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轉非”后還能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權
農轉非的戶口還能不能再村里擁有宅基地
法律主觀:
一般來說農民戶口遷走了,那么宅基地就會被收回,不過由于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農民的私有財產,所以房子不倒宅基地原則上還是無法實際收回的,房子的主人還是繼續使用著宅基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62條第4款規定,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4條的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以戶為單位向所在村民小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書面申請。村民小組收到申請后,應提交村民小組會議討論,并將申請理由、擬用地位置和面積、擬建房層高和面積等情況在本小組范圍內公示。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村民小組將農戶申請、村民小組會議記錄等材料交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級組織)審查。村級組織重點審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有效、擬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莊規劃、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鄰權利人意見等。審查通過的,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報送鄉鎮政府。沒有分設村民小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請等事項已統一由村級組織辦理的,農戶直接向村級組織提出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在本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內公示后,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報送鄉鎮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62條第1款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边@一規則將“一戶一宅”政策定為明文。這里,“一戶一宅”指的是農村村民一戶只能申請一處符合規定面積標準的宅基地。這里的“戶”是農村自然戶而非農村承包經營戶。,農轉非,一般情況下是會回收已經取得使用權的宅基地的,因為農民戶口已經轉為非農戶口,但是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子產權仍然屬于個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農轉非后,還是戶主,還有權享用宅基地自建房和土地使用權嗎?兒子還是農村戶口,土地使用權是不是歸兒子
第一,雖然農轉非,但是房屋屬于個人合法的財產,根據“地隨房走”的房地一體原則,你依然可以合法的占用和使用宅基地的。但是,此種情況下,房屋不能翻建和重建。
第二,將宅基地確權到兒子的名下,則可以規避上述的翻建和重建的問題。
農轉非后宅基地使用權還存在嗎
法律主觀:
戶口農轉非后,如果“農轉非”人員對于原來在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擁有所有權的,仍可享有宅基地使用權;但是如果原來的宅基地上的房屋滅失的,則其不再享有使用權。
法律客觀: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我的戶口已經農轉非,那老家的住房宅基地還屬于本人的嗎? 具體點謝謝!
1、農村宅基地只能由本村村民享有。戶口已經轉出本村的,不再享有宅基地。
2、因為房地的一體性,如果原宅基地上已經建設房屋的,房屋所有權仍屬于本人,可以繼續居住。如原宅基地上沒有建設房屋,村集體有權收回宅基地,并重新分配給其他村民。
農轉非后農村宅基地如何確權
法律分析:土地確權主要依據的是土地承包證書,如果全家農轉非,但是符合《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應當是可以確權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集體,要有本集體成員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不是遺產不能繼承。若戶口不在農村,則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子,但不能繼承宅基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七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
承包期內,承包農戶進城落戶的,引導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償原則依法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也可以鼓勵其流轉土地經營權。
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農村戶口有土地證有名字后來農轉非了還有宅基地使用權嗎,戶口還在村里
1、從法律的角度來說,當事人是沒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的:當事人屬于非農業戶口的,不是戶口所在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一,在該村的宅基地未建房或者其建筑物自然損壞后,宅基地使用權是會由集體收回的;
2、不過該項的收回時限,各地不同(有些不收回的也有),具體應咨詢當地的村主任,并以對方的答復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