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不能過戶的情況有哪些(房子不能過戶怎么辦)
很多人愿意買二手房,但是在哪些情況下房子是不能過戶的?
購買二手房的時候,還是要看清楚出售方的資質的。并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上市交易,最后都能夠過戶成功的。這其中就牽涉到房屋的產權糾紛,債務糾紛,生活物業糾紛等
1、產權糾紛
產權糾紛是很常見的房屋買賣中遇到的事情。在房產證上面登記的所有權人,都要對本房屋買賣同意,并且簽字。比如說,丈夫拿著房產證說要出售這套房子,并且說妻子已經同意了。但是,后期辦理產權交易時,妻子不簽字,是無法辦理的。
同時,還有進一步的隱藏簽字糾紛。原配產權雙方離婚了,房屋屬于共有財產,沒有進行分割。那么簽字的時候,就要牽涉到新組成家庭成員的簽字。
2、債務糾紛
產權交易的第一步就是將原房屋的銀行貸款進行結清,注銷抵押證明,這套房子才具備正式上線交易的資格。
但是,如果這套房產私底下還有其它債權糾紛,或者抵押給個人等等。雖然沒有明確的產權抵押,但是有私下的抵押清單,借貸等。即使交易成功后,也會為新的業主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3、生活物業糾紛
每一個人的生活都不是獨立存在的。平日里要和鄰居和物業進行打交道。而有的人,可能半年,也可能是數年,拖欠物業費。或者與樓上樓下鄰居有一些因為漏水或者爭吵產生的經濟糾紛。
這個時候就要對方提供物業結清發票了,也可以自行去物業打聽詢問一下。這套房子是否有欠款,是否有其它不良信息記錄等等。
所以,在購買二手房的時候,一定要弄清楚這些方面的現狀,最好是由專業的中介服務人員進行核對。這樣可以避免后期交易過程中,不會出現意外,導致交易無法進行或結束。
房子不能過戶的原因有哪些
房子不能過戶的原因有:房屋未依法取得規劃許可、施工許可;房屋未按照規劃許可建造;房屋不具有合法、有效權利來源證明;房屋申請登記事項與登記簿記載沖突;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沒收;房屋查封期間申請過戶登記。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
登記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不予登記,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決的權屬爭議的;
(三)申請登記的不動產權利超過規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予登記的其他情形。
什么情況下房子不能過戶
法律分析:1、網簽打時間差,一房兩賣,無法過戶一房兩賣一般都是賣家利用網簽時間差,不及時辦理過戶手續,等網簽備案時買家才發現賣家已將房屋又賣給了另外一個買家。對買家來說,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應盡早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如果簽訂買賣合同后,需較長時間才能辦理過戶手續,應到房屋登記部門辦理預告登記。辦理預告登記后,不經過預告登記的買家同意,房屋不能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2、未經其他產權人同意出售的房產如果一個房子有多個共有的產權人,買房一定要征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有共有人反對的,買賣無效。
3、被有關部門查封的房產買被查封的房子可能無法交易,或者你的首付會因此打水漂。房子被查封的原因很多,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產權共有人提起訴訟。買房前可以在房管局查詢是否被查封。
4、未解除抵押的房產未還清銀行貸款的房子叫抵押房,根據規定,必須是無抵押狀態的房產才能辦理過戶。
5、產權因為違規搭建被凍結如果房屋有違建,按照有關規定,房子在拆除違建、恢復原貌之前,是不能買賣、不能交易、不能通過任何合法途徑進行抵押的。
6、正在出租的房屋我國法律原則之一的“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不能對抗先成立的租房買賣。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10月起,這3種情況的,無法辦理過戶
抵押房
情況一、房子被抵押
在這個高房價時代,貸款買房成為了廣大購房者的首選,而一旦我們通過銀行貸款來買房,那么房子就會被抵押。在購房者未還清房貸之前,房子就會長時間處于抵押狀態,一般來說,房屋抵押都是通過房管局來辦理的,這也就意味著就算你手中有房產證,房管局也是不會給你辦理過戶手續的。
在現實生活中,除了正常的房貸抵押以外,還要其他形式的房屋抵押,就比如房產二次抵押,即以房子所擁有的剩余價值來進行抵押貸款,但是,無論你是哪種抵押形式,只要存在房屋抵押,那都是無法辦理過戶的,除非房子解除了抵押狀態。
查封房
情況二、房子被查封
查封房,是指在房屋交易過程中,你所要買賣的房屋,實際處于被公檢法機關依法查封狀態下的房子。通俗來講,查封房就是指“貼上封條,不準動用”的房子。在法律上,查封是指對當事人的財物或場所就地封存的法律強制措施。
因債務糾紛而導致房屋被查封的情況屢見不鮮,最終的結果就是房子被依法拍賣,然后用拍賣款來還清債務。如果房子被查封了,那就無法正常交易了,自然也就無法辦理過戶手續,除非法院撤銷查封。
現在,雖然國家已經在嚴厲打擊違規建筑了,但是社會上仍存在許多違規建筑,一般來說,在發現違規建筑后,物業與城管都會先警告業主盡快整改,如果業主不配合,那么該違規建筑就會被查封,然后就會被強制拆除。
所以,在買房時,購房者一定要做好產權調查,以免買到已被查封的房子。
限售
情況三、房子被限售
隨著樓市調控的不斷升級,現在越來越多的城市都紛紛實行了“五限”政策,其中就包括限售政策。所謂“限售”是指在規定的時間內,房屋是不能出售的,就比如廈門市規定購房取得房產證后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珠海市規定購房取得房產證后滿3年才能上市交易。
如果你買了期房,等了一兩年才住進去,那么在交房拿到房產證后,又需要再過兩年以上才可進行交易,這樣算下來,至少需要5年時間才可出售房子,哪怕你著急換房,也是無濟于事的!
從法律角度上來講,房子只有完成了過戶手續,才能算作你的個人財產,如果你拿到了房產證,卻無法辦理過戶手續,那也是存在很大風險的。所以,大家在買房時,一定要注意以上這3種情況,可別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有哪些種類的房子是不能過戶的?
1、多產權房屋:很多人購買新房都是為了結婚,房產證大多數時候都會寫上夫妻雙方的名字,這樣房屋就存在多個產權人。而且如果房屋是在夫妻雙方結婚后購買,房產證上即使只有一個人的名字,而法律上房屋是屬于兩個人的。
2、賣家無法提供房產證:沒有房產證的二手房是過不了戶的,到房管局辦不了手續。只有房產證能證明房屋歸屬,如果買沒房產證的房子,要承擔很大風險,權利也沒有保障。
3、登記在未成年人名下:對于有錢人而言,房產是最保值的固定資產,同時也具備金融屬性,因此在現實生活中,有些父母直接給未成年子女買了房子,并登記在了未成年子女的名下。
4、要提前弄清楚房產狀態,已經被查封的房子不要碰。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或買賣:
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登記為共有的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權屬有爭議的;
未經依法登記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
已被列入危房的房屋;
按照房屋建筑設計為獨立成套(單元)的房屋,不得分割轉讓;(八)在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必須在辦理房屋所有權和相應的土地使用權登記并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后,方可轉讓;
處于戶口凍結地區并已列入拆遷公告范圍的;
抵押的房屋未解除抵押或者未經抵押權人同;
以低于房改政策規定的價格購買且沒有按照規定補足房款的,比如以標準價購買的房屋;
房屋使用性質已改變的房屋;
軍產、醫院產、學校產權的公房與本單位的辦公場所在一個院子內的;
使用權的房屋(暫時沒有上市細則,現階段只有東城和朝陽區的各別房屋可上市);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興建的房屋,所持鄉產權房產證的二手商品房;
法律、行政法規、房改政策、地方政府規定不得轉讓的其他情形。
二手房不能過戶的情況有哪些
一、賣家無法提供房產證
只有房產證能證明房屋歸屬,沒有房產證的二手房是過不了戶的,即便買賣雙方簽訂了合同,但是到房管局也是辦不了手續的。如果購房者買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是要承擔很大的風險,同樣權利也得不到保障。
二、賣方未經其他產權人同意出售房產
如果房子存在多個共有產權人,那么房主賣房子時一定要征得所有共有人同意。一旦有共有人不同意的話,那么這筆買賣就無效。即使完成了過戶,之后產權人追究起來的話,購房者也只能退房。因此購房者過戶時,必須要求賣方所有共有產權人到場簽字,如果有人來不了的話,可以要對方提供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盡可能的降低毀約的風險。
三、房產被有關部門查封
購房者買被查封的房子很有可能無法交易的,或者支付的房屋首付款打水漂。房子被查封的原因是很復雜的,有惡意的也有無意的。買家常常防不勝防,如果涉及訴訟房屋被保全,查封周期會很長,房屋在被查封的期間是無法過戶的。
四、房產未解除抵押
現在不少賣家的房子都是貨款買來的,未還清銀行貨款的房子叫抵押房,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據此,對不動產來說,必須先將抵押權撤銷之后才能辦理過戶。所以,購房者買此類房子的時候,需要要求賣家先到銀行辦解押。如果房子還做了其他擔保欠款,賣家必須還清擔保的錢,才能辦理解押。
五、產權因為違規搭建被凍結
如果房屋是違建的話,購房者也可能面臨無法過戶的情況。那么什么情況才算房屋違建呢?按照《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是不可以的:
(1)屬于違章建筑的;
(2)屬于臨時建筑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啦:二手房哪些情況是不能辦理過戶的?
對于一些想要購買二手房的注意啦,房屋過戶是指房屋買賣、房屋贈予等情況發生的時候,原所有權人將房屋的所有權轉移到新的所有權人的名下,而在房購買二手房之前,一定要弄清楚二手房哪些情況不能過戶?并不是所有的二手房都能過戶,下面就來為你介紹二手房哪些情況無法過戶?
一、賣家無法提供沒有房產證的二手房是過不了戶的,即便買賣雙方簽訂了合同,但是到房管局也是辦不了手續的。如果購房者買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是要承擔很大的風險,同樣權利也得不到保障。
二、賣方未經其他產權人同意出售房產
如果房子存在多個共有產權人,那么房主賣房子時一定要征得所有共有人同意。一旦有共有人不同意的話,那么這筆買賣就無效。即使完成了過戶,之后產權人追究起來的話,購房者也只能退房。因此購房者過戶時,必須要求賣方所有共有產權人到場簽字,如果有人來不了的話,可以要對方提供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盡可能的降低毀約的風險。
三、房產被有關部門查封
購房者買被查封的房子很有可能無法交易的,或者支付的房屋首付款打水漂。房子被查封的原因是很復雜的,有惡意的也有無意的。買家常常防不勝防,如果涉及訴訟房屋被保全,查封周期會很長,房屋在被查封的期間是無法過戶的。
四、房產未解除抵押
現在不少賣家的房子都是貨款買來的,未還清銀行貨款的房子叫抵押房,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據此,對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是不可以的:
(1)屬于違章建筑的;
(2)屬于臨時建筑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購買前一定要提前了解好該房屋是否可以正常交易,正常過戶,在必要時,可以選擇相關的法律人士來協助交易,這樣可以讓自己在交易過程中降低風險。大家以后可千萬要注意這些細節,祝大家早日買到心儀的房子!
哪些情況下會導致房子不能過戶
導致房子不能過戶的情況是:
1、房屋為共同共有,轉讓沒有經過他人的書面同意;
2、沒有解除抵押的房產;
3、轉讓人沒有將該房屋在房屋主管部門登記并且沒有領取權屬證書的;
4、被有關部門查封的房產;
5、正在出租的房屋等等。
二手房無法過戶的六種情況
過戶是買二手房的最后一步,當然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因為只有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才是真正屬于自己的,所以針對房子過戶這一問題,購房者一定不能掉以輕心,下面我們來看下作為購房者一定要知道二手房無法過戶的6種情況。
情況一、賣家無法提供房產證
沒有房產證的二手房是過不了戶的,到房管局辦不了手續。只有房產證能證明房屋歸屬,如果買沒房產證的房子,要承擔很大風險,權利也沒有保障。
情況二、未經其他產權人同意出售房產
如果房子有多個共有產權人,買房一定要征得所有共有人同意。有共有人不同意的,買賣無效。即使完成了過戶,之后產權人追究起來,你也只能退房。
過戶時,必須要所有共有產權人到場簽字,有人來不了,要對方提供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盡可能降低毀約風險。
情況三、被有關部門查封的房產
買被查封的房子有可能無法交易,甚至你支付的房屋首付款會打水漂。房子被查封的原因很復雜,有惡意的也有無意的。
原因可能是房價大漲,賣家與第三方合謀偽造債權債務關系,讓法院查封房產,使交易被迫中止;也可能是賣家出賣的房屋登記上屬于賣家,但根據規定和家人共有,共有人提起訴訟,查封了房產。
原因很多,買家常常防不勝防。如果涉及訴訟房屋被保全,查封周期會很長,房屋被查封期間無法過戶。
情況四、未解除抵押的房產
現在房價高昂,不少賣家的房子都是貸款買的。未還清銀行貸款的房子叫抵押房,根據規定,必須是無抵押狀態的房產,才能辦理過戶。
所以,購買此類房子,買家需要先到銀行辦解押(所謂的“贖樓”)。如果房子還做了其他擔保欠款,買家必須還清擔保的錢,才能辦理解押。
情況五、產權因為違規搭建被凍結
如果房屋有違建,按照有關規定,在違建拆除、恢復原樣之前,房子是不能買賣、不能過戶、不能通過任何合法途徑抵押貸款的。
情況六、正在出租的房屋
我國法律原則之一的“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房買賣。即使房屋產權發生變更,只要租房合同還沒到期,租客就有權力住在里面,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