都應該做的事情。無論個人財產規模大小,只有通過遺囑明確表達自己的意愿和信念,才能有效保障個人財產權益和家庭福利。為了確保自己制定的遺囑真實、自由、合法,草擬遺囑時最好請律師協助,并指定遺囑執行人,以避免遺囑內容存在爭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怎么訂立遺囑才合法有效
法律分析: 有效遺囑有的條件是:
1.主體必須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立遺囑人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
3.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立遺囑人的個人合法財產;
4.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一條 以遺囑方式設立居住權的,參照適用本章的有關規定。
第一千零六條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依法自主決定無償捐獻其人體細胞、人體組織、人體器官、遺體。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迫、欺騙、利誘其捐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據前款規定同意捐獻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訂立遺囑。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的,該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決定捐獻,決定捐獻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如何有效的立遺囑
法律主觀:
有效立遺囑的方式:
1、遺囑人有遺囑能力,具體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設立遺囑,以依法自由處分其財產的行為能力。
2、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是遺囑人的個人合法財產。
3、遺囑意思表示真實。
4、遺囑不得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5、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有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6、遺囑的訂立形式合法合規。
(1)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2)代書遺囑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3)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4)在危急情況下,自然人可以立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但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怎樣立遺囑才有效
立遺囑才有效的條件:
1、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
(1)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設立遺囑,以依法自由處分其財產的行為能力。遺囑為民事行為,設立人必須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只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有設立遺囑的行為能力即遺囑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具有遺囑能力;
2、遺囑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1)因為意思表示真實是民事行為有效的必要條件。遺囑是否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原則上應以遺囑人最后于遺囑中作出的意思表示為準;
(2)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3、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1)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2)遺囑人未保留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遺產份額,遺產處理時,應當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繼承人是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應按照遺囑生效時該繼承人的具體情況確定;
4、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
遺囑既是遺囑人處分其個人財產的民事行為,就只能就遺囑人個人的合法財產作出處置。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于國家、集體或者他人所有的財產的,遺囑的該部分內容,應認定無效;
5、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民事行為無效。遺囑若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其內容違反社會公德,則也不能有效。
遺囑繼承的規定:
1、繼承開始后,如果有遺囑,且遺囑是合法有效的,按照遺囑約定的方法分配遺產;
2、如果被繼承人是法定繼承人的,只能在遺囑之后繼承剩余部分的遺產,所以遺囑是可以優先于法定繼承的;
3、被繼承人死亡后,生前立有遺囑的,應當發生法律效力,遺留的遺產應當按照遺囑處理:
(1)生前未立有遺囑,或者遺囑不發生法律效力的,應當按照法定繼承處理,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遺產;
(2)未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的,可以由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因此遺囑繼承比法定繼承更優先,有遺囑的,只能按照遺囑處理,未有遺囑的,才適用法定繼承。綜上所述,立遺囑才有效的條件,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設立遺囑,以依法自由處分其財產的行為能力。遺囑為民事行為,設立人必須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于國家、集體或者他人所有的財產的,遺囑的該部分內容,應認定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陬^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怎么立遺囑最簡單有效
怎么立遺囑最簡單有效如下:
怎樣寫的遺囑才是有效遺囑? 立遺囑一定要合理合法,自愿的原則,立遺囑最好去公證處做公證遺囑,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公證處都會告訴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的規定,遺囑可采用如下幾種方式:
公證遺囑。公證遺囑即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的遺囑。公證遺囑的方式是最嚴格的遺囑方式,能確實保障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公證遺囑也是處理遺囑繼承糾最可靠的證據。
自書遺囑。遺囑人自己書寫的遺囑,稱為自書遺囑。自書遺囑是遺囑人親筆將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達出來。
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是由他人代筆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通常是在遺囑人不會寫字或因病不能寫字的情況下不得已而為之的。但為了保證代筆人書寫的遺囑確實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減少糾紛,應由二人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它在場見證人和遺囑人在代書遺囑上簽名。
錄音遺囑。錄音遺囑是由錄音機錄制下來的遺囑人口授的遺囑。用錄音遺囑容易被偽造和剪輯,因此,法律規定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以證明遺囑的真實性。
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是由遺囑人口頭表達并不以任何方式記載的遺囑??陬^遺囑完全靠見證人表述證明,極其容易發生糾紛。因此法律規定遺囑人只能在危急的情況下才可以立口頭遺囑,并且必須有二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應當用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所立口頭遺囑無效。
如何立遺囑才有效
法律分析:遺囑中應當明確寫出遺囑人各筆財產所對應的繼承人,以及各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和繼承發生的時間與條件。不符合以下任一無效情形的遺囑具有法律效力:1、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所立的遺囑無效;2、受欺詐、脅迫等而立的遺囑無效;3、遺囑內容中的違法部分無效;4、遺囑繼承人先于立遺囑人死亡的,其部分無效。
遺囑是被繼承人生前依法處分個人財產,并于其死后發生效力的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可以通過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個或數人繼承,也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如何立遺囑才有效,根據《民法典》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遺囑必須符合一定條件才有效。遺囑的有效條件包括:
(1)遺囑人必須具有遺囑能力,即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具有立遺囑的資格。
(2)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和偽造的遺囑,均為無效遺囑;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3)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即遺囑人不得利用遺囑處分不屬于自己所有的財產,不能取消或減少法定繼承人中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的繼承權和繼承份額。
(4)遺囑的形式必須合法。法律規定的遺囑方式包括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和錄音遺囑五種。其中,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以代書、口頭或者錄音的方式立遺囑,還必須有兩個以上合格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否則所立遺囑無效??陬^遺囑形式只能在危急情況下采用。另外,若立有數份遺囑,且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陬^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如何立一份有效的遺囑
立遺囑的具體步驟如下。
1、自書遺囑的生效條件:自書遺囑必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親自簽名,然后注明年月日。
2、代書遺囑的生效條件: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須由遺囑人口述遺囑要點,然后由見證人中的一人代為書寫;
3、必須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寫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有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遺囑必須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也不得違背其他法律。
如何訂立遺囑才有效立遺囑有什么注意的
法律分析:訂立有效的遺囑方法:
1、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2、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的自書遺囑,無非法內容的,有效。
3、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由其中一人代書,證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的代書遺囑,內容和見證人均合法的,有效。
4、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的錄音遺囑,內容和見證人均合法的,有效。
立遺囑的注意事項:
1、是否需要立遺囑。
2、立遺囑的目的就是打破法定繼承的規律,根據自己意愿重新做出安排。
3、立遺囑應當與老年人在世時的贍養問題通盤考慮。
4、再婚的老年人立遺囑等應該注意再婚老伴與子女之間關系的特殊性。
5、立遺囑需要給自己在世時撫養的無生活能力或者生活能力較差的人預留下一定的生活保障。
6、選擇遺囑的形式。
7、老年人遺囑保管應當特別慎重。
8、修改遺囑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最好采取公證遺囑形式修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