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辭職有沒有補償金(員工辭職有補償金嗎)



員工辭職有沒有補償金(員工辭職有補償金嗎)
員工辭職有沒有補償金(員工辭職有補償金嗎)
出動辭職沒有什么補償,被公司辭退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才有賠償。
擴展資料:
按照現行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按照<勞動法>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你主動辭職能得到工作一年給一個月的補償的情形有: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用人單位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7、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機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8、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且解除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提出的;
9、用人單位降低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
如果不存在以上任何一種情形,則單位都沒有必須支付給你經濟補償金的法定義務,除非單位自愿支付給你。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離職補償金
員工主動辭職公司一般不需要賠償,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有權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員工離職的流程都有什么?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30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了解其離職原因并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總經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工作服,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后由助理簽字確認;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出差報銷),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關于與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
綜上所述,勞動者自愿辭職單位一般是沒有補償的。如果勞動者是因單位嚴重侵犯其合法的勞動權益而辭職或者具有被單位裁員、無過錯性辭退等情形的,則是有經濟補償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