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閉法人怎么處理(公司倒閉法人要承擔什么責任)
公司倒閉法人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法律主觀:
公司倒閉法人要以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倒閉應當對于公司財產進行清算,若是達到破產條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
法律客觀:
《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公司破產保住法定代表人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法人意志的實現者。法人行為的實施,必須通過一定的中介,才能從應然轉化為實然,這個中介就是法人機關。一、公司破產法定代表人的責任1、企業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場合要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種類多樣。譬如,在代表該企業的場合,其個人簽名即導致企業承擔責任的后果;如果企業破產并負有個人責任,法人代表會受到將來再辦企業時的諸多限制;如果企業觸犯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會受到限制,例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會受刑事處分,等等,以上只是列舉,不完全。2、該法人如無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資瑕疵),其虧損責任應由法人自己承擔,既不是股東也不是法人代表。當然如果是國有企業,法人代表如有失職行為,嚴重程度達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應給予行政處分時除外;3、個人獨資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財產與個人財產,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擔民事責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負債時,由公司以全部財產承擔,不需股東個人承擔,成立時有出資瑕疵的情形除外。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條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有企業所在地正式戶口或臨時戶口;3、具有管理企業的能力和有關的專業知識;4、從事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5、產生的程序符合國家法律和企業章程的規定;6、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的文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得擔任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1、因違法經營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原法定代表人,自決定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滿三年的;2、因經營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銷或宣告破產的企業的負有主要責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準注銷登記之日起未滿三年的;3、刑滿釋放、假釋或緩刑考驗期滿和解除勞教人員,自刑滿釋放、考驗期滿或解除勞教之日起未滿三年的;4、因從事違法活動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5、各級機關(包括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在職干部和軍隊在職現役軍人;6、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能擔任企業領導職務的。申請登記時,企業和主管部門應如實向登記主管機關報告法定代表人的真實情況。對于不符合本規定要求的,登記主管機關不予核準登記。在申請登記時向登記主管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三、法定代表人與代理人有什么區別法定代表人與代理人的區別: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機關的本身,代表人與法人的關系屬于法人的內部關系;代表人的人格在行為時已被法人所吸收,代表人的行為直接視為法人的行為,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表的法人承受。而在代理關系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分別為人格獨立的主體,代理人不是法人機關本身,而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以其代理權代理法人為民事行為的人。代理行為不是本人行為,只是行為后果由其本人承受而已。此外,代理在性質上是代本人為意思表示,因此代理行為適用的范圍僅限于法律行為,而代表行為的適用范圍不僅涉及法律行為,而且涉及事實行為與侵權行為。希望上文的的內容會有所幫助。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民法典》
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公司破產了法人代表要承擔債務嗎
公司破產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擔所有債務。有限責任公司的提出破產申請,一般由法人自主決定即可,每個責任有限公司都會有一個法人代正鏈表,如果是國有隱清隱企業,法人代表的意見應代表上一級主管部門的意見。反之,法人代表就應代表股東和董事會的意見。法人對公司事務擁有處置權,當有限責任公司宣告破產,法人的這種處理事務權利即告消失,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并不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也不需承擔債權人的債務。
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主張未繳出資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者發起人在未繳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灶廳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如果公司破產了,那么法人要承擔責任嗎?具體承擔什么責任?
公司出現破產的情形時,債權人或者債務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后,會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財產,進行破產清算,那么公司破產了是不是由法人承擔債務?
網友詢問:
如果公司破產了,那么法人要承擔責任嗎?具體承擔什么責任?
湖北大諾律師事務所裴道文律師解答:
公司破產時,法人不違反法律規定,一般是不需要承擔責任。
但是有以下兩種例外:
1、如果公司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其法人就是公司股東的話,不能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需要對公司所欠下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如果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也是公司股東的話,分別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和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湖北大諾律師事務所裴道文律師解析:
破產責任表現為有關人員造成企業嚴重虧損、導致企業破產。根據《破產法》規定的破產責任包括兩個方面:
1、破產企業在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前6個月至破產宣告之日的期間內,有隱匿、私分或者無償轉讓財產;非正常壓價出售財產;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放棄自己的債權等行為的,對破產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破產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破產負有主要責任的,給予行政處分;破產企業的上主管部門對企業破產負有主要責任時的,對該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人,給予行政處分;破產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和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人,因玩忽職守造成企業破產,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87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破產了法人要負責嗎
公司破產了法人不要負責。
公司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具有獨立地法人人格,公司債務由公司財產承擔,法定代表人除因法定情形一般不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和股東對公司享有股權,對公司債務,以其對公司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不論是公司的原股東,還是新股東,只要向公司全額繳清出資,都不需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如沒有繳清出資的,應當承擔繼續繳清出資的責任。
公司破產對法人的影響如下:
1、如果企業破產且法人代表負有個人責任,法人代表會受到將來再辦企業時的諸多限制;
2、該法人如無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資瑕疵),其虧損責任既不是股東也不是法人代表來承擔,而應由法人自己承擔。如果是國有企業,法人代表如有失職行為,嚴重程度達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應給予行政處分時除外;
3、個人獨資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財產與個人財產,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擔民事責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負債時,由公司以全部財產承擔,不需股東個人承擔,成立時有出資瑕疵的情形除外。
綜上所述,如果法人沒有成立上的缺陷,其虧損責任既不由股東或法定代表人承擔,也不由法人自行承擔,個人獨資法人只要能區分法人財產和個人財產,就不需要法人代表承擔民事責任。以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負債時,由公司承擔全部財產,無股東個人承擔,成立時有出資瑕疵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