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人是否能向法院起訴告他人重婚罪
第三者能不能起訴男方重婚
法律主觀:
對于重婚這種行為來說,重婚它是一種違反婚姻法律的行為,根據我們國家的規定,婚姻雖然是婚姻自由,但是實行的還是一夫一妻的制度。一、第三者可以起訴男方重婚罪嗎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夠告。必須是小三構成重婚罪當中的受害者,即在與有夫之婦或有婦之夫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期間,其并不知道對方已經結婚。那么這種情況下的小三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狀告對方重婚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二、離婚后如何起訴重婚罪1、可以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可以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但是你的舉證在簽訂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2、可以起訴損害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的解釋中規定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于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3、可以提起刑事訴訟。在離婚前他是和人家以夫妻名義同居構成重婚罪,重婚案件屬自訴刑事案件。重婚罪指的是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還未與其配偶解除婚姻關系時,再與他人結婚,從而構成重婚。這里即包括與他人登記結婚,也包括雖未登記卻與他人以夫妻相待,同居生活在一起而形成的事實婚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
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的)等。
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其中證據不足、可以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可以告他人重婚罪嗎
法律主觀:
公民可以控告他人涉嫌重婚罪。一般重婚罪由犯重婚行為人的配偶起訴,他人觸犯重婚罪對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第三人可以去法院起訴。 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且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應當接受。 對于重婚罪的認定,一般可以根據有配偶者是否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行為進行判定,通常是指行為人違反刑法規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況下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所構成的犯罪。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男子確實構成重婚罪,另外一個毫不相干的人,提起訴訟,法院受理嗎?
案外人不能直接提起訴訟,只能舉報。
1、案外人舉報重婚罪的,由公安機關受理,并依法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2、案外人不能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提起刑事自訴,只能由被害人,即婚姻關系的當事人或者重婚的受害人到法院起訴。
3、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 對于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告重婚罪去哪里告
告重婚罪在法院起訴,重婚罪是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自訴案件,公訴案件的對稱。即自訴人提起訴訟的案件。中國的自訴案件是告訴才處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進行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
重婚屬于可公訴可自訴的案件;如果屬于公訴案件,可以到當地公安局報案;如果屬于自訴案件,可以直接到重婚配偶一方所在地基層法院起訴,可以請求離婚而且分割財產時可多分或全分,并且可在離婚的前提下請求重婚一方給予賠償。
重婚罪是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在刑法上認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重婚罪的前婚屬于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經過合法結婚登記手續,辦理結婚證的婚姻。不過,在部分地區,對于未領取結婚證的事實婚姻也是給予認可的。
2、 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認可的事實婚姻關系。一就是領取結婚證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義形成事實婚姻的重婚。
綜上所述,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于刑事處罰。對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也就是說,對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對于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第二百一十條
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