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還貸的一方離婚后能否享有按揭房屋的增值
房子是老公婚前按揭買的,婚后共同還貸,還完后房產證再加上女方名字,分割財產
法律主觀: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后房屋的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 夫妻共有財產 。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于 個人婚前財產 ,那么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并不是意味著婚后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后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后兩部分進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6868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 共同財產 ,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 的收益; (四) 繼承 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配偶一方按揭貸款買房,離婚后,一起還貸的按揭房應該怎樣辦?
離婚后房貸該如何處理
離婚 后夫妻雙方可以就償還房貸進行協議,通過協商決定是由一個方還貸,還是繼續由雙方還貸。若決定由雙方還貸,還可以通過協議設定還貸的份額。而若是離婚后房子被判定由一方所有的話,那么作為共同貸款人的另一方就可以提出變更 住房貸款 人的要求,申請解除自己償還房貸的義務。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 共同財產 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后房貸怎么處理?
離婚時有房貸由雙方協商處理。雙方不能達成協商一致的,且該房產登記于一人名下的,房產應當依法判決屬于登記人所有,剩余的貸款歸登記一方,而另一方可請求登記方進行相應的補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七十七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共同還房貸離婚時怎么算
【法律分析】:共同貸款房子離婚時雙方平均分配。雙方共同貸款購買房子,屬于雙方共同財產,離婚時也應平均分割,夫妻對于共同財產,有平等處理權。在離婚時對于還未償還部分,雙方應共同承擔。如果一方擁有產權,那么需要給予對方償還部分相應補償。雙方也可以先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房子在一方父母名下,婚后夫妻共同還貸,離婚后怎么分?有房子增值的經濟補償嗎?
您好,房子登記在父母名下,即便婚后夫妻共同還貸,該房屋仍然屬于父母的財產,離婚時,是不可以分割第三人的財產的,對于共同為父母還貸的部分,一般情況下,視為夫妻雙方對父母的贈與。
那么,夫妻離婚時,哪些財產是可以分割的呢?離婚時,夫妻雙方分割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子女的財產以及家庭成員的共同財產,不能作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加以分割。因此,要正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就必須首先正確界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是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是知識產權的收益;四是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五是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如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男女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以及軍人復員費和自主擇業費等。
此外,如果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如果夫妻雙方協商不成的,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會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人民法院會根據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處理,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前一方購買房產婚后共同還貸,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根據最新出臺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解答如下:
通常情況下,對于此類房產的分割,遵循以下幾點:
第一、法律首先尊重夫妻雙方的處理意見,由雙方協議處理,如果可以達成一致意見,只要內容不違法,不侵害他人利益即可;
第二、如果無法達成協議的,就房屋所有權方面,則房屋歸產權登記一方所有。
第三,婚后共同還貸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即對婚后還貸的款項及增值部分,進行分割。共同還貸的款項數額,銀行對賬單即可證明。
第四、對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應考慮對方參與還貸的實際情況,對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補償。對共同還貸款項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怎么計算?目前比較傾向的做法是:在明確首付款、按揭貸款總額、利息總額、共同還貸的總額、房屋現值等數據的基礎上,用婚后共同還貸款÷房屋總價款(房價款+總利息)×房屋現值÷2,即得出另一方補償的數額。
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