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房產證更名怎么辦理
父親去世房產更名手續辦理流程
父親去世房產更名手續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戶手續的子女需要確定繼承權,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繼承;取得其他繼承人同意放棄財產繼承權的書面書后,方可辦理;父母在世時立遺囑的,應當按照遺囑中的約定執行;
2、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3、申請繼承房產過戶手續的子女需取得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和自己的繼承人證明。被繼承人死亡證明需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公安局辦理;繼承人證明需到市公安局或縣公安局辦理;
4、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父親去世房產更名辦理資料如下: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
房子過戶的條件如下:
1、房產產權清晰,有房產證,無抵押貸款,不是有過戶時間規定的經適房或小產權房;
2、業主健在,有民事行為能力;
3、過戶雙方自愿,或是按法定的程序。
綜上所述,父親去世,房產證更名需到居委會開具法定繼承人證明,到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到房地產測繪部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到駐場稅務所辦理稅收核定更名過戶。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協議;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七)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
父親過世,母親健在,房產證如何更名
父親過世,母親健在,房產證如何更名如下:
先到被繼承的房產公證處辦理其房產繼承公證,再拿著房屋所有權證書、繼承公證、繼承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材料到房產交易核心辦理房產繼承所需提交資料遺囑繼承房產過戶手續即可。
房產繼承更名需要的手續為:
1、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綜上所述,父親過世,母親健在,房產證更名需要所有繼承人去做一個繼承公證,然后去房產部門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父親去世后房產證更名
法律分析:房產權因為產權人死亡而產生繼承,如果需要過戶,可以辦理繼承權公證,如果不需要過戶,則無需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條 因繼承取得物權的,自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喪失受遺贈權;
(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或者終止;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父親去世后,房產證能改兒子的名字嗎
父母的房產證是可以改兒子名的。父母想要把房產過戶于兒子名下的,只需要一起去不動產登記機關申請過戶登記,不動產登記機關在審查相關材料后,認為符合過戶登記的,應當辦理過戶登記,當兒子的名字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就發生法律效力,房產就位于兒子名下了,不再屬于父母了。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父親去世后,更改房地產證到母親名時,需要法定繼承人拿著個人的身份證明、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死亡證明、祖父母的死亡證明到公證處辦理財產繼承公證,并按照公證費的百分之二
農村房產證上是父親的名字,現在他去世;了怎樣改成兒子的名字
需要持繼承公證書,死亡證明及本人身份證到房管所辦理更名過戶。
辦理繼承公證書時,需要法定繼承人持死亡證明,被繼承人房屋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被繼承人生前所立遺囑(如無遺囑需所有法定繼承人到場),死者所在單位或居委會所開具的法定繼承人證明,繼承人身份證到公證處辦理繼承。
如有其他情況,需經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房產繼承,必須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才可辦理。
房產證不在了,父親去世了怎么辦理過戶?
不管房產是因為什么原因要進行過戶,肯定都需要當事人攜帶相關的材料提交到房管所以后,房管所才會根據實際情況對房子的產權問題進行更名的。但是遺產過戶是需要一些手續的,只要手續合格了,遺產過戶將會省去許多不必要的麻煩,下面我來說一說具體有些什么手續要求。
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首先要看有無遺囑。
如有,需帶上遺囑、死亡證明、戶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證到房管部門直接辦理過戶手續;如沒有遺囑,則需要其他有繼承權的親屬放棄對該房屋繼承權,必須到公證機關辦理繼承公證,然后持公證書、死亡證明、房產證等辦理過戶到房產所在區的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即可。
我國繼承法中當對遺產房產過戶需要什么手續是有所規定的,如果說立的有遺囑的話,那么直接帶上遺囑,死亡證明,戶口本和本人的身份證等這些證件辦理過戶就可以了。如果沒有遺囑的話,相對來說比較麻煩,這種情況需要有其他親屬放棄對該房屋的繼承權的協議,然后將協議進行公證以后才能夠辦理過戶。
擴展資料:
需要繼承人辦理繼承公證手續后,才能過戶。
房產繼承應先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手續,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房產繼承有兩種:
1、是遺囑繼承。
2、是法定繼承。
3、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留有遺囑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
二、到房產交易辦理房產繼承需要攜帶的資料:
1、房屋權證書。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房屋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三、收費標準:
1、交易手續費:1元/平方米。
2、登記費: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權證書工本費:一本免費,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稅:5元/本。
四、領取房產證需攜帶證件:
1、已交費的發票。
2、繼承人身份證。
3、收件清單。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辦理過戶
父親去世后房產證更名
法律主觀:
關于房產證更名的問題,需要通過以下三個步驟來辦理:第一,遺產繼承。該房產原本是夫妻共同財產,該房產的所有權一半屬于您父親,一半屬于您母親。您父親去世后,應當對其所有的那一半房產作為遺產進行繼承。繼承人包括您父親的父母、子女、妻子等。因此,該房產的所有權人不僅僅是您母親,還包括其他繼承人。第二,公證。該房產的繼承人(除您母親之外)到公證處辦理放棄遺產公證。第三,更名。拿著您父親的死亡證明、公證書、您父母的結婚證等文件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更名。關于費用的問題:在繼承環節,如果沒有爭議的話是不存在費用支出的。在公證環節,正常情況下市根據房產的價值按比例收取。在更名環節,100塊以內即可。關于在不更名情況下的繼承問題:一、如果不更名,該房產的所有權人則包括您母親、其他繼承人。二、您母親過世后,屬于您母親的房產份額將由其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或代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法律客觀: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于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父親已去世,名下的房產要過戶到子女名下,如何辦理?
1、到房管局或區政府房產管理科辦理,帶父輩房產遺書或遺言,戶口本,身份證去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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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有公證書的遺書就好辦,沒有任何遺言遺書證明,就不好辦,需要證明本人是第一繼承人證據才能辦。
回答不周笑納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