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家中被盜物業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我交了小區物管費,我家被偷了,物業需要為此承擔責任嗎?
我交了小區物管費,我家被偷了, 物業是否需要為此承擔責任主要看物業是否履行了自己相應的責任,如果沒有履行物業管理的責任,那么必然就是要為此承擔賠償責任的。
在許多人的日常生活中,交物業管理費用是比較常見的一種事情。但是交了物業管理費之后物業怎么管理,這就是許多業主都在關心的一個事情,畢竟小區的業主對于小區是有管理權限的,當業主大會開完以后,業主也就能夠決定什么公司進行小區的物業管理,同時物業管理到不到位也是業主大會考核的一個重點內容。在自己家被偷了的背景之下,同時自己作為業主也交了物業管理費,物業按照相關情況決定是否承擔責任。
首先,一般情況而言,假如物業已經盡到了管理義務,那么物業是不需要承擔自己的責任的。如果物業在管理的過程中出現了重大過失或者故意的情形,例如本來小區規定只有在刷相應的電子門禁卡才能進入,但是物業的工作人員卻允許一些別的人進入小區,那么物業管理公司就應該為此承擔責任。這種情況其實還是比較容易證明的,畢竟目前每一個小區門前都會有相應的電子攝像頭,這也就意味著小區內的許多情況都能夠被看得一清二楚。
其次,按照目前的這種糾紛來看,其實誰主張誰舉證,這也就意味著假如自己的家被偷了,我們要起訴物業或者要與物業進行協商,那么我們就必須找出物業管理的問題。如果找不出物業管理存在問題,那么我們的物業也不需要為此承擔責任,哪怕我們明知物業存在著某種過失或者故意的情形。
綜上所述,物業不一定會為自己的損失承擔責任,只有在物業對管理存在著過失或者故意的情形之下,物業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家里失竊物業需要賠償嗎
法律分析:家里被盜物業需不需要賠償要看具體的情況,如果是因為物業服務人員的玩忽職守,沒有及時的履行安全防范義務而導致業主家中被盜,那么可以要求物業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如物業人員已經履行安全防范義務,那么則無需承擔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家中被盜物業是否承擔責任
法律分析:家中被盜的情況下,如果物業合同中對此有約定,那么物業應該承擔責任。反之,如果物業合同對此沒有約定,那么物業對于業主家中被盜存在過錯時,應當承擔責任,沒有過錯,則不要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小區發生盜竊,物業公司承擔什么責任
法律主觀:
法律客觀: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物業服務企業雇請保安人員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小區業主被偷了物業有沒有責任
物業公司是否承擔賠償責任,關鍵在于物業公司是否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完全履行管理服務義務。如果物業公司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業主被盜物業有責任嗎
物業公司是否承擔賠償責任,關鍵在于物業公司是否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完全履行管理服務義務。
如果物業公司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如果物業公司在進行物業服務時,在保安措施和防范工作方面不存在疏忽和過失,盡到了管理、保障義務,物業公司就不應承擔案外人犯罪行為所致的損害結果的民事賠償責任。
物業公司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提供保安服務的,應當理解為是對小區內的公共秩序的維持和公共設施的安全保障進行管理,如果當事人之間沒有特殊約定的,物業公司也不存在過錯的情況下,物業公司對業主住宅內的財產被盜不承擔責任。
二、小區內被打傷物業有責任嗎?
對于業主的人身、財產損害賠償責任,可由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在物業管理合同中作出特別約定,沒有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司不承擔業主的人身、財產損害賠償責任。
由于雙方在合同中對保安服務的內容未作特別約定,“保安”系確保物業使用的方便安全,以及小區公共秩序的良好與穩定,而不是廣義上的社會安全。物業管理公司不承擔業主的人身保險責任。擔負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已經超出了《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一般保安服務事項。
如果業主遭受財產損失,系因刑事犯罪行為侵害其財產權利所致,物業公司并不負有侵權賠償責任。但物業公司沒有盡到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義務,應當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包括: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因此,業主要求物業公司賠償損失,符合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和雙方合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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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的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